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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论“‘道’与‘名’”

 依然听雨依然闲 2019-11-24

《管锥编-老子王弼注》札记之二

钱钟书论“‘道’与‘名’”

/周敏

《管锥编-老子王弼注》第二则《一章》,副标题为《“道”与“名”》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老子》(又名《道德经》)开章明义第一句话。

《注》:“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

按《韩非子·解老》解首二句略谓物之存亡、死生、盛衰者,“不可谓常”,常者,“无攸易,无定理,是以不可道”;王注亦其意,特未逐字诂释耳。

钱钟书指出:王弼《注》和《韩非子-解老》意思相同。

王弼《注》说,可以阐述的道理,可以命名的称呼,只能是具体的指称,形象的描述,也是依物随时而变的,不是固定的;因此,不能一般地叙说和命名,是以“非常名”。

《韩非子-解老》说,事物都有存亡、死生、盛衰,一切都在变,称“物”之无常;常为不变,但任何东西都“无攸易”,都超不出“易”的范畴;“无定理”,事物的变化因为种类、时空等内外条件环境的不同而千差万别,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原理。因此,不能用一个不变的原理来阐明千差万别、千变万化——所以“不可道”。

【关于“道”】

[两“道”有别]

两“道”是指《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句第一个“道”和第二个“道”。

“道可道,非常道”;第一、三两“道”字为道理之“道”,第二“道”字为道白之“道”,如《诗·墙有茨》“不可道也”之“道”,即文字语言。

   “道可道,非常道”,依次顺数,第一个“道”为道理之“道”,形而上之“道”;第二个“道”为道白之“道”,即文字语言。(第三个“道”字,和第一个“道”字意思相同)

倘依俞氏,两“道”字均指“言词”,则一事耳,“道可道”即“言可言”,与一一得一、以水济水,相去几何?“言可言,非常言”:语大类冯道门客避府主名讳而诵《五千文》之“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义殆等“逢人只说三分话”、“好话说三遍,听了也讨厌”,变老子为老妪矣!

钱钟书前面说过,“道可道”两个“道”所指不同,前“道”指道理,后“道”指道白。

俞正夑把两个“道”都看作言词,“道可道”变成“言可言”,就成了同义重复的废话。钱钟书笑道,如此,老子就变成喜欢讲废话的老太婆了。(变老子为老妪——老子,老,双关为“老叟”后和老妪相对)

[“道”是什么]

这里所谓“道”,是指“道可道”句的第一个“道”。

老子是具有宇宙视野的哲人,他所谓“道”是指宇宙间一切变化的总和,这一变化任何时候都在进行,一刻也不会停止。用语言文字对这种永恒变化的无限进行命名、阐述和把握,其难度是难以想象的。毫不夸张地说,用人类有史以来的全部学问(含科学、历史、文学艺术等)加在一起也不足以把握老子所言之“道”。

钱钟书把老子之“道”说成“道理之‘道’”不能理解为主观的东西,而仍应该理解为客观的东西,理解为在人们意识之外的东西,因为他将这个“道”称为“全体大用”。《韩非子·解老》把老子之“道”说成是“物之存亡、死生、盛衰者”,也是把“道”视为客观的东西。

“道可道”,“道”是可以用文字语言来表达的。

“非常道”,“道”是因物、因地、因时而变的;宇宙万事万物不尽其数,各有其“道”,且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没有固定不变的“道”。

【关于“名”】

[俞正夑认为“名”就是字]

 俞正燮(1775-1840)清代学者。字理初,安徽省黄山市黟县人。俞正燮家境贫寒,科场困顿,一生布衣,为了养家糊口,他谋食四方,终身为达官贵人编书校书。他博通古今,好学深思,勤勉著述,纂修《黟县志》、《两湖通志》,著《癸巳类稿》30卷,《癸巳存稿》15卷。另有《说文经纬》、《校补海国纪闻》、《四养斋诗》等,咸丰间毁于兵火。(此人学问惟有钱钟书君堪与伦比)

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二云:“《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云‘道’者,言词也,‘名’者,文字也。

