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古代书法史的分期和体系 7

 雁飞云 2019-10-22

中国古代书法史的分期和体系 07


  • 黄简

 五,书法史的体系︰两种模式

 研究中国古代书法史的分期,目的是揭示它发展的阶段性;而研究中国古代书法史的体系,则是揭示它发展的顺序性。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分期和体系的研究之综合,就是整个古代书法史的概括。

中国的书法艺术从发生、形成达到成熟,约有六、七百年的漫长时间,其变化发展的过程,可排成一条锁链式的系列。这个体系发展的过程,既可以从书体的变化表现出来,也可以从书家的笔法、师承、美学思想、作品、或书写器具的演变和继承关系上表现出来,其结论应当是一致的。[27]通常学术界都以书体的变化为考虑的标准,我在下文中也从这一角度加以叙述。

字体和书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字体是从文字学的角度说的,考虑的基点是文字的结构;凡构造上符合共同原则、形体具有共同特点的同一系统的文字可称为一种字体。书体是从书写的角度说的,考虑的基点是书写的风格;凡文字在书写上具有共同特征或具有某一成熟的艺术风格者,可称 为一种书体。在书法上所说的书体,必须具有艺术上的价值;没有艺术性的信手而书一般不能成为一种书体。书体当然也有结构上的变化,但书写中所表现的「结构」(或称「间架」、「结体」、「结字」等等),乃是对表现艺术风格而言的,与字体之结构指字画的构造形式内涵不同。

在发生期中,由于书写服从于应用的目的,故字体和书体基本上是一致的。至形成期才逐渐转入寻求具有艺术趣味的书体,如杜、崔的章草,刘德升的行书,王次仲的八分直至张芝的今草等等。这些书体和字体有些纠缠,有人干脆称之为字体,从它们都是书写体这一点上,仍应属于书体。进入成熟期后,字体已经稳定,书家创作的方向也就随之转变,完全强调艺术上的个人风格,书体的内涵也就缩小到一人一家之体了,如欧体、颜体、柳体之类 [28]。我认为,行、草、真、隶等等,可说是书体的各个大类;欧、虞、颜、柳等等,可说是书体各个子目。汉字字体至晋唐已完全定型,书体各大类至此时也都创制,只有书家一家之体,千年来仍层出不穷,近代康有为、吴昌硕、沈尹默之书,都可以说是一家之体。

我们在研究中国古代书法史的体系时,考虑的基点自然是书体,而不是字体。而且,由于书体繁多,也只能就其重要者加以考虑。对于有些主要的书体,各家理解也有不同之处。但我所探讨的是中国书法史的体系,至于具体问题的辩证,本文不能详说。

对古代书法史的描述,大致有两种模式︰

(一)单线式

这是以书体的历史发展顺序叙述书法史体系的一种形式,由于是依着时间铺叙,结果成一条直线。至今大多数论著都采用这种方法。许慎《说文‧叙》是最早叙述字体产生和发展源流的一篇文章,但其时楷书尚未产生,许书又专意于文字的源流,诸体并述,未作分类,故不能认为是研究书法体系的著作。此文的重大价值,在于它提供了文字演变的确切数据,后世书学著作往往以许氏为根据。至晋卫恒撰《四体书势》,虽然材料上多取诸许氏,但观点已转变为专论「书势」,表现出书法进入成熟期后的自觉。卫恒不仅论述了书体的演变,同时还论述了早期书家的师承关系,对于了解中国古代书法史体系的脉络,显得更为清楚。

完全从书法着眼研究书法史体系的论文,唐虞世南《书旨述》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篇,其后张怀瓘的《十体书断》可称力作。虞世南对书法源流的论述(部份已见第一节所引),如用一简表来表示,大致如下︰

仓颉古文→籀文(又名大篆)→李斯小篆→程邈隶体→史游章草→张芝今草→钟繇真楷→二王

 张怀瓘演叙十体书源流如下[29]︰

 可以看到,唐人的体系,已经基本上排斥了美术字[30],并把眼光从文字学的领域转向书学,这显然是一个进步。但是,面对业已产生的各种书体,只是简单地从表面上叙述其次序,张怀瓘想追踪各体源流,由于未能作出科学的分类,反而显得更加混乱。嗣后一直到清季,对书法体系 的叙述基本上都是单线式的描写,如清冯武《书法正传》曰﹕

