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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与非我之二

 静远德载 2019-11-16
    我是谁?我是一个独特的无法复制的具有自觉自主意识的生命存在,包含了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两部分。
能够提出问题的只能是生命存在,不存在和非生命存在都无法以人类可以理解的方式提出问题。
独特即是独一无二,否则问题就是“我们是谁?”而不是“我是谁?”。无法复制是独特的进一步强化,即确保了在未来仍然是独特的。也许物质存在部分可以复制,但是精神存在部分无法复制。
意识是生命存在的特殊功能,通过对外界刺激和信息的接收、整合、分析、记忆、判断、认知等精神活动指导生命活动,达到改善和提高生存和进化的作用。然而,已知的绝大多数生命存在仅具有自发的自主意识,如觅食,趋利避害等,只有人类经过适当的成长发育才可能拥有自觉的自主意识。简单地说,自发和自觉是相对的,自发是知其然,而自觉则是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在更高的层次上,前一层次的自觉就只是自发,而新的自觉则是不仅知其所以然,还要知其所以所以然。
我的物质存在的核心就是我的身体,本质核心就是大脑,这是我的存在前提和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才会产生我的精神存在。我的精神存在并非虚无缥缈、不着边际,相反,我的精神存在往往需要借助物质形式来彰显,如我的思想感情可以通过文字、声音、绘画、行为、表情、动作等等来表达和抒发,即便是那些只有自己知道而没有表达出来的思想感情,如某个不为人知的梦境或遐想,也必须以画面、声音、感觉等可以为我所察觉和感知的形式产生和出现,哪怕含混杂乱、不合情理, 但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却不会超出我能够感知的范畴,否则也就不可能为我所知了。在我的庞杂的精神存在中,核心部分是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尽管大脑或中枢神经系统是直接产生和维持我的精神存在的器官,但是维持大脑的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却离不开整个身体,特别是我的精神存在的新陈代谢或输入和输出都离不开身体各器官和组织的协调活动,如视、听、嗅、味、触、说、写、动作、表情等等。
作为一个生命存在,我也必须遵循生命存在的一般规律,即诞生、成长、壮大、衰老、死亡。一个正常的人类新生儿,身体柔弱,仅有自发的自主意识,必须借助外来帮助才能生存,但却包含了几乎无限的潜力和可能。我的成长,一方面在于身体和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成长,并伴随着自主意识由自发的成长和发展为自觉的,另一方面在于我通过同化在物质和精神两个领域的发展壮大。同化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括很多具体的形式和方法,比如通过进食和消化吸收将非我的物质转化成我的物质存在部分,通过学习和练习等方法实现理解和掌握知识和技能, 通过了解、学习、分析、综合等方法理解和接受思想观念等。通过同化,借助于神奇的限定性修饰词“我的”,我在不同的层次上扩展开来,并不断发展壮大。我的妈妈,我的床,我的玩具,我的家,我的朋友,我的学校,我的班级,我的同学,我的家乡,我的祖国,我的文化,我的传统,我的信念,我的身份,我的想法,我的财产,我的权利等等。与同化同时进行的是一个相反的异化过程,我的一部分衰老、死亡、被我放弃或拒绝接受或承认,如身体代谢产生的废物,放弃或交换出去 了的财物、权利、人物、观念等,更新或变化了的思想、感情、知识、认识等。脑死亡标志着我的最终死亡,因为我既失去了对身体和我的物质存在的支配能力,又 失去了维持、发展和更新我的精神存在的能力。
发展成熟的我实际上已经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存在系统了,这个系统的本质不在于其规模大小或复杂程度,而在于其内部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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