在俞正夑看来,《老子》的“道”是言词,“名”是文字。把“言词”和“文字”相对立,据此可推,俞所谓“言词”指口头语,文字指“书面语”。

钱钟书对俞正夑上面一段话进行了解析:

王弼注以“指事造形”说“名”,即借“六书”之“指事”、“象形”;俞氏以“名”为“文字”,大似发挥王注。然说“名”为“字”,援征重迭,而说“道”为“言”,未举佐证;至云:“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亦持之无故。姑就其所侈陈“古谓文字为‘名’”论之。

俞正夑谈了三个观点:1、“名”为文字;2、“道”为“言”,即说话;3、所说的“道”和“名”与其他地方所说的“道”和“名”不一样。

钱钟书说,第二个问题,俞未举佐证,第三个问题,俞持之无故,均无从讨论;剩下来只有一个问题——“名是文字”(书面语)的观点可以讨论。

俞正夑举了许多例子说明“名”是文字:

《文子·道原》云:‘书者,言之所生也;名可名,非藏书者也’;

《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麤也’;

《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

《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

《淮南子·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麤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于惑’;

《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

《道应训》云:桓公读书堂上,轮人曰:独其糟粕也。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周官》:‘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注》云:‘古曰名,今曰字’;‘大行人谕书名’,《注》云:‘书名,书之字也,古曰名’;

《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注》云:‘名,书文也,今之字’;

《论语》:‘必也正名乎’,《义疏》引《郑注》云:‘谓正书字,古者曰名,今世曰字。’古谓文字为‘名’。”

    凡此种种,俞正夑只想证明,所谓“名”,就是文字。

 [钱钟书说“名”和“字”不可等同]

俞正夑举了许多例子,试图证明“名”就是文字,钱钟书一语否定:

俞说非也。

钱钟书说,俞正夑虽然引证广博但见解很烂,所举例证均不足以支撑“名”就是文字的观点:

清代以来,治子部者,优于通训解诂,顾以为义理思辨之学得用文字之学尽了之,又视玄言无异乎直说,蔽于所见,往往而有。俞氏操术,即其一例,特尤记丑而博者尔。

义理思辨之学即研究古籍精神涵义的学问,有时需要借文字之学(训诂)来疏通文意,但训诂不能代替思辨。俞正夑正是试图用训诂代替思辨,轻率地断言“名”就是“字”。

为此,钱钟书用思辨之力,详细地阐述了“名”和“字”的区别。

钱钟书对“名”和“字”关系的见解:

名皆字也,而字非皆名也,亦非即名也。

名都是字,但字并非都是名,换言之,字是母概念,名是子概念,“名”只是“字”的一部分。

钱钟书称赞《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的观点简洁而隽永:

“鸣而施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

鸣——发声,施命——指事称物;“鸣而施命”即发声并指事称物才是名,如天、地、日、月、鸟、兽、虫、鱼之类;发声而不能指事称物不能称作名,而只是字,如之、乎、者、也之类。换言之,“名”是“字”中能指事称物的那一部分。

以下三点事实说明“名”和“字”不同。

1、“字”同而“名”不同:

《道德经》称“老子”,白叟亦称“老子”,名之所指举大异,而书文道字同也。

《道德经》用“老子”二字;白叟(老头子)也用“老子”二字;前后“老子”代表两个不同的“名”,前是书名,后为老年男子之“名”,但均用“老子”这两个字。

2、“字”不同而“名”同。

呼老子曰“李耳”,或曰“犹龙氏”,或曰“太上道德真君”,名之所指举一也,而文字则三者迥异也。

“李耳”,或曰“犹龙氏”,或曰“太上道德真君”,是同一人“名”,所指为一,但所用文字却迥然有别。

3、“字”究含义,“名”求符“实”。

字取有意,名求傅实;意义可了(meaningful),字之职志也;真实不虚(truthful),名之祈向也。因字会意,文从理顺,而控名责实,又无征不信,“虚名”、“华词”、“空文”、“浪语”之目,所由起也。“名”之与“字”,殊功异趣,岂可混为一谈耶?

字,在于有意思;名,能称“物”,在于与实相符;意思明了,是字的职责所在;真实不虚,是名所企望的。因字会意,文从理顺;而依名循实,在于凿然可信;“名”与“字”,功能趣味各有所职,岂可混为一谈呢?