「书自苍颉、沮诵以来,随代而屡变。古文变而为篆籀,篆籀变而为八分、小篆,小篆变而为隶,兼篆隶变而为今正书,正书变而为行书、章草,章草变而为章书。诸体之中,惟正书最为切要焉。盖小篆者正书之源也,行草者正书之变也。」[31]

如列成表,则为︰

 这种基本上顺序排列的一条主干线的思想,被近代学者所继承。近代对书体的考释日渐严密,于是单线式的排列也远胜古人。如胡小石《书艺略论》︰

「中国诸书体,完成时代时甚早,今列一简表以明之︰

于此,更有一事须郑重道及者,即上列诸体,如隶、分、真、草之类,其成立固各有先后;各体间,彼此亦有渊源关系,然并非前一体灭绝、其他一体始代兴。实际上,隶、分、真、草可以同时并存,并可以一人专擅。」[32]

邓散木的系统如下[33]︰

潘伯鹰的系统如下[34]︰ 

 此类例子尚多,兹不一一。观察这些系统表,虽然描述了书法演变的过程,但由于未作科学的分类,故流为一般的历史记录,看不出真、草、隶、篆这些大系统之间有什么内在的关系。实质上,这些系统表,都是从文字的演变来考虑的,并非以书法为基点,故普遍存在着字体与书体不分,系统上正体和草体混糅这样两个缺点。从时间上说,也只是排到楷书和行草,对晋唐以后的书法体系,都无法加以叙述。只有胡小石一表,以正体(官方正式文字)为主干,将其它书体作为派衍来进行排列,这个想法较之正、草混排是棋高一着。

(二)双线式

这是把书体进行分类,设立两条主干线来描述书法史的体系,故称为双线式。

清代学者刘熙载曾经对各种书体做过如下分类︰「书凡两种;篆、分、正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35]他实际上已经觉察到书体可以分两大类,即正体系统和草体系统(这里所说的「正体」和「草体」,是广义上概括,不是指真书和草书。「体」指一体系,有别于「书」,下文均如此)。近人郭绍虞先生为主张划分正、草二体之最有力者,其论点见于《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一文。郭文的主题是研究文字的衍变过程,所以着眼点是字体而不是书体,但郭先生的分类法却是富有启发性的,他提出,「就文字的形体讲,只须分为正草二体」;

「文字的演变至少有篆、隶、楷三个不同过程,为什么我们说文字的形体只有正草二体呢?这是由文字的性质来决定的。文字应用有两个目标;一个要求辨认清楚,一个要求书写便利。……一般人往往要求辨认清楚的文字,称为正体,而对于要求书写便利的称之为草体。」[36]

根据这一基本思想,郭先生指出,草体的特点是结构简单和笔画钩连,正体的性质是笔画繁多和书写端正。草体书写虽然迅速,但不易辨认;正体虽然书写较慢,但清楚易识。任何时代都是正、草二体同时存在的,正体静而稳定,草体动而易变,草体冲破正体的束缚和格局,经过一段时间后,又整理为新的正体,如此循环而发展。篆体的草体是草篆或隶书,隶书的草体是草隶或章草,楷书的草体是行书。实际上,昔人所说文字至少有篆、隶、楷三体,是对文字史横向的阶段而言,而郭先生的正、草二体,是从文字史纵向的系统说的,二者并不矛盾。列成表则如下︰

这种正草双线式的体系,一九七二年郭沫若作了同样的叙述,文郭绍虞认为草体是正体的简化,而郭沫若认为正体是草体规整化的结果,故「广义的草书先于广义的草书」,即「篆书时代有草篆,隶书时代有草隶,楷书时代有行草。隶书是草篆变成的,楷书是草隶变成的。」[37]兹列表以对比之︰

