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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妇女安全用药

 莫言今日无知己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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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吃五谷杂粮,不可避免地会遭遇疾病,孕妈妈们也不例外,因此妊娠期用药十分普遍。而准妈妈们最为担心的就是对腹中的宝宝是否会有影响,在孕期用药时,往往不是过于恐惧,就是过于大意。其实,只要清楚地了解用药的原则,药物对孕妈妈自身及胎儿来说,也可以是安全、有保障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

不同阶段的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有较大差别。受精后两周内,药物对胚胎影响的结果是“全”或“无”。“全”是指有害药物对胚胎毒性极强,造成妊娠中止、流产。“无”是指有害药物没有损害胚胎或损害较小,不出现异常,妊娠继续。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确实存在几种不适用于“全”或“无”这个理论的特例药物:这些药物包括利巴韦林、异维A酸(曾用名:异维甲酸)以及预防麻疹、风疹、腮腺炎的疫苗等,这些药物自备孕期就应避免使用。

在妊娠第3周-第8周,此时胚胎分化迅速,大多数器官开始在此时期形成。一旦受到有害药物的作用,极易导致畸形发生,是致畸高危期。此期若受到某些药物如乙醇、锂、苯妥英、异维酸、反应停等的作用,可出现严重的结构畸形。

药物和化学物质

对胎儿主要危害

乙醇

生长延缓,智力低下,心、肾、眼等多器官病变

烷化剂(环磷酰胺、氮芥等)

多发畸形,生长迟缓

抗代谢药(甲氨蝶呤、氟尿嘧啶等)

多发畸形,生长迟缓

四环素

损害胎儿骨骼、牙齿,多种先天缺陷

一氧化碳

脑萎缩,智力低下,死胎

香豆素类

中枢神经和面部及骨骼畸形

己烯雌酚

女婴生殖道异常,阴道癌

苯妥英

颜面畸形,发育迟缓,智力低下

卡马西平

中枢神经缺陷增加

丙戊酸

发育迟缓,多发畸形

异维A酸(内服)

早期流产,多发畸形

沙利度胺(反应停)

肢体畸形,心,肾等器官缺陷

发育迟缓

心血管畸形率增加

甲基汞、硫酸汞

头、眼畸形,脑瘫,智力低下等

已知的致畸药物和常见致畸化合物

妊娠14周后,组织器官分化大体完成,造成畸形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此时胎儿仍在继续生长发育,特别是神经系统的分化发育是在整个孕周中持续进行的,若用药不当仍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与功能的发育。

产前用药,若分娩时胎儿体内药物未完全清除,胎儿娩出后可继续受到药物作用,引起危险。如4小时内可能分娩者,注射吗啡可导致新生儿发生呼吸抑制。

妊娠期应避免饮酒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 A、B、C、D 及 X 类,妊娠期用药可参考该药物分级,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

FDA分级

说明

药物举例

A类

在孕妇中研究证实无危险性,妊娠期患者可安全使用;

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如适量维生素B、叶酸等

B类

动物中研究无危险性,但人类研究资料不充分,或对动物有毒性,但人类研究无危险性,妊娠期患者有明确指征时慎重使用;

青霉素类、红霉素、头孢菌素类等

C类

动物研究显示毒性,人体研究资料不充分,但用药时可能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险性,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异丙嗪,庆大霉素等,抗病毒药大多属于C类,如阿昔洛韦等

D类

已证实对人类有危险性,但仍可能受益多。妊娠期患者应避免应用,但在 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

氨基糖苷类、伏立康唑、四环素类等

X类

对人类致畸,危险性大于受益,孕妇禁用;

甲氨蝶呤、己烯雌酚等

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类

另外,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时间对胎儿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小剂量是A类的药物,大量使用时则有可能致畸,如正常范围量的维生素A 是 A 类药物,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每日剂量2万I U),即可致畸,而成为 X类药物。

妊娠期用药原则

妊娠期用药应考虑到孕妇和胎儿双方的因素,权衡利弊,合理用药,防止“不敢用药”和“滥用药”两种极端偏向。孕妈妈们应牢记以下8条孕期安全用药原则:

原则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切勿自行购买服用药物,切忌听信偏方、秘方而滥用药物。

原则2:若有服药,应养成记录用药(药名、用法用量)的习惯,能收集和保管所服药物的包装盒和药物说明书则更佳。服用药物时,应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等字样。

原则3:若因患甲状腺功能异常、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特殊疾病而需要长期服药者,应先告知医生,并向医生咨询,切勿因为计划怀孕或已怀孕而自行停药,以免影响原有的疾病致病情恶化。

原则4: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则不要用;不得不用的药,需要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原则5: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原则6: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原则7: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原则8: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值得注意的是,孕期不要乱用药,不等于孕期完全不能用药。当准妈妈发现某种疾病时,应积极配合治疗,安全、合理地使用药物,以免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后果。例如孕期细菌感染需要使用抗菌药物、孕期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综合症也需要使用降压药物,否则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后果。

最后还是要提醒各位孕妈妈,身体出现不适时,要及时前往医院,向专业的医生和药师咨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开设了合理用药咨询室,有专业的临床药师为孕妈妈们提供个体化的药学服务与用药指导,为孕妈妈和宝宝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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