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了解一下,就会发现辩证法是多么的高深、神秘、源远流长,古今中外,时时处处都有辩证法的影子闪现。 辩证法是思辨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是人类思维和认识的高级方法。 评价人们认识的标准通常有两点,一是清晰性,即对事物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了解掌握得是否足够清楚明析,二是完备性,即对事物各方面的属性了解掌握得是否全面。前者因起必要性和显著性而为人们所重视和推崇,而后者则往往因为其非即时性和隐蔽性而容易被人们所轻视和忽略。辩证法就是针对认识的完备性来补强人们在认识过程中习惯性的弱点,从而提高认识的完备性,进而加强认识的清晰性。例如儒家的中庸观点,中不偏,庸不易,避免太过与不及两个极端的观点或认识就能坚持合理稳定的中庸观点或认识。再如道家的反者道之动观点,提醒人们形成某种观点或认识时必须坚持考虑到相反的观点和认识,这样正反两方面观点或认识相互比较验证才能最终得出符合实际情况或条件的正确观点或认识。 如果忽视了思维和认识的完备性,就只能得出偏颇的见解,一步步地,从偏见到定见,再从定见到成见,而成见则相互联结形成有缺陷的观念,秉持着这种有缺陷的观念去认识事物,就相当于戴着有色眼镜去观察事物,必然会偏离事物的本色,从而形成有缺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的观念体系与实际情况不符,各种矛盾冲突不断涌现,长期得不到修正和完善的话,必然陷入混乱迷茫,不知所措。精神心理的混乱必然导致生理健康的失序。于是整个生活一团糟。此时危急的症状和现象比比皆是,谁又想得起当初的肇因。 思辨与实证相统一是辩证法的灵魂。二者如何统一,或者说怎么样才算统一?古人云:君子坦荡荡。又曰:诚意正心。所思所想所说与所做要一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这就是坦荡荡,这就是诚意正心。看似简单容易,可是实际考究起来却是很艰难。例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人类文明几千年的历史中何曾做到过?宋朝的包拯算是历史上罕见的清官了,不说他审案如何,就是杀人的铡刀就分好几等,当然这是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无论理想多么遥远和艰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自欺就是真诚的第一步,当然也是真诚的每一步。 辩证法不仅仅是一种认识和思辨,更是一种实证和实践,亦即不仅要理解和掌握辩证法,更要成为辩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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