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又被称为贱籍制度,是曾在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印度最为严重,至今还存在着这种制度。 ![]()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以职业为基础,划分出很多内婚制群体。按照地区不同,各种姓又划分成许多次种姓。再以聚落不同,划分出很多聚落种姓。最后,聚落种姓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整合成一套完整的、散布在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涵盖印度绝大多数的群体,和印度的宗教、人际关系、宇宙观、社会体制息息相关。 雅利安人入侵印度后,种姓制度开始创立,最初的目的是要确保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证各种工作皆有一定的人数,并不是用来划分阶级和人的高低贵贱。但随着马木路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入侵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经过多次调整,才形成了现在的制度,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 这种制度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将人分成四个等级,分别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和达利特。四个等分工明确,有严格规定。 ![]() 婆罗门是原人的嘴,主要由僧侣贵族构成。他们拥有解释宗教经典、祭神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负责垄断教育,受众是刹帝利,还有负责报道农时季节。 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由军事和行政贵族。他们是婆罗门思想的受众,负责征收各种赋税、政治军事。同时,他们还要生生世世守护婆罗门阶层。 ![]() 吠舍是原人的大腿,由普通的雅利安人组成。在政治上,他们没有特权,主要从事商业。吠舍必须以纳税和布施两种形式,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 首陀罗是原人的脚,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由做饭、伺候用餐的高级佣人以及工匠组成。它是印度人口数量最多的种姓,从事低贱的职业。还有一种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种姓制度中,不同种姓结合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 外国人来到印度怎么判断他们的种姓?答案是职业、姓名、生活习惯,最简单的判断方法是外貌和肤色。因为雅利安人是白种人,故高种姓的人大都是浅肤色,低种姓的人大多是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土著。按照这种划分方式,中国人的皮肤更接近浅肤色,所以去印度的话,属于第二等级的刹帝利。 1947年,印度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被废除,但在实际社会中,这种制度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该制度与现在世界倡导的民主制度和人权思想截然相反,故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是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一大毒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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