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册册脊的格式:照片号为格式一的照片册册脊见附录B中的照片册册脊(一);照片号为格式二的照片册册脊见附录B中的照片册册脊(二)。 5.4.1 1 照片册的排列 照片册按照全宗号、保管期限、册号的顺序排列,上架保存。 5.5照片档案目录的编制 5.5.1 目录的著录 5.5.1.1 著录项目 照片档案目录的著录项目包括:照片号、底片号、题名、时间、摄影者、备注、参见号、册号、页号、组内张数、分类号、项目号、主题词或关键词、密级、保管期限、类型规格、档案馆代号、文字说明等。 5.5.1.2 条目的著录单位 以照片的自然张或若干张(一组)为单位著录成为照片档案目录的条目。 5.5.1.3 组合照片的著录 5.5.1.3.1 以一组照片为单位著录时,题名应根据题名拟写要素,简明概括、准确反映一组照片的基本内容。 5.5.1.3.2 以一组照片为单位著录时,照片号、底片号、页号均应著录起止号;时间应著录起止时间;参见号、摄影者可以著录多个。 5.5.1.4 大幅照片的标注 对于大幅照片、底片,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大幅”和存放地址。以一组照片为单位著录时,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其中所含的大幅照片的照片号、底片号。 5.5.1.5 著录与标引的要求 照片档案著录与标引的方法和要求,应按照DA/T 18、GB/T 15418、DA/T 19执行。 5.5.2 目录的编制 5.5.2.1 目录种类 照片档案目录种类包括册内目录、基本目录、分类目录、主题目录、摄影者目录等。 5.5.2.2 基本目录 照片档案基本目录的必备项目是:照片号、题名、时间、摄影者、底片号、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项目。 基本目录的条目应按照片号排序。照片档案基本目录参考示例参见附录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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