钱钟书的分析很到位,俞正夑所谓“名”就是字的观点,显然是谬见。

钱钟书的分析表明,“名”并不能混同于文字,“字”是属概念,“名”是种概念,“名”是“字”的一部分,“名”是能指事称物的那部分文字,如天、地、日、月、草、木、虫、鱼等。

因为俞正夑把“道”说成是言词(口头语),把“名”说成是文字(书面),又因为他不懂得“道可道”两个“道”不是一个意思、“名可名”两个“名”不是一个意思,所以,他的解释是浅薄的。

钱钟书讥笑了他:

倘依俞氏,两“道”字均指“言词”,则一事耳,“道可道”即“言可言”,与一一得一、以水济水,相去几何?“言可言,非常言”:语大类冯道门客避府主名讳而诵《五千文》之“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义殆等“逢人只说三分话”、“好话说三遍,听了也讨厌”,变老子为老妪矣!

如果老子“道可道”就是“言可言”,那么,老子就变成老太婆了。(“老子”双关为“老叟”)一笑!

实际上,“道可道”之“道”(道白)和下句“名可名”之“名”一样都是指用语言文字,并没有所谓“言词”(口头语)和“文字”(书面语)的分别。

 【物之“非常名”】

钱钟书在阐明了“名”和“字”的区别之后,开始讨论“名可名,非常名”的后三个字,他首先论述为何事物之“名”不能恒常不变?

道理并不复杂。

因为“名”的根本要求是符“实”,“实”变了,“名”当然要变,“名”随“实”变。举例如下:

1、生物因生长而变化,故需易字而另名。

《太平广记》卷一七三引《小说》载东方朔曰:“夫大为马,小为驹;长为鸡,小为雏;大为牛,小为犊;人生为儿,长为老。岂有定名哉?”即韩非《解老》所谓“初盛而后衰”,初名旧名无当后实新实,故易字而另名之。此亦“可名非常名”也。

初名、旧名:驹,后名、新名:马;初名、旧名:雏,后名、新名:鸡;初名、旧名:犊,后名、新名:牛;初名、旧名:儿,后名、新名:老。此亦“可名非常名”也。

夫易字以为新名,正缘旧名之字“常”保本意而不符新实耳。

易字以成新名,正是因为旧名长久地保持本意已不符合事物的变化了。名难以适应实的多方面变化。

是以“可名非常名”也。

2、人的形貌品性会发生变化,故需易字而另名。

故名之变易不“常”,固因实之多方无方,而亦因字之守“常”难变其意。

至若人之形貌品性,则更非“儿”、“老”等名所能举拟,当别易他名如“美、丑”、“善、恶”之类,又所谓“可名非常名”也。

实际的人事物有多方面的属性和特征,且均处于变化之中,往往造成和原“名”的差别和冲突,如人随着年轮的推进,形貌由美变丑、过去称美人,如今可能为丑人;品性由善变恶,过去可能是好人,如今也可能为坏人。如“小姐”二字代表年轻女性,一直是尊称,随着娱乐服务业的发展,这个词变味了,如今称呼年轻女性“小姐”,人家就不高兴了。

是以“可名非常名”也。

 3、言不称意、名不达道,故更新以臻完美。

钱钟书说:

语言文字为人生日用之所必须,著书立说尤寓托焉而不得须臾或离者也。顾求全责善,啧有烦言。作者每病其传情、说理、状物、述事,未能无欠无余,恰如人意中之所欲出。务致密则苦其粗疏,钩深赜又嫌其浮泛;怪其粘着欠灵活者有之,恶其暧昧不清明者有之。

立言之人句斟字酌、慎择精研,而受言之人往往不获尽解,且易曲解而滋误解。“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刘禹锡《视刀环歌》),岂独男女之情而已哉?

