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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这首《将进酒》,诗人借酒抒发了淋漓尽致的万古愁情

 江山携手 2019-11-13

《将进酒》·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是一首劝酒歌,题目是乐府旧题。大概作于天宝十一载(

752

年)。当时他与朋友岑勋到颍阳元丹丘居处为客,三人登高饮宴,于是诗人借酒抒发了淋漓尽致的万古愁情。

诗人先以两个“君不见”呼起,提醒友人注意。接着开端两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描写黄河从黄土高原奔腾而下,一泻千里,流向大海。这是写在筵席上抬头所见。但是在颖阳虽可看见黄河,却只能远观。

远观则声势减弱,故诗人语带夸张,写黄河从天而降,来不可掩,势不可回,以此起兴,表达时光飞逝,人生易老的哲理意识,抒发他巨人式的感伤。三四句“高堂明镜悲白发,朝为青丝暮成雪”,即以黄河水起兴,以“白发”为承,水不回,人老安能复少?诗人由天地永恒想到人生短促。人生由青春年少到白发苍苍,是一个渐进过程,但诗人却看作朝暮间事,这又是一种夸张。

沈德潜说:

“此种格调太白从心化出。”两句大开大阖,一句空间,一句时间,蕴含宇宙之伟大,人生之渺小。开始这几个排比长句,冲天而来,排山倒海,气势如露雳震空,闪电耀眼。

下来振起,五六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只要人生得意,便当纵情欢乐。欢乐就得有美酒,但诗人又不直接写美酒,而以金樽对月来表现,这就是诗。既然人生如此之短暂,得意能有几时,所以须求欢乐,而且要尽欢。得意以尽欢,倒金樽于月下,错过则将空对月。得意尽欢,金樽对月,多么富有诗意。但诗人何曾得意过?

他的使“寰宇大定,海县清一”的理想已经成灰。所以这是怀才不遇,又渴求入世的极为愤激之语。七八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二句为一篇之骨。天下无无用之才,千金散去无不回之理。充分肯定人生的自我价值,人可以创造价值,区区金钱,何足道哉,人应该驱使金钱而不应为金钱所役使。诗人高张人性,肯定自我,大写“人”字,表现个体的生命意识,不甘居于弱者地位。

李白被唐玄宗赠金还山抛弃之后,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辗转奔波于山东、安徽、浙江,总是在寻求入世报国之途。虽然口头上喊归隐,但他的心始终是热的,所以喊出了响彻云霄的豪迈口号,天风海浪,大起大落,个性张扬,诗情狂放。

下来九、十两句描绘盛宴,三人的聚会,要杀牛烹羊,何等的豪奢!喝酒要喝上三百杯,何等的场面!接着几个短句,使节奏加快。饮酒已至高潮,朋友已经不胜酒力,但诗人仍醉眼蒙胧直呼其名,劝其进酒。这是何等的豪举!而且还要为朋友高歌一曲以助兴,这是何等的张扬!

第十五句以后申诉纵情饮酒的理由。富贵人家的鸣钟击鼓,阵势浩大,饮食精美,洁白如玉,不足为贵,因为他们没有纵情,没有

“长醉”。而自己的希望是“长醉不用醒”。长醉不醒,愤激语。“长醉”,才能忘却现实的忧愁;“长醉”,才能获得精神的解放。下来就“饮者留名”问题抒发感慨。以陈王曹植为例,曹植想建功立业,想当圣贤,可备受身为皇帝的兄、侄的猜忌,只好借酒浇愁,郁闷而死。

曹植是以饮者留名,而不是以圣贤出名。圣贤不事于饮,所以身后寂寂无闻。饮者身前旷达,所以死后留名。诗人类似曹植,想为圣贤而不能,那就只能为饮者。曹植遭遇与己相似,说曹植其实是夫子自道。

最后再回到饮酒,口气甚大,而且愈来愈狂放。甚至反客为主,叫主人何不学陈王,招呼孩儿用五花连线的好马、价值千金的皮裘去换美酒。而且要同朋友同消万古愁。裘马非常物,万古愁非常愁,这样就写出了长期积压在胸中的万斛愁情。

这首诗是诗人豪壮的酒话,酒后的狂言,诗情大起大落,由悲人乐再转狂,这种波涛汹涌的情感,表现出诗人的诗仙风怀。这种崇高的美学风格,

“言出天地外,思出鬼神表,读之则神驰八极,测之则心怀四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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