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有“致知在格物”语。王守仁认为,“致知”就是致吾心内在的良知。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王阳明《传习录》:“若鄙人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本身即是兼知兼行的过程,因而也就是自觉之知与推致知行合一的过程,“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良知”是“知是知非”的“知”,“致”是在事上磨炼,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即是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致良知”是王守仁心学的本体论与修养论直接统一的表现。王阳明行书手卷《咏良知四绝示冯子仁卷》,29.5×1016cm 嘉靖七年(1528),湖北省博物馆藏。此作以“咏良知”为题,进一步阐述了对于“良知”的示学。从中,我们既可以读到王阳明的书法,也可以读到“心学”的主旨。 来源于网络,内容仅做公益性分享,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若侵权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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