二郭的基本思想是完全一致的。至于究竟是「正先草后」还是「草先正后」,这是对草书广义和狭义的理解不同,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双线式的体系,实际上就是刘熙载思想的运用。它较之于单线式,显然要清晰和科学得多。但二郭所论为字体,又侧重于正体,故所选字体的范围较为狭小。郭绍虞先生说,他论字体「只举古文、篆、隶、楷四种,至于行、草二体,我们不看作是正常的字体,因为它没有独立的性质,而是附丽于当时流行的正体的。」又如狂草,他认为「文字一走上狂草这条绝路,就失掉文字的作用,而与字体演变不生关系」,故「此后的草书在书法上可以成为楷书的草体,在字体上却不成为当时正体(楷书)之草体」。[38]这些观点,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不无道理,但在我们研究书法史的体系时,事情却恰好反过来︰ 书写上的体是第一位重要的,规整字体的表现力往往不及行草书来得强,故文字学上不加考虑的书体,在书法史体系中却占有重要的地位。从书法上来说,草体系统往往比正体系统更重要一些。

我以下就试图用双线式体系的思想和方法,来表达中国古代书法史的发展体系︰

发生期:

这一时期中,字体和书体是同一的,所以从正体系统来说,有大篆和小篆。大篆最重要的作品,有《石鼓文》等;小篆最重要的作品,有秦代诸刻。这些,都是从书体角度说的。至于秦统一文字前的六国古文,在书法上没有什么影响,故可略去不谈。上面二郭都提出篆书时代的草体是草篆,郭绍虞先生并举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中《乙亥鼎铭》等以证,这在文字发展史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我所说的「书体」指有艺术性的手写体,从书法角度看,草篆不能列为一种书体,仅是随手潦草而书,这或许正可说明为何前人只说「汉兴有草书」,而不言秦以前有草体存在。唯秦「书同文」之后出现的草体─秦隶,经程邈(卫恒以为不可靠)整理,成为一种官方认可的、通行的书写体,是这时期中唯一的草体。这样,发生期的体系如下︰

形成期:

此时秦隶以从草体上升为正体,新的草体是草隶和章草,隶书和章草自然是书体,草隶颇有疑问。清郑文焯有《草隶辨》一篇,将晋太康五年《杨绍墓刻》及永和间《净土寺二十八宿井中宋鸭子砖文》等定为草隶,为「并足考见草情隶韵」,此种「草隶」在艺术上不能单独成为一体。「汉兴有草书」,此草书当是章草之前身,亦属此类。真正可以作为书体的是章草。章草是隶书的草写,由于随意拖带而产生了波磔。它反映到正体上,渐增华丽,出现了东汉时期的有波势的汉隶[39],与西汉无波势的淳朴的古隶相对称。张芝变革章草,删除波磔,是为今草。今草的悬针垂露之势反映到正体上,则是早期的楷书,钟繇为其代表书家。自张、钟出现,书法已经达到成熟期了。

这里,我没有提「八分」一词,通常认为有波磔的汉隶即是八分,这个结论尚有疑问,故我用「汉隶」一词代表。又有以「八分」即楷书的说法,为避免混乱,我将汉末出现的以钟繇为代表的楷书,直呼为「早期楷书」,位置在汉隶之后。另一个重要书体是行书,行书是楷书的草体,但它的产生未必在楷书之后。郭绍虞先生以为「我们既以为草先于楷,那么也应当承认行先于楷」,此亦马叙伦先生《书体考始》一文所说「盖(刘)德升为行书,视章草加正焉,而(钟)繇为楷法,视行书又加正焉」之意。事实上,八分、行书、今草基本上是同时产生的,这从张芝和刘德升都是桓、灵间人就可以看出来。张芝把章草进一步钩连简化了,而刘德升则把章草加以端正化了;从时间上说,刘德升还略略早一点。

这样,形成期的体系可列为下表︰

可以看到,一种新的正体往往数在原有字体基础上吸收了草体成份而形成的,它们往往有两个来源。

成熟期。从张、钟开始,书法艺术进入了成熟期,前文说过,此后的书体就成为书家的一家肢体,即一家风格。当然,某一书家可以同时擅长真草隶篆诸体,如赵孟俯,但一般说来,都有其专长之处,如欧虞褚薛颜柳诸体,通常指他们的楷书,颠张醉素通常指狂草,等等。

