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在取得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资产或服务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资产或服务时,财务会计对取得资产或服务的成本或费用进行确认,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资产或服务的成本或费用;预算会计主要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进行核算。 一、财务会计核算 单位购进资产或服务等,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增值税发票注明的金额,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按照待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为不可抵扣进项税时,借记“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同时,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资产或服务时不能抵扣增值税,发生的增值税计入资产成本或相关成本费用。 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单位购进资产或服务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等科目。 例:某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9年7月购入一批用于集体福利的物资并验收入库,款项用银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货物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额3 900元。8月份经税务机关认证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 (1)7月购入时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库存物品 30 000 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3 900 贷:银行存款 33 900 7月购入时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事业支出 33 9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3 900 (2)8月经认证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时财务会计处理: 借: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3 900 贷: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3 900 借:库存物品 3 900 贷: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3 900 由于此时不涉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相关的现金收支,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问:单位在取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资产或服务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资产或服务时,财务会计对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的成本或费用进行确认,并区分当月已认证和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核算;预算会计主要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进行核算。 一、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单位购买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资产或服务时,按照应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在途物品”“库存物品”“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单位购买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资产或服务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等科目。 例:某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X9年5月购入经营活动使用的物资一批并验收入库,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货物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额2 600元,当月已认证可抵扣。 (1)财务会计账务处理: 借:库存物品 20 000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2 600 贷:银行存款 22 600 (2)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经营支出 22 6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22 600 (中南财大政府会计研究所供稿,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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