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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时玻璃掉落致一女子右腿骨折!工伤如何认定和维权?

 俯瞰星河 2019-11-11

家住五塘镇西龙村的闭女士告诉记者,说前不久她在做工时被砸断了腿,然而工厂方面只赔付了1万多块钱就不管了,这与她所花费的治疗费用相差甚远,为此,她希望能讨个说法。

记者见到闭女士时,她被砸断的右腿刚做完手术不久。四个多月前,闭女士来到了广西巨亮门窗加工厂工作,然而,10月11日下午,她在给货物装车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由于事发突然,闭女士来不及躲闪,右腿直接被压在了玻璃下面。当时,闭女士已经无法起身,只能忍着疼痛等着工友来帮忙。随后,闭女士被送往了医院进行救治。诊断结果为:右股骨中断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前后的治疗闭女士一共花费了近三万元,除了工厂垫付的12000元外,剩余的17000元都是她自掏腰包。虽然现在已经出院在家修养,可接下来还要去医院进行复查以及拆除固定物等治疗,还需要一笔费用。事后,闭女士也向工厂提出了赔偿要求,但对方并没有答应。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跟随闭女士的丈夫方先生,来到了广西巨亮门窗加工厂,并找到了一位此前曾代表工厂去医院缴费的工作人员。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对闭女士的赔偿问题不便回答,需要向领导请示。经过半个小时的等待,这位工作人员在跟相关负责人沟通之后,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工作人员表示,尽管闭女士是在他们的工厂做工,但是闭女士需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伤证明,他们才会按要求给予赔付。此外,这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带闭女士来工厂做工的承包老板张先生,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随后,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这位张先生。

张先生表示,“刚来的时候,每个人的信息提交上去说公司会帮买保险。但当时闭女士没有签订合同,跟我是口头说的。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个人跟公司这边商量过,公司先帮我垫付,后面从我做的那些工程款里面扣。现在已经闹到这个地步,必须走法律程序的了。“

对于闭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工厂和承包老板均不愿意再进行协商。由于闭女士没有跟加工厂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她所遭遇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呢?随后,记者帮忙咨询了律师。

律师廖莉告诉记者,这件事需要到劳动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就是要认定是否是劳动合同关系,自己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工资收入,由玻璃厂进行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或者同事的证人证言证明。

律师建议,闭女士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那么,广西巨亮门窗加工厂和承包老板又该如何划分赔偿责任呢?

廖莉表示,工伤如果成立的情况下,就是由门窗加工厂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主要是门窗加工厂跟当事人发生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当事人的工伤赔偿应该是由工厂去承担的。如果说她没有去认定,或者说在认定不成立的情况下,她可以主张包工头和加工厂这边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记者:龙萌 杨烁成

编辑:陈赫雅

编审:党军 周阳

来源:南宁新闻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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