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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纪三(4)--官有官道  

 zqbxi 2019-11-01

  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

西晋时已出现土断概念。晋初司空卫瓘主张恢复汉代乡举里选法。户籍都按住地编定,取消客籍户,选举由乡里评定。这是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病提出的。东晋、南朝的土断则是针对当时侨人和侨州郡而实行的政策。

西晋末,北方人民大量南流,东晋建立后,政府设立了许多侨州、侨郡侨县予以安置(见侨州郡县)。他们只在这种侨立的地方机构登记,称为侨人侨人户籍称为白籍,不算正式户籍,入白籍者不负担国家调役(见黄籍)。侨人有的相对集中,有的居住分散,"十家五落,各自星处,一县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东届海隅"。他们虽在侨县登记户籍,却不住在侨县寄治的地方。侨州和它所属的郡县也不是都在一处,有的相距很远,管理极为不便。侨州、郡、县开始也只是办事机构,并无实土,所以仅在晋陵(今江苏常州一带)一郡就有侨立的徐、兖、幽、冀、青、并六州的十多个郡级和六十多个县级机构。各州侨人既和原来的江南土著百姓杂处,又彼此相互混居,却分属于不同的州、郡、县管理。流民南下之初,多数还想重返故里,所以莫不各树邦邑,思复旧井。而且流人初到,并无产业,为了安抚他们,凭借他们的武力为北伐资本,也不能不给以优复特权。但北伐多次失败,重返绝望,居处既久,人安其业。侨人中的上层已多占有田园别墅;下层的除了沦为部曲、佃客奴婢者外,也通过开荒或其他手段取得少量土地,成为自耕农民。他们与土著百姓生活无异而负担不同,容易引起侨旧矛盾。而且许多江南农民也逃亡而变成豪强私附。这些都不利于东晋政府的统治,因此东晋政权在江南站稳脚跟之后,便要实行土断政策。

土断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以便政府统一对编户齐民的剥削。为了编定统一户籍,必须划定郡县疆界,取消一些流寓郡县,同时从南方旧郡县的领土中分割出一部分作为保留的侨郡县的实土。又调整其隶属关系,或把新获实土的侨郡县交旧州郡领导,或把旧郡县割归新立的侨州郡管辖,使州郡与所属郡县不至于相互隔越。与此同时,清查隐匿漏户,把逃亡农民和由豪强隐占的私属搜括出来,充作政府的赋役对象,这也是土断的重要目的,而在南朝后期更为侧重。

东晋的第一次土断是在成帝的咸和年间(326~334)。以后东晋及宋、齐、梁、陈历代都进行过土断,见于记载者共有十次。其中最著名的哀帝兴宁二年(364)由桓温主持的"庚戌土断"(以三月初一庚戌下诏。故名)和安帝义熙八年至九年(412~413)由刘裕(即宋武帝刘裕)主持的"义熙土断",都以严格执行见称。庚戌土断时,晋宗室彭城王司马玄因藏匿五户被下狱治罪;义熙土断时,会稽大族虞亮因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死。

       土断受到侨人及一些大族的反对,士族害怕丧失作为北来高门的标帜,百姓则深知从此要负担沉重的调役,所以宋孝武帝时,雍州刺史王玄谟要土断雍州侨民,侨居雍州的河东大族柳氏带头反对,宋政府以百姓不愿属籍,停止实行。即使以严厉著称的义熙土断,也把在晋陵界内的徐、兖、青三州流人除外,因为这三州流人正是组成刘裕的基本武力北府兵的主要成分,刘裕不能不考虑他们的利益,在土断时保留部分侨州、郡、县,并从南方原有州郡中划出部分土地来归它们管辖。这是照顾侨人大族利益的措施,也是一部分北来大族赞成土断的条件。

土断结果使政府增加了收入和兵源,"财阜国丰";侨人则加入了负担调役的行列,从此由北人变成了南人,客观上加速了南北人民的融合。由于每次土断都不能彻底,遗留下一批没有著籍的侨人;又由于北方流人不断南下,新的侨人和侨郡县不断出现,所以土断政策继续推行,贯串整个东晋、南朝。