从一开始,成熟期的书法就是正、草二体齐头并进的。钟繇擅长楷书,张芝擅长草书。正体系统,至二王趋于成熟,是为南方贵族士大夫的新体。同时北方有民间书手的魏碑一路,风格强健,原在书法史上并无重大影响,至清人才名声大噪,形成重要的一派。南方真书和北方魏碑仅是风格的不同,至隋又统一起来。唐初,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和薛稷称四大家,皆王氏裔传,其后颜、柳异军突起,尤以颜书雄强遒丽,一变古法,影响最大。唐人法度森严,在楷书定型之后,基本上笼罩了宋元明清四代,后人无法与之抗衡,遂有帖学兴起,以行草见长。草体系统,自张芝创今草,二王变为新体,奠定了千年来的格局,确实令人赞叹。至唐,以李邕、孙过庭、张旭、怀素诸子,各具一面,千姿百态,为赵宋之帖学铺平了道路。自宋刻成阁帖,元明清书势基本上都可以纳入这一轨道。宋称苏﹑黄﹑米﹑蔡四家,以意为胜;元赵孟俯、鲜于枢、康里子山诸子,师法晋唐,唯赵孟俯为一代宗师;明文征明、祝枝山、董其昌、傅青主、王觉斯等,也是沿着帖学系统学成一家的。只有在考据学勃兴后,才脱离了这一干线,出现了篆隶的复兴。而后阮元振臂一呼,创议碑学,泾县包世臣大力鼓吹,书风一变,北碑陡然见贵,几乎压倒唐碑。但碑学以正体见长,行草的成绩,远不如前人。所以,归结起来说,自晋至唐,正、草二体基本上是齐头并进的;宋以后,出现了侧重一线的现象;宋元明和清代前期的主流属于草书系统,以帖学为代表;清代中、后期又侧重于正体系统,以篆隶和北碑见长。此外,明清两代还有一种「馆阁体」,虽呆板可厌,但也应当提及。列表则如下︰

将此表与上面发生期和形成期的体系表综合起来,就是中国古代书法史的体系。


注:

[24] 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卷下《隶书的重要作用》,增订本p.77。

[25] 汉碑中虽有个别题名者,但是否是书家至今不能肯定(如「郭香察书」等),而《汉书》中所载严延年等「善史书」,究竟「史书」为大篆还是为隶书,至今未能取得一致的看法。

[26] 对于「书者,如也」一语,明项穆《书法雅言》将之解释为﹕「书之为言散也,意也,如也。欲书必舒散怀抱,至于如意所愿,斯可称神。」清刘熙载《艺概》卷五《书概》曰﹕「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显然以从文字学转向了书学。

[27] 关于从笔法角度研究中国书法史,请参考拙著《〈传授笔法人名〉考》,

[28] 最近郭绍虞《人民群众和书法艺术》一文(见《书法研究》第一辑 p.4),也有此观点提出,但郭先生认为章草、八分、今草、行书仍可算作字体,只有到了魏晋以后才产生了真正的书体。在郭先生《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一文(载《现代书法论文选》p.333)中,他曾提出「体」有三义︰「一指文字的形体,二指书写的字体,三指书法家的字体」。文字形体只须分正、草二体,书写字体指正草隶篆四体或真行草隶篆五体,书家的字体指各家的书法风格,如颜体、柳体。我意,文字分正、草二体是从纵向的发展上分的,而篆、隶、草是从横 向的时代上分的,并不矛盾。所谓「书写的字体」,就是「书体」,真草隶篆即书体的各个大类,至于「书家之体」,是就个人来说的,与「书写之体」都属「书体」,仅是划分标准不同而已。

[29] 唐张怀瓘《书断》卷上。

[30] 张怀瓘十体中的「飞白」,因用笔和工具皆不同于普通的书法,故我认为应属美术字。

[31] 清冯武《书法正传‧自叙》,同治壬申年世豸堂版。

[32] 胡小石︰《书艺略论》,《现代书法论文选》p.33。

[33] 邓散木︰《中国书法的来龙去脉》。

[34] 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卷下《晋后书派鸟瞰》,增订本p.82,参见p.14。此表是从潘先生的叙述中概括出来的。

[35] 清刘熙载《艺概》卷五《书概》。

[36] 郭绍虞︰《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现代书法论文选》,pp.333-334。

[37] 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考古》杂志1972年第三期。

[38] 郭绍虞︰《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现代书法论文选》,p.357。

[39] 汉隶的波势,实际上西汉已产生,如《永光元年木方》等汉简木牍上都可以看到,只是停留在民间而已。故洪适《隶释》曰︰「隶法虽自秦始,未有点画俯仰之势,终西京之世,学士大夫不留意此,故彝鼎所识,碑碣所刻,皆不复用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