人的日常生活离不开语言文字,著书立说更离不开语言文字。但语言文字却难以表现大千宇宙的丰富多彩,难以表达人们的观感和内心体验。

“语文之于心志,为之役而亦为之累焉。”——人为字斟句酌而操劳,甚至成为思想上的负担,为此废寝忘食。

因为语言文字不能尽人意,所以,象数如《易经》之类生怕被语言文字所污染,避之唯恐不及。即令喜欢沉思默想如黑格尔、慷慨陈词如尼采都深感语言文字的毛病,认为语文表达心意不是言过其心就是言不达心。《墨子》也说,语言文字常常可以作多方面理解而偏离本意。

词章之士以语文为专门本分,托命安身,而叹恨其不足以宣心写妙者,又比比焉。

陆机《文赋》曰:“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

陶潜《饮酒》曰:“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文心雕龙·神思》曰:“思表纤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笔固知止”;

黄庭坚《品令》曰:“口不能言,心下快活自省”;

古希腊文家曰:“目所能辨之色,多于语言文字所能道”;

但丁叹言为意胜;

歌德谓事物之真质殊性非笔舌能传。

凡此种种,都是说语言文字不能称意。

    可想而知,语言文字对景物人情的表达都不能尽如人意,更何况对 “道”这个宇宙万物变化总和的阐述和把握呢,不是更加力不从心、捉襟见肘吗?

但是,“名”越是不能符合“道”,越是要去修改、完善它以求接近“道”。这个“名”不仅仅是给“道”命名,而是设法去概念“道”、表述“道”,把握“道”。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这个“名”的内涵扩大为人类庞大的知识系统。只有持续地改进、完善这个“名”,永恒地追求,才能逐步逼近“道”。宇宙的变化(“道”)是无限的,人类对它的向往和追求(“名”)也是无限的。

是以“可名非常名”。

【“道”之“非常名”】

钱钟书认为“名可名,非常名”之“名”并不是给具体的事物命名,而是特指给“道”命名。

“名可名,非常名”;“名”如《书·大禹谟》“名言兹在兹”之“名”,两句申说“可道”。……“名”,名道也。

钱钟书明确指出,《老子》“名可名,非常名”是“言兹在兹”,是申说“可道”,是“名道也”,是给“道”命名。

有人或许会问,“道”不就是名吗?何须另取。我拿自己曾经写过的一段话来解释这个问题:

因为“道”的至大、无形和无常,人们试图给它冠于一个确定的名称总是不全面、不准确的,换句话说,人的定义方法对“道”来说,是无力的。

也许有人会说,“道”不就是很好的名称吗?非也。因为你只要继续追问,“道”究竟是什么?解释又是五花八门,莫衷一是了。往往陷入循环论证,同语反复。

一句话,道“无可名”,即没有办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名称。(读《管锥编-周易正义》札记之十七《钱钟书论“无可名与多名”》)

钱钟书说以下两句话可以做“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笺注:

《庄子·知北游》:“道不可言,言而非也。……道不当名”;

——事物在永恒的变化之中,语言文字永远追随不了这种变化,是以“言而非”也。

《五灯会元》卷一六元丰清满章次:“僧问:‘如何是道?’师曰:‘不道。’曰:‘为甚么不道?’师曰:‘道是闲名字。’”

——僧问:为什么不谈“道”?师答:因为“道”是老子随便起的名字。

庄子的意思是,“道”一言难尽,一说就错了,或一说就变了……“道”不应当给它命名。

庄子的话来自老子之言,钱钟书写道:

一四章云:“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二五章云:“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乃“非常名”之示例。道之全体大用,非片词只语所能名言;多方拟议,但得梗概之略,迹象之粗,不足为其定名,亦即“非常名”,故“常无名”。

可见,老子在取名上大伤脑筋,大费周折。夷、希、微、大、逝、远、反等,都是老子曾经对“道”的命名,一个个不能契合心意后更换,最后确定用“道”,但始终没有完全满意。

我以为,“道”是大千世界的变化总和。老子给“道”取的这些“名”都从不同方面反映了“道”的本质和真相。

夷、希、微——反映变化是缓慢而不易觉察的,大、逝、远——反映变化是宇宙性的、无处不在的,反——反映变化是向相反的方面转化,是否定之否定、周而复始并螺旋式上升,每个“名”都是对“道”的逼近,但没有一个“名”能够全面地表达“道”的内涵。所有的“名”都只有相对真理性。懂得了这一点,钱钟书的话就较易理解了:道之全体大用,非片词只语所能名言;多方拟议,但得梗概之略,迹象之粗,不足为其定名,是以“非常名”,是以“常无名”。

【《老子》开篇之章法】

《老子》开头两句,第一句写“道”,第二句写“名”。人们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这样写,为什么从谈“道”迅速跳到谈“名”?“道”和“名”有什么内在关系?

