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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第一筝手扬州薛琼琼事迹考辨

 ywm33 2019-11-07
2010年,扬州古筝的弹奏和制作技艺曾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上报,在专家组认证时,对号称“开元第一筝手”薛琼琼是否是扬州人进行了争论,笔者作为成员之一在座。笔者认为,弄清薛琼琼的真实籍贯很有必要,应该将薛琼琼的籍贯彻底捁清,方可避免因偏爱而授人以柄,杜绝人云亦云,以讹传讹。因此事后笔者四处搜集有关资料,对有关薛琼琼的事迹进行了较为认真的梳理和比较。笔者认为,只有弄清薛琼琼是何时人,何地人,最早出于何书,同时代有何资料佐证,然后才能作出正确的结论。本文即是经过考辨后的结果。
一、 薛琼琼最早出现的资料
在未正式揭示薛琼琼的故事之前,我们得先读一首诗,或者说先读一首词。诗见《全唐诗》卷八九一,作者叫崔怀宝,只存诗一首。
忆江南
平生愿,愿作乐中筝。得近玉人纤手子,砑罗裙上放娇声,便死也为荣。
这是见录于清康熙年间编的《全唐诗》上的一首诗,作者为崔怀宝,官河南司隶。其他什么都没有记载。现今出版的《全唐五代词释注》、《唐五代词纪事会评》,都写作崔怀宝,似乎归于崔的名下没有大的疑问。
然而事隔不久,乾隆年间海盐张思岩辑录的《词林纪事》,却把这首诗的作者归于晚唐诗人黄损,从曲调到全词一字未易。在此词前有关于黄损的介绍:损,字益之,连州人,登梁龙德二年(922)进士第。后仕南汉刘,居幕府,累进尚书左仆射,以极谏忤意,退居永州,卒。或曰仙去。所著有《三要书》、《桂香集》、《射法》。巜全唐诗》黄损名下存诗四首,未见这首词。但《词林纪事》编者在词后却写道:“《诗馀广选》:贾人女裴玉娥善筝,与黄损有婚姻之约,赠词云云。后为吕用之刼归第,赖胡僧神术复归。损内七言二句,本唐崔怀宝诗,或以此词为崔作。”如此一来,此词出现了第二作者。关于此词的背景也有较大的变化。此后,另一位清人叶申芗在他的《本事词》中,也袭用了裴玉娥与黄损的故事,将此词作皆定为黄损。但无论《全唐诗》或《词林纪事》,以及《本事诗》均未提及薛琼琼一字。
此词与唐开元年间著名女筝手薛琼琼关生关系,最早系出于《丽情集》一书。按《丽情集》是宋代张君房收集的一本专门辑录爱情故事的小说集,但此书已佚,其中部份故事因被他书收录因而得以流传。其中,就包括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关于薛琼琼的故事。原故事不长,全录如下:
明皇时,乐供奉杨羔,以贵妃同姓,宠倖殊常,或谓之“羔舅”。天宝十三载,节届清明,敕诸宫娥监出东门,恣游赏踏青。有狂生崔怀宝佯以避道不及,映身树下,覩车中一宫嫔,敛容端坐,流眄于生。忽见一人重戴黄缘衫,乃羔舅也,斥生曰:“何人在此?”生惶骇,告以窃窥之罪。羔笑日:“尔是大憨汉,识此女否?乃教坊第一筝子。尔实有心,当为尔作狂计。今晚可来永康坊东问杨将军宅。”生拜谢而去。晚诣之,羔曰:“君能作小词,方得相见。”