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注册消防工程师-火灾等级划分A

 泥土清香 2019-11-22

2017-07-16 19:5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2005年版]》(GB50084-2001)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为依据,根据设置场所和保护对象特点,确定火灾危险等级、防护目的和设计基本参数。

首先我们一起来看火灾危险等级可以划分为哪几类。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下面我们来分别看一下这几类危险等级的具体划分标准。

轻危险级,一般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率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轻危险级场所包括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中危险级一般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率为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场所。大部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危险级。

根据此类场所种类多、范围广的特点,划分为中Ⅰ级和中Ⅱ级。

中Ⅰ级包括:

(1)高层民用建筑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

(3)文化遗产建筑。

(4)工业建筑。

(1)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中Ⅱ级包括:

(1)民用建筑。

(2)工业建筑。

(1)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不超过3.5m的自选商场等。

(2)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

严重危险级一般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所。

严重危险级Ⅰ级包括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超过3.5m的自选商场等。严重危险级根据可燃物及火灾场所的不同划分为Ⅰ级和Ⅱ级。

严重危险级Ⅰ级包括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超过3.5m的自选商场等。

严重危险级Ⅱ级包括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清洗、喷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

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

仓库危险级Ⅰ级指放置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等的仓库。

仓库危险级Ⅱ级指放置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仓库危险级Ⅲ级是指放置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的仓库。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