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柏林镇、魏城镇、游仙区沈家坝等农贸市场对黄、绿豆芽进行抽样检查时,检测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四氯苯氧乙酸钠”成分,上述豆芽均属“毒豆芽”。生产销售者因涉嫌犯罪,案件线索被移交游仙警方调查。 经警方侦查发现,游仙出现的“毒豆芽”均出自涪城区某蔬菜批发市场,专案组民警依据大情报平台分析和现场走访调查,发现该市场内豆芽销售商李某兵、李某国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20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循线跟踪,一举将隐藏在农村的两个制贩窝点捣毁,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当场查获“毒豆芽”两千余斤和用于发泡豆芽的无根素原料八千余支。
经查,犯罪嫌疑人按网上教程非法生产,使用无根素对黄、绿豆芽进行浸泡、淋芽,按时更换药水,这样长出来的豆芽根须细小、不落豆瓣,而且色泽光鲜,芽径笔直饱满,看上去很有卖相。他们每天生产两千余斤“毒豆芽”,批发给蔬菜零售商,销往绵阳城区、乡镇各农贸市场。 目前,游仙警方已依法刑事拘留3人,取保候审1人,专案组还在进一步深挖线索,力争彻底斩断“毒豆芽”生产销售渠道。
知识链接: “毒豆芽”危及健康,甚至致癌 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得最大利益,缩短豆芽生长期、防止豆芽生根、脱瓣而长期使用无根素,无根素原料含有大量“四氯苯氧乙酸钠”和赤霉素、6苄基腺嘌呤等农药成分。 食用“毒豆芽”会在体内堆积亚硝酸盐,特别是伤害儿童肝肾脏功能,长期食用可能会致癌。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明令禁止: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绵阳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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