生吟曰:“平生无所愿,愿作乐中筝,得丘玉人纤纤手,砑罗裙上放桥声,便死也为荣。”羔喜,俄而延美人相见,曰:“美人姓薛名琼琼,本良家女,选入宫为筝长。今与崔郎永奉箕帚。”因各赐熏肌酒一杯曰:“此酒千岁虆所造,饮之白发变黑,致长生之道。”是日宫中失筝手,敕诸道寻求之不得。后旬日,崔因调补荆南司录,即事行李。羔曰:“琼琼好事,崔郎勿更为本艺,恐惊人闻听也。”遂感咽叙别。自是常日唱和为乐。琼有诗云:“黄鸟翻红树,青牛卧绿苔;诸宫歌舞地,轻雾锁楼台。”后因中秋赏月,琼琼理筝弹之,声韵不常,吏辈异之曰:“近来索筝手甚切,宫人又自京来。”遂闻监军,即收崔赴阙,事属内侍司。生状云:“杨羔所赐。”羔求救贵妃。妃告云:“是杨二舅与他,乞陛下留恩。”上赦之,下制赐琼琼与崔怀宝为妻
摘自《岁时广记卷》所引《丽情集》全文,题作《赐宫娥》
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有关薛琼琼的资料。从这个资料我们得知:一、薛琼琼是唐开元年间人;二、薛琼琼是彼时“教坊第一筝子()”,被选入宫为筝长;三、与青年士子崔怀宝一见钟情。崔作《愿作乐中筝》词以示爱慕之意,中间虽有波折,然得杨贵妃说情,最终成为夫妻。这里没有提薛琼琼是扬州人。其时薛的活动范围基本为长安和荆南一带,与扬州没有任何关系。                 
二、与琼琼故事迥异的第二版本
然而时隔前故事近一百年,已至晚唐五代,出现了另一故事版本,内容已与前大相径庭,主角均已易主,情节也较前丰富。故事见《北窗志异》。为保持故事全貌,全录如下:
秀才黄损者,家世阀阅。有玉马坠,色泽温栗,镂刻精工,生自幼佩带。一日游市中,遇老叟,鹤发朱标,大类有道者。向生乞取玉坠,生亦无所吝惜。解授老人,不谢而去。荆襄守帅聘生为记室,行至江渚,见一舟泊岸。讯之,乃贾于蜀者。道出荆襄,生求附舟,主人欣然诺焉。抵暮,忽闻筝声凄惋,大似薛琼琼。琼琼狭邪女,筝为当时第一手。此生素所狎昵者,入宫供奉矣。生从窗中窥伺,见幼女年未及筓,娇艳之容,非目所覩。少选筝声寂,生情不自持,挑灯成一词云:生平无所愿,愿作乐中筝。得近佳人纤手子,砑罗裙上放娇声,便死也为荣。早起伺之,女以金盆濯手。生乘间以前词书名字,从门隙中投入。女拾词阅之,叹赏良久,遂启半窗窥生。见生丰姿皎然,乃曰:生平耻为贩夫贩妇,若与此生谐伉俪愿毕矣。自是频以目挑。停午,主人出舟理楫。女隔窗招生密语曰:夜无先寝,妾有一言,生喜不自胜。至夜,新月微明。女开半户谓生曰:妾贾人女,小字玉娥。幼喜弄柔翰。承示佳词,逸思新美。愿得从伯鸾齐眉德曜足矣。倘不如愿,有相从地下耳。舟子在前,严父在侧,难以尽言。某月某日,舟至涪州。父偕舟人往赛水神,日晡方返,君来当为决策,勿以纡道失期。生曰:敬如约。次日舟泊荆江,群从促行,女从窗中以目送生,生不胜情。入谒守帅,辞欲往谒故友,数日复来。帅曰:军务倥偬,且无他往。生逡巡就旅舍,陴守甚严。生度不得出,恐失前期,踰垣逸走。沿途问讯,如期抵涪州。见一水崖,绿阴拂岸。女舟孤泊其下,女独倚篷窗,如有所待。见生至,喜动颜色。曰:郞君可谓信士矣。嘱生水急绁缆登舟,生以手解维欲登。水势汹涌,力不能持。舟逐水漂漾,去若飞电,生自岸叫呼,女从舟哭泣。生沿河狂走十余里,望舟若灭若没,不复见矣。