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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

 若悟369 2019-11-04

2019年进行了全面改写

专门的监督:内审

一、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的关系

  1. 内部审计的定义:评价有效性的部门、人员和岗位,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内部审计的目标:评价经营活动和经营信息等
  3. 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关系:
  4. (1)目标相似;(2)提高工作效率;(3)利用工作+提供直接协助
  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6. (1)独立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重大事项独立做出职业判断,不应完全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包括:①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②重要性水平的确定;③样本规模的确定;④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评估等。
  7. (2)独立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独立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不因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减轻

二、利用内审的工作

(一)确定是否利用、在哪些领域利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内审的工作

  1. 总体要求:①是否利用;②哪些领域利用;③多大程度上利用
  2. 内审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考虑因素):
  3. ①内审的地位及客观性
  4. ②内审的胜任能力
  5. ③内审是否采用系统、规范化的方法(包括质量控制)

(二)利用的领域和程度:

  1. 基本原则:①做出所有重大判断并防止不当利用内审工作;②利用内审后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充分参与审计工作
  2. 考虑因素:①内审已执行和拟执行的工作性质和范围;②这些工作与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策略的相关性
  3. 较少利用内审工作:需要较多的判断、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内审的地位及客观性较低、内审的胜任能力较低等

(三)如何利用内审的工作(四个“应当”)

  1. 讨论利用其工作的计划
  2. 阅读相关的内部审计报告
  3. 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
  4. 评价以下事项:(1)内审的工作是否经过恰当的计划、实施、监督、复核和记录;(2)内部审计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证据,以使其得出合理的结论;(3)内部审计得出的结论在具体环境下是否适当,编制的报告与执行工作的结果是否一致。
  5. 确定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和范围:应当包括重新执行内部审计的部分工作

三、利用内审提供直接协助

(一)确定是否利用内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

  1. 内审的客观性&内审人员的胜任能力

(二)哪些领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利用

  1. 涉及判断的数量和金额
  2.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3. 客观性
  4. 胜任能力

不得利用内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的领域:

  1. 在审计中涉及做出重大判断
  2. 涉及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3. 涉及内部审计人员已经参与并且已经或将要由内部审计向管理层或治理层报告的工作
  4. 涉及注册会计师按照规定就内部审计职能,以及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或利用内部审计人员提供直接协助做出的决策

(三)如果拟利用内部人员提供直接协助,适当地指导、监督、复核其工作

  1. 从拥有相关权限的被审计单位代表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
  2. 从内部审计人员处获取书面协议
  3. 对内部审计人员执行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复核
  4. 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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