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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 安徽422种疾病将按病种付费

 laurel.89 2019-11-22

2019年11月22日 07:30
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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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年元旦起,安徽422种疾病将按病种付费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指导方案(试行)》,我省将全面推行基本医保以按病种分组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目前首批422 个病种及支付方式公布,从2020 年1 月1 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省属18家医院就医时,将有统一的支付标准。

在此次公布的第一批422 个病种及支付标准中,涵盖了糖尿病、白内障、肺炎、胆囊炎等常见病以及癌症、白血病等部分重大疾病,医保支付比例从40%到70%不等。比如,外科手术治疗白内障单侧,城乡居民患者自付比例为6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定额为2600 元。外科手术治疗胆囊炎、胆囊结石、胆囊息肉,城乡居民患者自付比例为60%,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定额为5200元。

据介绍,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省属18 家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统一按照本次公布的422 个病种及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各市医保局根据公布的病种,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同一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市属医疗机构不得高于省属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含省直)在全省统一病种中选择部分病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中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管理。

除急诊急救或参保人员务工(经商)、长期异地居住外,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按病种分组付费医保支付比例降低10 个百分点。所有省级按病种分组付费没有年度结算次数限制(有特殊规定者除外)。按病种分组付费纳入年度封顶线计算范围。

省医疗保障局介绍,按照我省推行基本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的方案,2019 年,全省统一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确定不少于400 个病种组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按病种分组付费管理,各市结合本地实际,从中选择不少于200 个病种组在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

各统筹地区(含省直)在全省统一病种组中选择不少于10组,在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中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病种组的定额标准与城乡居民医保保持一致,但医保基金和个人自付比例由各地依据基金收支情况、待遇保障水平等自行确定。

2020 年起,逐步增加病种组,并通过1~3 年努力,争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按病种分组付费覆盖90%左右的病种,住院按病种分组付费结算率达到80%左右。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病组数,提高按病种分组付费结算率。

[责任编辑:杨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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