晚女父至,觅舟不得,或谓缆断舟随水去多时矣。女父追寻无迹,涕泗而回故里。适琼琼之假母薛媪者,以琼琼供奉内庭,随之长安。行抵汉水,见舟覆中流,急命长年绁起。舟中一幼女,有殊色,气息奄奄,媪调以苏合,逾日方苏。媪诘其姓氏,且曰字人未。女言与生订盟矣,出其词为信。媪素重生,乃善视女,携入长安。谓之曰:岁当试士,黄生必入长安,为女侦访,宿盟可谐也。女衔谢不已。一日,有胡僧抵其室募化。女见僧有异状,膜拜曰:弟子有宿缘未了,望师指示迷津。僧曰:汝有尘劫,我授汝玉坠,佩之可解,勿轻离衣裾。授女而出,女心窃异之。而生遍访女,杳然无踪。若醉若狂,功名无复置念。穷途资尽,适至荒林,见古刹,生入投宿。有老僧趺坐入定,生以五体投地曰:旧与一女子有约涪州,为天吴漂没,敢以叩问。僧曰:老僧岂知儿女子事。生固求。僧曰:姑俟君试后,徐为访求。复出数金以助行装。生不得已,一宿戒行,勉强应制。得通籍授金部郞。时吕用之柄政,敛怨中外。生疏其不法,呂官就第。生少年高第。长安议婚者踵至,悉为谢却,盖不忍背女初盟也。吕闲居遍觅姬妾。闻薛媪有女佳丽,以五百缗为聘。随遣婢仆数十人,劫之归第。女啼泣不已,吕令诸婢拥入曲房。诸客贺吕得尤物,置酒高会。有收夫狂呼曰:一白马突至廏,争枥,啮伤群马。白马从堂奔入内室,吕命索之,寂无所见。众咸骇异,因而罢酒。吕入女寝室,好言慰之。自为解衣,女力拒不得脱。忽有白马长丈余,从床第腾跃,向吕蹄啮。吕释女,环室而走,急呼女侍入,马啮女侍,伤数人倒地。吕惊惶趋出寝所,马遂不见。吕曰:此妖孼也。然贪恋女姿,不忍驱去,亦不敢复入女室矣。惟遍求禳遣,有胡僧自言能禳妖。吕延僧入。僧曰:此上帝玉马,为祟汝家,非人力所能遣也。兆不利于主人。吕曰:将奈之何?僧曰:移之他人,可代也。吕曰:谁为我代耶?僧良久曰:长安贵人。相公有素所仇恨者,赠以此女,彼当之矣。吕恨生刺己,思得甘心。乃曰:得其人矣。以金帛谢僧。不受,拂衣而出。吕呼薛媪至曰:我欲以尔女赠故人,尔当偕往。媪曰:故人为谁?吕曰:金部郞黄损也。媪闻之私喜。入谓女曰:黄郞为金部郞,相公以汝不利于主,故欲以赠之,此胡僧之力也。吕乃以后房奁饰,悉以赠女。先令长须持刺投生,生力拒不允,适薛媪至。生曰:此薛家媪也,何因至此。媪曰:相公欲以我女充下陈,故与偕来。生曰:媪女已供奉内庭矣。媪曰:昔在汉水中复得一女,遂出其词示生。生曰:是赠裴玉娥者,媪女岂玉娥耶?媪曰:香车及于门矣。生趋迎入,相抱呜咽。生曰:今日之会,梦耶,眞耶?女出玉马谓生曰:非此物,妾为泉下人矣。生曰:此吾幼时所赠老叟者,何从得之?女言是胡僧所赠。方知离而复合,皆胡僧之力。胡僧眞神人,玉马眞神物也。乃设香烛,供玉马而拜之。马忽自案上跃起长丈余,入云际。前时老叟于空中跨去,不知所适。
这是见于《北窗志异》的原文。从中我们知道:一、男女主角均已易主,男主角名黄损,女主角名裴玉娥,他们都不是扬州人。二、时间已下移至晚唐,距开元年间已近百年,薛琼琼按道理当已作故,或者已是百年老妪,故作者乃将薛琼琼生存年代下移至晚唐,变成与黄同时代人,且说薛琼琼是黄损的“素所狎昵者”,但也仅作为故事发展的小铺垫而已。三、崔怀宝所作词一字不易,已变成黄损所作词。四、故事已比《丽情集》复杂,出现了玉马佩和胡僧,玉马坠成为情节发展中的重要关目,故事更为神奇,与人间故事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更远了。从上可见,《北窗志异》实际上已完全抛开《丽情集》原述故事,基本上已形成新的传奇,倘不是因为出现同一首词,可以说是前后截然不同的两个爱情故事。
