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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理财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如果亏损了,银行是否应该担责?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19-10-29

朋友的母亲李阿姨一直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也已经习惯 5万元起购的要求,更习惯了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理财期限和预期收益率。但最近一些银行理财子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让李阿姨彻底不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了,1元起售、没有明确的理财期限、没有了预期收益只有对比基准收益。因此,李阿姨疑惑: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还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吗?如果购买了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亏损了,银行会承担责任吗?

这样的疑惑也许很多人都会有。以前,人们之所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看中的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稳定、本金安全,特别是以前银行的一些理财产品还是保本理财甚至保本保息,这些银行理财产品不仅保本甚至还保息。

对于那些发行时明确不保本、不保息的理财产品,银行也绝大部分能够保本而且收益也基本能够按照预期收益实现,对于个别亏损或者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银行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也会兑付本息,有的银行是出于保护银行信用的考虑,有的银行是出于稳定投资者和客户的考虑,还有的是银行进行了资金池管理可以平抑和平衡多个理财产品资金的收益,甚至有的银行可以通过发行新的理财产品以弥补上一款理财产品的损失。

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果亏损,银行会承担责任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资产管理新规实施以后,所有的理财产品已经不再刚性兑付,也就意味着任何理财产品出现亏损发行和管理机构都不会承担损失

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被称为资产管理新规,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有的规定都不断地明确所有的理财产品必须“打破刚兑、禁止资金池、去通道、非标不能期限错配、净值化等”五大核心要点,其中人们最关注的就是打破刚性兑付,同时禁止资金池也是打破刚性兑付的重要规定,这就防止了通过资金池平衡理财产品收益的可能。

其次,打破刚性兑付的结果就是明确银行理财产品如果亏损了,银行不再承担责任

什么叫打破刚性兑付?打破刚性兑付的本质是什么?

打破刚性兑付简单地说就是明确任何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银行都不会承担亏损的责任,即使银行愿意承担亏损的责任、愿意进行补偿客户的亏损也不行,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只能由理财产品的购买者自己承担损失。

上面所说的理财产品出现亏损,银行应该不应该承担责任?答案当然是银行不能、也无法承担理财产品的亏损责任。

其三,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本质上已经与银行无关,因此如果出现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情况,银行当然更不应该承担责任

理论上,所有的理财产品都有风险,特别是资产新规以后,理财产品出现任何亏损都没有人承担责任,只能由理财产品购买者自己承担损失,银行理财产品也不例外。

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以后银行理财产品就已经不是银行的理财产品,而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虽然名义上仍然是银行理财产品,但是由于银行理财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并独立地对外承担风险责任和理财业务风险,所以,本质上所有的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银行理财产品。

成立理财子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将理财资金与银行的传统资金进行分离,这种分离不仅仅是分离了银行信贷资金、信贷资产与银行理财产品的,更重要的是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将银行理财产品的信誉与银行信誉和信用也进行了分离,本质上以后的银行理财产品将仅仅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当然只能由银行理财子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应该由银行来承担责任。

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后,银行以前自身经营和管理的理财业务将不复存在,银行理财子公司虽然仍是银行的子公司或者是附属机构,但是将从银行体系中独立出来,成为专门负责银行理财的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并以独立的法人公司治理机制完全独立开展理财产品的经营管理,与银行体系无论是法律责任还是经营风险建立了完善的“防火墙”隔离体系和机制。

从根本上讲,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出现的任何风险、理财产品出现的任何亏损都将与银行无关,当然也不会由银行承担亏损责任。

作者:麒鉴,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原创不易,请勿抄袭

在银行理财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如果亏损了,银行是否应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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