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写了一篇关于夜总会工作风险的文章(生活中的刑事风险(7)——夜总会里工作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阅读量很高,看来大家对这个事情很感兴趣。那我就接着这个案子多说几句,严格说来,今天讲的不是刑事风险,而是道德风险。 在阅卷过程中,我发现,不仅有小姐作为“证人”的笔录,还有几个嫖客的笔录。 这个挺奇怪的,小姐在夜总会里一般只是三陪:赔唱、赔笑、陪喝,不可能在夜总会里直接提供性服务,客人怎么可能被作为嫖客也抓起来呢。 细看笔录发现,都是小姐给供出来的。 小姐也是没办法,除非被抓现行,谁会主动承认自己卖淫呢? 那小姐被抓了什么现行呢? 微信转账记录。 一般做这行的都比较谨慎,微信聊天记录是一天一删。可是,公安还是从微信转账记录中找到蛛丝马迹。 对于大额转账,公安都会询问缘由,如果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就怀疑是嫖客给的嫖资。多番审问下来,小姐招架不住,只能如实招供。 现在微信转账都实名认证了,还绑定着电话号码,公安顺藤摸瓜很容易就找到了嫖客。 虽然单纯嫖娼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最多就是行政处罚,但因公安传唤被公司或家里人知道,还是很窘迫的。 希望男同胞们好自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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