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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极少涉及“礼”,但却“以礼释兵”,老子用意何在?

 昵称62026326 2020-02-03
《道德经》整部作品艰涩难懂,但第三十一章却平铺直叙,浅显易懂。除了第一句话“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之外,其余语句全部口语化,而且接下来的语句完全用他最不喜欢的“礼”的左右与贵贱来诠释“兵道”。者是老子故意为之,还是好事者删改?故意删改很好理解,因为老子的思想不符合皇权利益。但是若是老子故意为之,那么,他用意何在呢?请看原文:

为了方便分析,先把这一章简单意译一下:

兵器是不祥之物,人们大多厌恶战争,所以,有道德的人不愿发生战争。君子平时以左为贵;而战时则以右为贵。战争凶险,不为君子所乐为,只是迫不得已而为之,且战胜即停,并无战功名利之贪。战争胜利了,不值得赞美。赞美者,就是乐于杀人的人。以杀人为乐者,其欲望没法实现,天下终不能归之于他。

喜庆之事以左方为上位,凶险丧事则相反,以右方为上。按照这种礼仪,作战时,偏将军居左,而上将军却居于右方,就是按照丧礼的礼仪来安排的,既然双方作战,必然会伤害许多生命,因此要以悲伤的心情奔赴沙场;即使最终战胜了对方,也要用丧礼来对待。

这一章,除了第一句话符合老子“一言万端”的风格之外,其余都是对第一句话的白话文解释,这种浅显的解释,似乎与老子微言大义的行文风格不一致,甚至王弼对此一章根本不作任何解释,这很奇怪。所以对这个解释是否后人加上去的,有点怀疑。

同样是论述“兵道”,前一章已讲明自己的用兵观,即“不以兵强天下”,即便是在不得已情况下的用兵,也以保卫制衡为上,不以害民伤命为荣,否则将走向败亡。在本章里,老子继续论述“兵道”,说“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本人理解,这一章到此即可结束,接下来例举喜庆之事和丧礼之事的位置安排,是在看不懂如此安排的意义何在。

我认为,这一章的第一句话应该是对前一章的总结,完全可以前移到第三十章的结尾处,这样更顺理成章。可是这样一来,整个八十一章就变成了八十章,不符合“九九归一”“周而复始”的道家思想。但是,老子原本是不分长章的,既然可以人为地分成八十一章,那一样,我们也可以将第五十五章或第六十七章一分为二,全篇依然是八十一章。
整个三十一章第一句话前移之后,其余部分可以全部删除,一样不影响全篇思想的贯通。为何要删除余下的内容?因为这不符合老子的一贯主张。不光文章格调前后不合,重要的是“以礼释道”,更不符合老子的思想。
“礼”在老子眼里,就是君王的点缀物,更像是瓜农的窝棚,其最大的功能是防范盗贼。老子关于“礼”的论述很多,但没有一处不非礼以弘道。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孔子问礼”一段话:“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
这是老子批评孔子关于“礼”的提问时说的一段话:你所说的那些所谓的圣人,其名其骨早已化成一堆泥土,只剩下当时情境下的片言只语,于人于事于社会有什么用呢?

老子在第三十八章同样对道德仁义礼之间的关系,也进行了分析比较: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的意思很明确:所以说,丧失了“道”的品德之后,才推行“德”的品行;丧失了“德”的品行之后,才推行“仁”的品行;丧失了仁的品行之后,才推行“义”的品行;丧失了义的品行之后,才推行“礼”的规范。

推行“礼”的后果是什么?忠诚信义丧失殆尽,人心暗昧,社会分崩离析,是导致社会大乱的罪魁祸首。
同样的分析比较,老子在第十八章也出现过:“大道废,有仁义”。就是说大“道”被废弃之后,于是提出“仁义”的主张
老子如此尊道而薄礼,他怎么会“以礼释道”呢?

除了上述所说,还源于对几种不同版本《老子》的比较。目前出土最古老的版本是1993年郭店楚简本《老子》,该本抄写于公元前300年左右。而1973年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老子》中的甲本,专家认定大概抄写于公元前200年前后,乙本更晚一些,其内容接近于今本。也就是说《老子》上下片从原本到今本,经过了一遍遍的转手誊抄,出于誊抄者的态度和观点的不同,可能会给原本进行一些修订处理。
当然,这只是本人的一孔之见,也许出于对圣人思想的理解太过肤浅,才会有这样的胡思乱想。但憋着不说没法与诸君交流,所以还是说出来,作为一点学习心得与见解,诚恳听取诸君高见,无论您赞同与否,一概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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