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云南省文明办公布了云南省文明城市最新复查结果,经省文明委领导同意,决定继续保留红河州弥勒市等22个城市(区、县)云南省文明城市荣誉,同时通报了2018年以来云南省文明城市动态管理情况,3个县被取消云南省文明城市资格,5个县被停止云南省文明城市资格1年。 截图来自云南文明网 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按照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省文明办对往届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并对机构改革中涉及合并与分立的单位进行复核复评,经省文明委领导同意,决定继续保留红河州弥勒市等22个城市(区、县)云南省文明城市荣誉,继续保留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等639个村镇云南省文明村镇荣誉,继续保留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等1596个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的往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名单(22个) 弥勒市 镇沅县 呈贡区 景谷县 景东县 思茅区 西山区 宜良县 华坪县 洱源县 会泽县 宾川县 永仁县 沧源县 富民县 大姚县 昌宁县 屏边县 新平县 泸水市 开远市 易门县 截图来自云南文明网 一、取消威信县、师宗县、凤庆县3个县城云南省文明城市资格 1.2018年7月16日,昭通市威信县原县委书记杨家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2018年8月31日,曲靖市师宗县原县长陈文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2019年8月14日,临沧市凤庆县原县长杨红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时,云南省文明办对加强全省文明城市动态管理的工作提出要求。各省级文明城市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培育时代新人、注重为民靠民惠民、保持创建常态长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扎实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高城市品味、增添城市魅力、塑造城市形象,切实发挥省级文明城市的示范表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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