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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国、日本的智库特点分析

 蓝林观海 2019-11-01

1、德国智库发展的特点
德国智库主要分为学术型智库、代言型智库和政治基金会三类,具有以下特点:
(1)比较侧重研究的独立性,维持客观公正的研究立场。德国一直以严谨认真著称于世,智库也强调研究的独立,注重借助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合理的量化工具,来得出公立客观的判断,研究结论不受服务对象的背景和立场的干扰,除此以外,由于智库从政府公共财政获得的直接资助比较多,公益性也是德国智库的显著特点。
(2)资金来源多样,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机构的独立运营。德国智库资金来源渠道丰富且多样化,但智库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取邦、州或地方政府拨款,其次才是社会和个人捐助。
(3)研究人员准入门槛较高,以此保障了智库研究成果的质量与差异。与英美等国不同,德国政府在机关里只设立了极少的研究岗位,供职于政府办公室的咨询委员会也是临时性的,在性质上也只是由智库专家组成的特别工作小组,这种独特的政治环境导致“旋转门”现象在德国并不常见,智库在人员招聘上更倾向于学术界人士,研究人员构成也复杂多样,智库高级研究人员一般都要求拥有博士学位,或者拥有高校教授职称,以此保障研究成果的高质量。为了避免智库的官僚化,吸引更多的“新鲜血液”,德国智库并不给高级研究人员提供终身工作保障,以此保障研究思想的独立性与差异性。
2、法国智库建设特点
法国智库建设起步较晚,在1979年才建立第一个正式意义上的智库-法国国际关系研究所,但属于继英、德之后智库发展相对较好的欧洲国家。法国智库主要有4种类型:第一种是官方性质的政府研究机构,第二种是半官方性质的高等院校和专门研究机构及其附属研究所,第三种是民间性质的社会智库,第四种是由企业财团投资设立的独立研究机构。法国智库建设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1)智库与政府关系紧密,智库运营的独立性较差。法国智库与政府关系密切,以服务政府决策为主要目的。智库经常会承接政府所委托的研究项目,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公共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政策设计。这种政府性质的研究项目不仅为智库提供了生存空间,也使得公共决策更加有益于公众。
(2)资金来源渠道多元,政府对智库的资助较多。法国智库资金来源较为丰富,包括政府拨款、地方或州政府支持、社团捐赠、出版物收入、合同研究、会员费、会议资金、教学培训费等。与其他国家智库相比,法国政府对智库的资助也不少,尤其是国家级别的智库在法国属于公共机构,享有政府的财政拨款,其中的工作人员享有公务员待遇。而独立智库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企业与政府部门。
(3)运作和管理机制灵活,为研究质量提供强有力保障。法国智库在运营管理方面学习美国,董事会是智库的最高机构,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要求较高,但法国智库在科研成果管理体制上与美国不同,智库研究采取自由机制,并不严格设立量化标准,不会因为数量标准而要求研究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科研报告,这种独特的科研环境使得研究人员可以专心从事专题钻研,力求研究结论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从而保障了研究成果的高质量。法国智库研究成果评价方面引用专门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来进行评判,有效避免了因评判者个人偏好影响评价的真实性。
(4)人员选拔过程严格,智库影响力得以有效扩大。相较于美国智库和英国智库,法国智库一般规模不大,但智库影响力正在逐渐扩大,这与其超高标准的人员准入条件、严格的成果审核体系是分不开的。法国官方智库的许多研究人员都拥有博士学位,通常还拥有曾经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经历。法国智库在人员选拔上,不仅结合了德国模式,而且借鉴美、英等国的“旋转门”机制,这使得法国智库的影响力大大提高。
3、日本智库发展历程及模式特点
日本历来重视情报活动和信息产业,智库建设也起步较早,近年来更是发展迅猛。当前,日本已形成了一个规模较大、发展较成熟的智库产业体系。总的来说,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5年至1970年初,这一阶段被称为智库发展的萌芽期。当时由于急需进行战后重建,恢复国民经济,日本社会中出现了大量的智库研究机构。这些智库在推动日本社会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
第二阶段是1970年初至1990年中后期,这一时期被称为智库发展的飞跃期,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问题的日趋复杂化,日本政府进一步认识到设立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的必要性。在1973年《综合研究开发机构法》颁布后,日本综合性智库发展更是进入到了一个井喷期,如在1975年成立的日本智库协议会以及在1985年成立的地方智库协议会等。
       第三阶段是1990年后期至今,这一阶段被称为日本智库发展的稳定期。在这一阶段,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加剧,来自政府、民间团体的委托项目不断减少,许多行业智库或是民间智库不得不转型或关闭,智库发展热逐渐冷却,其发展逐渐趋于稳定。
日本大多数的政府机构、政党、企业等都拥有自己的独立研究部门或智库,智库大致可以分为官方性质的政府智库、半官方性质的综合智库、企业组织下设的专业智库、社会团体性质的非营利性智库、高校附属的研究型智库、政党性质的自治体智库、民间性质的独立智库七大类,形成了智库多元化发展和并存的基本格局。综合起来,日本智库建设模式具有如下特点:
(1)过度依赖政府部门,独立性相对欠缺。日本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智库发展往往会选择依附于政府和企业,智库以委托研究为主要经营模式,不仅欠缺独立研发的社会性土壤,运营基础薄弱,而且容易受到外部经济变化的影响。由于日本智库研究以委托项目为主,智库所承担的大多是短期研究项目,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智库服务政府决策的作用也被弱化。同时,委托研究模式使得智库自主研发的项目较少,较为依赖于给予研究项目的雇主,研究观点难免偏斜,导致智库独立性较差。
(2)经费来源多元化,但运营经费相对短缺。日本智库的经费主要来源渠道大致可分为政府财政预算拨款、企业出资、委托研究、调研收入、基金收入、捐助或会费等。直接隶属于政府的智库更容易获得政府拨款并且获取金额较大,无须因为资金不足而影响项目进度和运营。由企业全额赞助或者企业资助比例较大的社会智库,日常运营也是不受影响的;而政府、企业赞助较少的民间智库,只能依靠多元化的获取渠道来维持日常运营,如进行委托研究赚取研究费利用出版物进行销售而获取收入、收取会员会费和接受社会捐助。
(3)通过研修制度培养人才,鼓励人员交流互动,在人员招聘上日本智库比较注重研究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实际能力,为了提高智库研究成果质量,大多数智库都会提供一些兼职研究岗位,聘请一此基础扎实、研究能力强的学者进行专门研究。日本智库对这些兼职学者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不限定同籍、学校,很注重学者的研究和实践能力。为了提升研究人员素质,日本在智库内部设立轮岗机制,注重对年轻人的培养。为了促进合作交流,日本智库建立外派研修制度,与合作机构互派人员进行学习交流。此外,日本智库也会采用“旋转门”的方式吸纳各领域高素质人才。
(资料来源: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著,天津市智库发展年度报告,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年12月,1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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