后来杰出的明代通俗小说作家冯梦龙又将《北窗志异》的此篇扩写为《情史》卷九中的《黄损》,篇幅增加了几近一倍,但故事情节未变。其中有关薛琼琼的事迹只比《北窗志异》多了数字,《黄损》中写道:“至暮,生方解衣假寝,忽闻筝声凄惋,大似薛琼琼。琼琼狭邪女,筝得郝善素遗法,为当时第一手。此生素所狎昵者也,入宫供奉矣。”内中只增加“筝得郝善素遗法”数字,其余均一仍其旧。可见冯梦龙之作仅是在《北窗志异》的基础上铺陈和丰富细节而已。上述三篇无论是《丽情集》中的《赐宫娥》,还是《北窗志异》中的《玉马坠》,以及《情史》中的《黄损》,他们在涉及薛琼琼时都没有说她是扬州人,说明这三个作者是慎重的,他们都没有替薛琼琼妄加籍贯。这只少可以说明,薛琼琼在当时确实籍贯不明,因其不清楚不如不提,免得被人抓住把柄。这体现了这三个作者为文之严谨。当然,也有些文人为戏剧情节需要任意增添的,例如清代山东汶水人路术淳曾作《玉马佩》传奇,戏中说:“玉娥籍灌州,移居浣花,与琼琼比邻,结为姐妹,受其筝法。琼琼慈母小娟,为薛涛义女,琼琼为薛涛之女孙。”薛琼琼在此俨然成了成都人,而且是女诗人薛涛的孙女。
三、《醒世恒言》最早言及薛琼琼扬州籍贯
既然好几种的笔记、野史、戏曲、小说中都很少提及薛琼琼的籍贯,或者语焉不详,那么是什么时候、那篇文章出现薛琼琼是扬州人的呢?这就不能不归功于一篇载于冯梦龙所编话本小说《三言》中《醒世恒言》第三十二回《黄秀才徼灵玉马坠》了。虽然在小说中,冯梦龙仍然袭用他所编的《情史.黄损》的故事,但为了情节发展的需要和更加吸引读者,作者对情节和细节又有所增饰。比如黄损,原本广东连州人,此处却写作:
话说唐乾符年间,扬州有一秀士,姓黄名损,字益之,年方二十一岁,生得丰姿韵秀,一表人才。
后来,黄损应荆襄节度使刘守道之邀去作幕宾,乘船行至江州,“忽闻筝声凄婉”,“黄生披衣起坐,侧耳听之”,下面有一段提及薛琼琼,话本小说中写道:
唐时第一琵琶手是康昆仑,第一筝手是郝善素。扬州妓女薛琼琼独得郝善素指法。琼琼与黄生最相契厚。僖宗皇帝妙选天下知音女子,入宫供奉,扬州刺史以琼琼应选。黄生思之不置,遂不忍复听弹筝。今日复闻此筝,与薛琼琼所弹无异,暗暗称奇。
另一处是讲薛媪乘舟欲从长江入汉水至长安探女,行至湖北江段,救起覆舟中的韩玉娥。书中写道:
再说扬州妓女薛琼琼鴇儿叫做薛媪,为女儿琼琼以弹筝充选,入宫供奉,已及二载。薛媪自去了这女儿,门户萧条,乃买舟欲往长安探女,希求天子恩泽。其舟行至汉水,见有一覆舟自上流而下……,其中有一女子
此外笔者再未在它处见有薛琼琼为扬州人的。《醒世恒言》为大众习见的小说,出版量很大,因此就成了今天一些人认定薛琼琼就是扬州人的出处。其实,即连冯梦龙自已也是很有分寸的,他在《情史》一书中就不提薛琼琼的籍贯,因为这本书真实性较强,好多故事历史上多有记载,不便隨意假托,所以干脆不写。而《醒世恒言》乃纯粹小说家言,可以任意编造,所以薛琼琼就有了扬州籍贯了。甚至那个教授薛琼琼筝艺的郝善素也可能是子虚乌有的人物,因为迄今笔者未见唐代有那本书提到过郝善素。
