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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乐康居 2019-11-12

中华慈善新闻网北京7月16日电 据福建省政府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促进福建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专业、富有活力的慈善组织,建立一套募用分离、高效顺畅、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建成一个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治理体系,形成一种大众参与、各方支持、慈善光荣的社会氛围,使慈善事业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意见》指出,一是要支持慈善组织发展。壮大各类慈善组织,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推行社区慈善组织备案制,逐步下放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权限。探索网络慈善形态,加强网络捐赠技术的培训,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积极与互联网对接,利用网络支付渠道开展快捷的大规模募捐。采取各种扶持措施,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实施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益创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二是要加强慈善活动引导。突出慈善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在服务对象、救助方式上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创新慈善活动载体,支持举办慈善项目推介活动,慈善组织参与,以项目吸引资金。鼓励建立社会服务交易平台,联动“政、商、研、社、金”各方力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企业。支持开展各种捐赠,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探索金融慈善途径,倡导金融机构以各种形式捐助慈善事业,并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三是要推动慈善组织规范运作。加强组织内部管理,慈善组织要按照组织章程建立健全职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规范慈善募捐活动,慈善组织要重点围绕扶贫济困开展募捐活动。严格使用捐赠款物,慈善组织要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按照协议或承诺及时将捐赠款物用于相关慈善项目,并及时反馈救助情况,接受捐赠者的监督。强化慈善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应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号码、负责人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四是要加强对慈善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检制度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强化慈善行业自律,推动成立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加强行业培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社会公众发现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慈善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该组织或个人所属的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投诉,或向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举报。公开慈善政务信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慈善活动和慈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要强化慈善事业保障。加快慈善人才培养,各级要加强慈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慈善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级管理、项目实施、专业服务、宣传推广等人才。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由文明委领导、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志愿服务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减免税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多方支持慈善,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并给予优惠。加强慈善工作宣传。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各级要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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