         五年(甲辰、284)[1]春,正月,己亥,有青龙二,见武库井中。帝观之,有喜色。百官将贺,尚书左仆射刘毅表曰:“昔龙降夏庭,卒为周祸。《易》称‘潜龙勿用,陽在下也。’寻案旧典,无贺龙之礼。”帝从之。
 

  [2]初,陈群以吏部不能审核天下之士,故令郡国各置中正,州置大中正,皆取本士之人任朝廷官、德充才盛者为之,使铨次等级以为九品,有言行修著则升之,道义亏缺则降之,吏部凭之以补授百官。行之浸久,中正或非其人,奸敝日滋。(果然如大家议论的情况。)刘毅上疏曰:“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讦之忌,用心百态,营求万端,廉让之风灭,争讼之俗成,臣窃为圣朝耻之!盖中正之设,于损政之道有八:高下逐强弱,是非随兴衰,一人之身,旬日异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一也。(官官相护。)置州都者,本取州里清议咸所归服,将以镇异同,一言议也。今重其任而轻其人,使驳违之论横于州里,嫌仇之隙结于大臣,二也。(中正不正。)本立格之体,为九品者,谓才德有优劣,伦辈有首尾也。今乃使优劣易地,首尾倒错,三也。(是非颠倒。)陛下赏善罚恶,无不裁之以法,独置中正,委以一国之重,曾无赏罚之防,又禁人不得诉讼,使之纵横任意,无所顾惮,诸受枉者,抱怨积直,不获上闻,四也。(欺上瞒下。)一国之士,多者千数,或流徒异邦,或取给殊方,面犹不识,况尽其才!而中正知与不知,皆当品状,采誉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任己则有不识之蔽,听受则有彼此之偏,五也。(偏听偏信。)凡求人才,欲以治民也,今当官著效者或附卑品,在官无绩者更获高叙,是为抑功实而隆空名,长浮华而废考绩,六也。(去实务虚。)凡官不同人,事不同能。今不状其才之所宜而但第为九品,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则为本品之所限,徒结白论而品状相妨,七也。(九品九限。)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各任爱憎,以植其私,天下之人焉得不懈德行而锐人事,八也。(关系盛行。)由此论之,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愚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之敝法,更立一代之美制。”(抨击九品制和中正制,九品八损,弊端最大。)太尉、汝南王亮、司空卫亦上疏曰:“魏氏承丧乱之后,人士流移,考详无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为一时选用之本耳。今九域同规,大化方始,臣等以为宜皆荡除末法,咸用土断,(西晋时已出现土断概念。晋初司空卫瓘主张恢复汉代乡举里选法。户籍都按住地编定,取消客籍户,选举由乡里评定。这是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病提出的。东晋、南朝的土断则是针对当时侨人和侨州郡而实行的政策。东晋、南朝时重要措施之一,即以土著为断。指以现居地为准,将人户著之于籍。其旨意、方法因时而有差异。西晋武帝太康五年(284),汝南王司马亮、司空卫瓘上疏,咸用土断,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以纠九品中正制之流弊,是为土断之始。)自公卿以下,以所居为正,无复县客,远属异土,尽除中正九品之制,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则华竟自息,各求于己矣。”始平王文学江夏李重上疏:以为:“九品既除,宜先开移徒(流动迁徙),听相并就(相互合并附就),则土断之实行矣。”帝虽善其言而终不能改也。(这个九品人事制度一直在封建社会施行,后来本质类同,只是花样更多。)
 
  [3]冬,十二月,庚午,大赦。
 

  [4]闰月,当陽成侯杜预卒。(杜预(222年-285年),字元凯,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西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学者,灭吴统一战争的统帅之一。历任曹魏尚书郎、西晋河南尹、安西军司、秦州刺史、度支尚书镇南大将军,官至司隶校尉。功成之后,耽思经籍,博学多通,多有建树,被誉为"杜武库"。著有《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及《春秋释例》等。285年初,杜预逝世,终年63岁,追赠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谥成侯。)
  

