为进一步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教师持续不断地发展、成长,表彰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特制订《江桥镇中心学校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师素养为目标,建构骨干教师梯队,实现教师结构、学科结构以及教学资源的最优化。 二、 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评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并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专任教师。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旷工旷课行为,无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调查中反响较好。 3、基础工作扎实,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包括教育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共青团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代课、指导新教师等)并尽力完成,顾全大局。 4、全学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5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5、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胜任所教学科各年段课程,学科教学水平较高,同行公认,所承担的学科教学质量优异或者进步明显,各项指标均达要求。所上示范课、观摩课等获校级以上表彰。 6、带头上好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每学期要上好不少于一节的公开课或研究课(不包含评优课)或者承担一次专题讲座。也可以是以个人为主辅导的一节获校、镇级以上的课。 7、带头进行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了县级以上立项课题,并认真实践、按时结题,课题资料齐全。近五年获得过县、市级论文,教学设计、案例分析等奖项。以上7项,满足其中的五项均可申报。 8、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选中,县教育局出台了相关文件时,以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为主。 (二)优先条件 1、承担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的班风班貌良好或者进步明显的镇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2、承担学校中层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明显。 3、长年带校级社团活动小组并坚持训练,学生参赛成绩良好。 4、承担学校教研组长并及时、负责地完成常规工作。 5、承担镇、县级级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专题讲座,反映良好。 (三)参考条件 由学校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根据被评议对象一年的整体工作情况作适当调整。对于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违规违纪行为但又不宜公开的问题,可以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对于在某些方面有重大贡献的老师可以适当照顾,照顾比例不得多于全校指标的35%:一是一线教师中年龄偏大的教师;二是向边远学校支教、走教的教师;三是艺体等教学质量无法考核的教师;四是业绩突出的中层领导、后勤管理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但必须由全体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投票表决。 (四)否决条件 1、在当学年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安全责任事故,旷工旷课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学生家长投诉等现象之一的,一票否决。 2、评议过程中有经核实的不正当的拉票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 三、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教师名额分配 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名额分配数量:一是依据教育局或进修学校下发的指标分配数额;二是按照全镇各校学年初年报教职工人员总数进行核算;三要倾斜教学质量突出的学校。具体名额分配经中心学校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四、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比方法 (一)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的评议方法 1、各校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选依据《江桥镇中心学校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量化考核细则》进行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中心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业务校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的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党、政、工、教师代表组成。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 3、在确定为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后,若发生违反基本条件的情况,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有权利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认识态度以投票表决的形式取消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称号并终止其所享受的待遇。 4、在确定为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后一学年内,若未完成该学年基本条件规定的各项任务,则取消下一届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参评资格。 5、在骨干、能手、科研骨干的评选中,三年内每人只能参与其中的一项评选。 (二)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的评比程序 1.个人申报。 2. 申报教师提交申报表,并上报近五年来的教育教学成果。 3. 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依据《江桥镇中心学校骨干教师量化考核细则》进行评选。 4.校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议小组公示骨干教师量化考核结果。 5.对公示对象若无异议则在公示结束后正式填表上报至中心学校。 五、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由中心学校骨干教师评议小组讨论决定,并由校长负责解释。 江桥镇中心学校骨干、能手、科研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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