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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牧青:甲骨文非卜辞说之叙事曲第二

 好了明理 2019-11-15

在“甲骨文非卜辞说”前文中说:“明月从古于今照中天,我写的这些文稿都是相互连环的,旨在为有心、有慧眼者鉴之和翻阅思考。”并说:“对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董作宾、于省吾、胡厚宣、顾颉刚、姚孝遂、徐中舒、陈梦家、李学勤等前辈辛苦研究而形成的一套‘甲骨学体系’要在新时代下予以重新激活。”

激活甲骨学体系,突破固有思维模式,跳出象牙塔,清除、防范学术研究及人文社科项目腐败。“新形势下,要确保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有人做、有传承。”发挥广大民间的甲骨文(甲骨学)研究智慧之力量,把约定成俗且形成固见已深的“甲骨文是卜辞说”修改、更正、替换为“甲骨文非卜辞说”。对甲骨文建立新的认知、解读方法,打破学术研究垄断和一言堂,让更多的人对古文字研究活跃起来。

然我知,要将“甲骨文是卜辞说”修改、更正、替换为“甲骨文非卜辞说”,激活甲骨学体系,建立新的甲骨文认知、解读方法,在当下这可能就是一条殉道之路。因为,120年来将殷墟出土的“甲骨刻字”认定为“甲骨占卜刻辞”的思想已经烙印很深了,或者说甲骨文就是占卜辞的思想灌输已经洗了几代人的脑,蒙蔽了几代人的心识,促使社会大众都认为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就是占卜刻辞。

杨牧青:甲骨文非卜辞说之叙事曲第二

甲骨文非卜辞说,首先要对社会历史的划分予以重新思考,包括要动用哲学、逻辑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民俗学、宗教学、神话学等学科去科学的思考——自有人类以来,果真就是洪荒时代、野蛮时代、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形态吗?“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用近两三百年才产生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概念”去框定远古时代的社会状态,解释、对应、判定远古时代的文化历史,从根本上去思考这是对的吗?此处不做讨论,留个话头,仅供思考。

甲骨文非卜辞说,其次要对甲骨文所处的商代及至商代以前的社会状态和文化历史还需再进一步的重新去深层次的探知,不能轻易、草率的就对商代做出“殷商人崇尚鬼神,经常进行祭祀,凡事必用甲骨占卜,所以才留下大量甲骨卜辞”的这种认知和判定。

一定要晓得,在“二重证据法”或“四重证据法”,乃至“多重证据法”的前提下,近现代考古博物的历史记录发现发掘和古有的文献档案的历史记录探究寻因,是要遵循“科学实证+玄灵思维是认知人类上古文化的基本方法”这个法则的,反之它们相融性是会很差的。上古打不通,历史的脉络就不好通,若不通,历史就会感冒,就会有症结,“以古鉴今”、“数往者顺,知来者逆”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古有的文献记载和近现代的出土器物清楚显示:古人不比今人弱智,古人的智慧创造是今人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比拟的,不能以今人的认识去认为古人就是那样的。

甲骨文非卜辞说,关键是要对已形成的甲骨学体系的思想认识和思维模式进行重新的激活,重新的释放。如果对某一事物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错误,那就会得出错误的思想,就会产生错误的结论。主流的甲骨学界一直把商代当时办公文书记录、历史档案——甲骨文当做占卜用的卜辞来理解,并对其一错再错的解读和判定。

究其因,这是用汉代以来的“六书法则”、“经学思想”和清代形成的“金石考据思想”及“周秦金文、小篆形体类比法”以“象那个样子”来“一对一”的考释、校勘、释读,硬给甲骨文“隶定”出与通行文字在形(象)、音(语)、义(意)上达到连贯一致的一个“字”来。若遇到无法解决的“字”就以科学、慎重的名义和“阙疑”、“变异”、“变体”、“通假”、“义不明”、“本义不可知”、“久远失传”等说词而给悬挂了。所以,甲骨文至今整理出来的6000多个字,也只能被隶定性的释读出1000多个字而已。

细考之,“甲骨刻字”上的甲骨文并不是每一个字都是能够与后来语义上“字”一一对应的。远古时候,字很少,一个字要表达很多意思或一段历史的。随着生活需要和社会发展,一个字就演变分化出很多个字,字数也越来越多,形成“字族”,至现在已经累积达到了近10万个字。

由于在前辞、命辞、占辞、验辞等以“甲骨文是卜辞说”的认知论主导下,就将《甲骨文合集·14002片/正》中所见的那个“双手供宝于藏室”的“字”被隶定性的释读为分娩的“娩”了(甲骨文“娩”字像以双手分开产道,接生婴儿,产道中的方形像婴儿初出的头形。)由此导读、释义出是商王为了王妃“妇好”生育而做不断做吉凶占卜的事情了(“甲申卜,㱿鼎(貞):〔帚(婦)〕好娩……”见《甲骨文合集》第五册)。

在过去还不能认识到“甲骨文非卜辞说”的重要性时候,就将“字”的“文”说成是“卜”的“辞”,将“甲骨刻字”的“文”给错误的认识、判定为“甲骨刻辞”的“卜辞”。因是,商代的文化历史不得不在《尚书》、《周礼》等文献的描述下弄成以“甲骨占卜刻辞”为载体、为反映的“崇尚鬼神、凡事占卜”的社会状态了!至于,龟甲烧灼与钻孔等,那是为了更好的自然风干防腐以方便刻字记录做文档使用,就这么简单!

杨牧青:甲骨文非卜辞说之叙事曲第二

在第一篇中我说:“甲骨文字,特别对上古时期的陶、玉、石、青铜、摩崖等古文字和图纹,是要‘五位一体,三类同究<即天、人、地、时、空五位与形(象)、音(语)、义(意)三类的关系>’大宇宙观去认知的,世界不是单一物质世界,不是单一的人为自我认知的世界,也不是汉代以来形成的‘六书法则’能够解决的。”

由于不晓“五位一体,三类同究”的深义,所以就会将一些古文字形成的词句表达意思给曲解了。如,王立群教授及众多古今学人在解释祖宗十八代的“耳孙”时,将“耳”字理解为因为距离自己的祖宗太遥远了,从来没有见过,就是耳朵听说。其实是没有明白为什么要“耳”字的妙义!汉初承袭周秦的一些文化礼制,在“族”上用“耳孙”、“鼻祖”之耳、鼻的字,实际上这是与“古麻衣相法”的“五官说”有渊源的。相法是人文之一,指着自己的鼻子就是我自己,就是“天轮一二看初年、三四周流至天城。”远古时代的人,以我为坐标,仰观俯察,展开了天象、人文、地理等一系列的发明创造。亦即“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的造字法缘由之一。

文字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身份证,器物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户口簿,经论文献记载就像对历史发展录备的口供。文字释错了,文字误判了,那么历史就会出错!——2019年11月11日子夜杨牧青于北京,今“甲骨文非卜辞说”有关论述,待见《杨牧青:重构甲骨文研究方法和认知的解读思维模式》<暂定题名>文稿陆续发布,以飨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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