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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5 电力电缆工作

 xxycskrp 2019-11-08

15 电力电缆工作

15.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5.1.1 工作前应详细核对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写的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5.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应经调控人员的许可,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可不经调控人员的许可。若进入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都应经运维人员许可。

15.1.3 电力电缆设备的标志牌要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5.1.4 变、配电站的钥匙与电力电缆附属设施的钥匙应专人严格保管,使用时要登记。

15.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5.2.1 电缆施工的安全措施

15.2.1.1 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15.2.1.2 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宜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15.2.1.3 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

15.2.1.4 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15.2.1.5 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之间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

15.2.1.6 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

15.2.1.7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准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不得用铁丝或钢丝等。

15.2.1.8 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

15.2.1.9 开断电缆以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并采取防灼伤措施(如防护面具等)。

15.2.1.10 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以免滑脱后伤人。开启后应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人看守。作业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

15.2.1.11 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电缆井内工作时,禁止只打开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下井沟工作。电缆井、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

在通风条件不良的电缆隧(沟)道内进行长距离巡视时,作业人员应携带便携式有害气体测试仪及自救呼吸器。

15.2.1.12 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砂土,及时清除。

15.2.1.13 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 10kV跌落式熔断器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准在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作业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

上述加绝缘罩的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雨天禁止进行以上工作。

15.2.1.14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准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开关)附近以及在电缆夹层、隧道、沟洞内对火炉或喷灯加油及点火。在电缆沟盖板上或旁边进行动火工作时需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15.2.1.15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15.2.1.16 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

15.2.1.17 非开挖施工的安全措施:

a)采用非开挖技术施工前,应首先探明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的相对位置。

b)非开挖的通道,应离开地下各种管线及设施足够的安全距离。

15.2.2 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安全措施

15.2.2.1 电力电缆试验要拆除接地线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根据调控人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控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15.2.2.2 电缆耐压试验前,加压端应做好安全措施,防止人员误入试验场所。另一端应设置围栏并挂上警告标示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15.2.2.3 电缆耐压试验前,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

15.2.2.4 电缆的试验过程中,更换试验引线时,应先对设备充分放电,作业人员应戴好绝缘手套。

15.2.2.5 电缆耐压试验分相进行时,另两相电缆应接地。

15.2.2.6 电缆试验结束,应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并在被试电缆上加装临时接地线,待电缆尾线接通后才可拆除。

15.2.2.7 电缆故障声测定点时,禁止直接用手触摸电缆外皮或冒烟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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