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六朝汇楼市) 今天,小编在南京规划局网站上看到,9、10月份以来,南京有多个老小区申请加装电梯。 以下截图来自南京规划局网站↓↓ 从这些小区来看,多以单独楼栋申请。涉及的小区来自鼓楼、玄武、建邺、雨花、浦口、秦淮区等。如鼓楼世纪花园41号申请增设电梯。 早在2013年,南京率先推出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旗帜鲜明鼓励小区加装电梯,但现实难题未攻克,3年仅加装电梯3部。 2016年,南京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针对加装电梯存在的各种现实问题,从加装条件、资金补贴、安装程序上予以全力支持,用具体办法破解“装一部电梯比建一栋房子都难”的困境。 今年9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修改<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原先,老居民楼增设电梯,向规划部分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需提供本单元所有业主的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新文件对此予以修改,修改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的原则,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一)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预算及分摊方案; (二)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三)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摊方案; (四)确定电梯使用单位。自行管理的,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五)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资金补偿方案。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电梯救援通道、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 尽管在方案中,要求2/3业主同意就可以,但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街道、社区、物业等对低楼层业主进行调解,做到100%业主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江北新区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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