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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论刑、冲、合、害对命局的深层次影响

 神坤算人 2019-11-17

刑冲动也,变也,冲为烈,刑为轻,冲者,二败俱伤,得月令之旺气者,虽冲,若有救有生,仍可作用,不得月令之生旺之气者,遇冲则败。逢冲时,还须看有无合会,如寅申冲,有无午戌子辰会,若得子辰,午戌会局,取为主辅,则此一冲则为去假留真,再得天干生助真神,遂成好命。

忌冲破者而取用,虽在遇有生扶,亦难称好。若地支冲,天干透出真神,天干地支又生扶,或拱会得法,亦不失为富贵之命也。可怕者,四柱混乱,是不可救药也。

刑虽很轻,亦有作用。《滴天髓》云:“刑与害兮动不动”。我说刑是已动,亦变动也,亦可说是刑伤。如寅刑巳,支又见午,天干透丁,此一伤丙火,使丁火真神得用,此一刑岂不得力而得益哉。苟寅巳相刑,而无会合者,火金木土皆刑伤,不能作大用也。

看合不要光看地支,还要与天干合看,天地虽各分,但气脉一体,则乃谈原命先天之刑,若原命无去留,运逢刑冲,其乐也融融。

冲有对冲,隔冲,遥冲之别、对冲是二败俱伤;隔冲损失一半,若有会合,只有损失四分之一;遥冲者,作四分之一损失。

刑事有对刑,为损失四分之二,隔刑四分之一,遥刑则无伤。不过巳刑申,巳申为地支之合,若有寅,则为三刑,无寅则以合论。古人称寅巳申三刑为无恩之刑。

害有可害,有不可害之别,宜详辨之。寅巳相害,土金木火四神相害;子未相害,未为癸水之库,遇刑事开,天干透癸,则癸克丁,若天干透己土,则克癸水 为相害。丑午相害,丑为丁己庚库,惟丑午中有癸水辛金丁火三者相害。卯辰相害,辰中有辛金克乙木,乙木会克戊土;申亥相害,内有金木土水四者相害;酉戌相 害,戌为乙戊丙库,酉金克乙木,火克酉金为相害。

以上乐谓害者,仍须看透、看会、或刑开,若不透,不会,不刑,又有何害?总之,五行会合刑冲,为五行之变化,能知其变化,则可知其来去也。凡有自刑或冲之主辅,必得解刑解冲之大运,方可发达。大运流年行刑冲会合肥市之运岁,必当兼论。

此外,行运之变化,《滴天髓》云:“顺逆不齐也,不能逆者,顺其气势而已矣。”此是指行运顺逆,而清代任铁樵编着《滴天髓征义》乱语其它。如用甲木 为主辅,月令在酉,顺行戌亥子丑寅卯皆是生旺。逆行申未午巳辰,甲木衰体。原局有假神乙木或无,皆作乙木,宜流年又逢甲木衰体之年吉,流年甲乙无旺者不 吉。所以不能逆者,顺其气势而已矣。以上所述,皆是五行在原局及行运之变化也。兹抄《滴天髓征义》命一则,以示五行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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