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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说要办房产证,要求业主把手里自己这份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交给他们,该不该交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

 龙在天中 2019-10-24

开发商说要办房产证,要求业主将手中的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交给他们,我的答案是,不该交。(现在是不动产权证,房地合一,为承接问题,还是用房产证的称谓)

为解决业主的困惑,在这里,我们虚拟一个会议,主持人是我,当事人有三位,分别是开发商代表、税务机关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会议主题就一个,办理房产证,业主要不要将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交给开发商。

三方当事人全部到齐,会议开始。

开发商代表: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间节点和相关材料

一般来说,我们先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当完成了小区的各项竣工验收之后,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房屋使用条件,就开始向业主们交房。

办理转移登记(就是办理业主们的分户房产证,下同)就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陆陆续续、分批开始办理。

在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中,购房发票和合同是由我们提供的。

购房发票一式五联,其中:一份给业主持有,另外二份分别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机关;开发商留存二份。

预售合同一般是一式六份,原因就是业主买房,通常需要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因此,合同生效后,开发商交给业主们三份合同,业主自留一份,另二份由业主在办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时交给他们各一份(贷款发放后2—3个月内,业主可向贷款的银行索要借款合同、按揭贷款合同原件)。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契税可以这样申报

业主买房,先缴纳契税,如果不先缴契税,不动产登记部门是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国家有明文的法律规定。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在申报契税时,可以由业主自己来纳税,也可以委托开发商来办理。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允许由业主自己到税务机关来缴纳所购买住房的契税,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发票和合同原件就是必要材料的一部分。

税务机关打印好契税发票后,一份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用来办理房产证,一份给业主留存。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先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后再受理,有时限要求

  • 先首次登记,再转移登记

如果开发商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从不动产登记的程序看,说明开发商已经办理了首次登记。首次登记的意思就是说,假设一个住宅小区共有10栋住宅楼,第1栋办理了首次登记(以下简称首登),权利人是开发商,如果没有首登,《物权法》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不动产登记都将无法办理(预告登记、在建商品房抵押登记除外)。因此,作为业主,你购买的住房刚好在第1栋,开发商办理了首登,就为办理分户房产证铺平了道路。

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自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之日起,一般在15—30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发商递交的批量业务转移登记业务。

现在,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都在提质提速,办理时将会限越来越短,速度也将会越来越快。

  • 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

就办理房产证的转移登记来讲,以购买人为夫妻为例,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如下材料:预购(现售)商品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分层及分户平面图各二份、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原件。

结语

开发商代表、税务机关以及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谈了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办理程序及申报材料等情况。现在知道,购房发票都有对应的联,给到开发商、业主和登记机构,开发商与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经知道哪些部门需要合同,不会从业主手里拿合同和发票来办理房产证。

欢迎您的持续关注,房地产办证方面的任何问题,我愿意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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