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严重危害群众健康。《2017年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380万,死亡人数约229万,发病率及死亡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加之慢性感染、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广泛流行和环境污染、职业暴露等因素的逐渐累积,我国癌症防控形势仍将十分严峻。 国际经验表明,采取积极预防、早期筛查、规范治疗等措施,对于降低癌症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具有显著效果。 行动目标 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达到55%及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 个人 1.尽早关注癌症预防。癌症的发生是一个多因素、多阶段、复杂渐进的过程,建议每个人尽早学习掌握《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积极预防癌症发生。
3.减少致癌相关感染。癌症是不传染的,但一些与癌症发生密切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杆菌)、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则是会传染的。通过保持个人卫生和健康生活方式、接种疫苗(如肝炎病毒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可以避免感染相关的细菌和病毒,从而预防癌症的发生。
社会和政府 1.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肺癌、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癌症,制定筛查与早诊早治指南。 各地根据本地区癌症流行状况,创造条件普遍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卫生健康委牵头,财政部按职责负责)
3.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 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 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牵头,科技部、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展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推进诊疗新技术应用及管理。 通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中西部地区及基层能力,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卫生健康委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针对临床急需的抗癌药物,加快审评审批流程。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继续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针对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开展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和肺癌等重点癌症的集中救治。(卫生健康委牵头,民政部、医保局、国务院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所有县区开展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定期发布国家和省级肿瘤登记报告。 搭建国家癌症大数据平台,建成覆盖全国的癌症病例登记系统,开展癌症临床数据分析研究,为癌症诊治提供决策支持。(卫生健康委牵头,发展改革委按职责负责) 9.在国家科技计划中进一步针对目前癌症防治攻关中亟需解决的薄弱环节加强科技创新部署。 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强化癌症防治的基础前沿研究、诊治技术和应用示范的全链条部署。 充分发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面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提升我国癌症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科技部、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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