  [5]是岁,塞外匈奴胡太阿厚帅部落二万九千三百人来降;帝处之塞内西河。
 

  [6]罢宁州入益州,置南夷校尉以护之。
  

  六年(乙巳、285)[1]春,正月,尚书左仆射刘毅致仁(辞官回家),寻卒。(刘毅(216年-285年),字仲雄,东莱掖县人。齐悼惠王刘肥次子城阳景王刘章的后代,三国曹魏后期至西晋初年官员。刘毅公正刚直,喜欢评论人物,后来任官更多次弹劾大小官员,又提议废除九品中正制。刘毅更曾直谏晋武帝卖官入私门,连东汉时期的汉桓帝汉灵帝都比不上。)

  [2]戊辰,以王浑为尚书左仆射,浑子济为侍中。浑主者处事不当,济明法绳之。济从兄佑,素与济不协,因毁济不能容其父,帝由是疏济,后坐事免官。济性豪侈,帝谓侍中和峤曰:“我将骂济而后官之,如何?”峤曰:“济俊爽,恐不可屈。”帝召济,切让之,既而曰:“颇知愧不?”济曰:“尺布、斗粟(一尺布,一斗谷子,形容数量很少。也比喻兄弟间因利害冲突而不和。《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春;兄弟二人不相容。”前文有汉文帝(刘恒)弟淮南厉王(刘长)谋反事败,被徙蜀郡,途中绝食而死,被百姓讽刺故事。)之谣,常为陛下愧之。他人能令亲者疏,臣不能令亲者亲,以此愧陛下耳。”帝默然。峤,洽之孙也。
  
  [3]青、梁、幽、冀州旱。


  [4]秋,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5]冬,十二月,庚子,襄陽武侯王浚卒。(年少即恢廓有大志。家世二千石。濬博坟典,美姿貌,不修名行,晚乃变节,豁达有大志。初为河东从事。羊祜知濬有奇略,深器之。迁至广汉太守。有惠政,拜益州刺史。泰始八年,晋武帝谋伐吴,濬受诏造舰,训水师为备。授龙骧将军、监梁益诸军事。太康元年,正月,濬发自成都,克丹杨,擒盛纪。破吴铁锁、铁锥防。定西陵,平夏口、武昌直抵建业。皓降。濬收图籍,封府库禁掳掠。濬原诏受杜预节度,至秣陵又受王浑节。浑败吴,屯横江不进。濬克吴,浑愤诬奏逆度,与之争功。濬抗辩。晋武帝授濬辅国将军,封襄阳县侯,邑万户。死时81岁。)
 

  [6]是岁,慕容删为其下所杀,部众复迎涉归子而立之。涉归与宇文部素有隙,请讨之,朝廷弗许。怒,入寇辽西,杀略甚众。帝遣幽州军讨,战于肥如,众大败。自是每岁犯边,又东击扶馀,扶馀王依虑自杀,子弟走保沃沮。(慕容)夷其国城,驱万余人而归。
 

  七年(丙午、286)[1]春,正月,甲寅朔,日有食之。魏舒称疾,固请逊位,以剧陽子罢。舒所为,必先行而后言,逊位之际,莫有知者。卫与舒书曰:“每与足下共论此事,日日未果,可谓‘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矣。”
 

  [2]夏,慕容寇辽东,故扶馀王依虑子依罗求帅见人还复旧国,请援于东夷校尉何龛,龛遣督护贾沈将兵送之。遣其将孙丁帅骑邀之于路,沈力战,斩丁,遂复扶馀。
  

  [3]秋,匈奴胡都大博及萎莎胡各帅种落十万余口诣雍州降。
 

  [4]九月,戊寅,扶风武王骏薨。
 

  [5]冬,十一月,壬子,以陇西王泰都督关中诸军事。泰,宣帝弟馗之子也。
 

  [6]是岁,鲜卑拓跋悉鹿卒,弟绰立。


   八年(丁未、287)[1]春,正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2]太庙殿陷,九月,改营太庙,作者六万人。
 

  [3]是岁,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等复帅种落万一千五百口来降。
 

  九年(戊申、288)[1]春,正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2]夏,六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3]郡国三十三大旱。
  

  [4]秋,八月,壬子,星陨如雨。
 

  [5]地震。(天象也不断预示晋朝将大祸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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