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半产, 多在三个月及五月、七月, 除跌扑损伤不拘外,若前次三个月而堕,则下次必如期复然。 盖先于此时受伤,故后至期必应,乘其虚也。 遇有半产者,产后须多服养气血、固胎元之药,以补其虚损。 下次有胎,先于两个半月后,即用固胎药十数服,以防三月之堕∶ 至四个半月后,再服八、九服防过五月; 又至六个半月后,再服以防七月; 及至九个月内,服丹溪达生散十数服,可保无虞。 其有连堕数次,胎元损甚者,服药须多,久则可以留。 方用四物汤加白术、人参、陈皮、茯苓、甘草、阿胶、艾叶、条芩, 有痰加姜制半夏。 调理妊娠,在于清热养血。条实黄芩为安胎圣药,清热故也,暑月宜加用之。 养胎全在脾胃,譬如钟悬于梁,梁软则钟下坠,折则堕矣。故白术补脾,为安胎君药。 若因气恼致胎不安者,宜用川芎、陈皮、茯苓、甘草,多加缩砂,少佐木香以行气。 愚按 半产重于大产, 大产如瓜熟自落,栗(?蒂)熟自脱, 半产如生采其皮壳,断其根蒂,岂不重于大产? 但人轻忽致死者多矣。 治法宜补形气、生新血、去瘀血, 若产而血不止,人参黄芪 汤补之; 胎气弱而小产者,八珍汤固之; 汗不止,急用独参汤; 发热烦躁,肉 瞤筋惕,八珍汤; 大渴面赤,脉洪而虚,当归补血汤; 身热面赤,脉沉而微,四君子、姜、附。 一妇人, 胎已六月,每怒气便见血,甚至寒热、头疼、胁胀、腹痛、少食、作呕。 余谓 寒热、头疼,肝火上冲也; 胁胀、腹痛,肝气不行也; 少食、作呕,肝侮脾胃也; 小便见血,肝火下流也。 一妇人, 胎及六月,形体倦怠,饮食少思,劳役便血,胎动不安。 一妇人, 每胎三、四月,作痛欲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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