四、薛琼琼可能仅是文学形象
笔者翻阅过一些记录唐代音乐的书,例如成书于唐末段安节的《乐府杂录》,此书记录过唐代的一些著名歌者和乐器演奏家的名字与事迹,从朅鼓、琵琶、箜篌、笙、觱篥到笛子都有,如琵琶名手开元间即有贺怀智,贞元中有段善本、康昆仑,以及王芬、曹保保、曹善才、曹纲、裴兴奴、廉郊、杨志等人。弹筝人,书中写道:“元和至太和中,李青青及龙佐;大中以来,有常述本,亦妙手也,史从、李从周,皆能者也。从周即青孙,亚其父之艺也。”但该书却未录开元以来筝手之名。当然更不可能有薛琼琼之名了。作为一个爱好音乐戏曲的朝代,有那么多的诗词传世,并有大量的音乐资料留存,保存了许多歌唱家和乐器演奏家的名字,是应有之事,间或段安节可能会有遗漏,但何以在唐代竟无一人提及开元第一筝手薛琼琼?或于诗词中讴歌?这实在有悖情理。这就不得不使人怀疑,这位开元第一筝手薛琼琼是否实有其人?是不是乌有先生、亡是公之流?宋代人张君房的《丽情集》既然是一本爱情小说集,那么就不能排除因喜欢那首“愿作乐中筝”的诗而有意编造,或者说创作。因其故事曲折感人,缠绵悱恻,遂为后来许多戏曲家、散曲家和诗人、词人所认可,并跟着渲染铺陈、吟诵传唱,使其从宋元以后成为一个美丽感人的文学形象。但即便如此,我仍然未见词曲中有人称薛琼琼为扬州人的,仅提及她筝艺超群,为宫庭中著名筝手而已。
如果排除开元第一筝手薛琼琼是真实人物,仅是文学形象,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籍贯问题了。作为扬州人,确实感到煞风景,不免令人有些失落,然而这确实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其实这正如《红楼梦》中的林黛玉,虽是小说家创造的人物,但她被写作扬州人,依然会让扬州人感到高兴。如果存有这种心态,我们就不必为之遗憾而会感到坦然了。其实扬州在唐代并非没有女筝手,也许她弹筝的名气没有文学形象薛琼琼那样大,但人还是有的,她就是魏氏。事迹见《新唐书卷二零四.列传第一百三十.列女》》:
唐樊彦琛妻魏者,扬州人。彦琛卒,值徐敬业难,陷兵中。闻其知音,令鼓筝。魏曰:“夫亡不死,而逼我管弦,祸由我发。”遂引刀斩指。
这是一位刚烈的女性,后因此遭害。她肯定是一位有一定名气的筝手,否则她不会被叛军掳去令她专门弹筝,为了保持自已的节操,她竟然引刀斩指,甚至不惜生命被叛军杀害,这种精神确实令人崇敬。笔者以为纵然魏氏筝艺不如薛琼琼,然而作为扬州女性弹筝者中的一名杰出代表,魏氏当无愧色。最后要说的是,笔者并非断然排斥薛琼琼,而是认为把莫须有的薛琼琼当作扬州人必须区分场合,比方说吟诗作画,将薛琼琼作为人物形象并无不可,但作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筝艺的历史性传承人,可就要慎重考虑了。笔者以为此处可以魏氏取代薛琼琼,于史有据,当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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