下面钱钟书解答了这个疑问。

首以道理之“道”,双关而起道白之“道”,继转而以“名”释道白之“道”,道理之见于道白者,即“名”也,遂以“有名”、“无名”双承之。由道白之“道”引入“名”,如波之折,由“名”分为“有名”、“无名”,如云之展,而始终贯注者,道理之“道”。两“道”字所指各别,道理与语文判作两事,故一彼一此,是非异同。

“道”可为道理,也可为道白,因为一字双关,所以说道理用道白,顺理而自然。

然在“道可道,非常道”之后,为何即刻跳到“名可名,非常名”呢?因为论“道”必须从名称、概念开始,而赋予准确的名称和概念,就是“名”的职责所在。

这就是“道”和“名”的内在关联,这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和“名可名,非常名”前后紧承的根据。

可见,首句“可道”之“道”和次句“可名”之“名”并非如俞正夑所言,“道”是言词(口头的),“名”是文字(书面的),此处“道”和“名”均指语言文字。首句用“道”字,是因双关而起,次句用“名”是强调要界定概念。如此而已。

“道”(道理)需要讲清楚(道白),自然引入“名”,以便对“道”进行命名并阐述,笔法如“波之折”,尔后,又分述“无名”(“无名,天地之始”)和“有名”(“有名,天地之母”),如云之展,而始终贯穿其中的是“道”(道理)。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注:篇中斜体字引自《管锥编-老子王弼注》第二则)

附录:《管锥编-老子王弼注》第二则

二        一 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注》:“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

按《韩非子·解老》解首二句略谓物之存亡、死生、盛衰者,“不可谓常”,常者,“无攸易,无定理,是以不可道”;王注亦其意,特未逐字诂释耳。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二云:“《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云‘道’者,言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道原》云:‘书者,言之所生也;名可名,非藏书者也’;《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麤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淮南子·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麤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于惑’;《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公读书堂上,轮人曰:独其糟粕也。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周官》:‘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注》云:‘古曰名,今曰字’;‘大行人谕书名’,《注》云:‘书名,书之字也,古曰名’;《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注》云:‘名,书文也,今之字’;《论语》:‘必也正名乎’,《义疏》引《郑注》云:‘谓正书字,古者曰名,今世曰字。’古谓文字为‘名’。”俞说非也。清代以来,治子部者,优于通训解诂,顾以为义理思辨之学得用文字之学尽了之,又视玄言无异乎直说,蔽于所见,往往而有。俞氏操术,即其一例,特尤记丑而博者尔。王弼注以“指事造形”说“名”,即借“六书”之“指事”、“象形”;俞氏以“名”为“文字”,大似发挥王注。然说“名”为“字”,援征重迭,而说“道”为“言”,未举左证;至云:“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亦持之无故。姑就其所侈陈“古谓文字为‘名’”论之。

名皆字也,而字非皆名也,亦非即名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曰:“鸣而施命谓之名;名之为言,鸣与命也。”其言何简而隽耶!俞氏等“名”于“字”,盖见有“鸣”而不见有“命”也。曰“字”,谓声出于唇吻、形着于简牍者也;曰“名”,谓字之指事称物,即“命”也,《墨子·经》上、《经说》上所谓:“举、拟实也,以之名拟彼实也。”譬如“之”、“乎”、“焉”、“哉”等,词学属之语助(synsemantic),名学列于附庸(syncategorematic),以其不足为“名”也,顾仍不失为“字”也。《道德经》称“老子”,白叟亦称“老子”,名之所指举大异,而书文道字同也。呼老子曰“李耳”,或曰“犹龙氏”,或曰“太上道德真君”,名之所指举一也,而文字则三者迥异也。“上”与“下”,许慎所谓字之“指事”也,非即名之指事也:设取老子之语,冠履倒置,以“不失德”为“上德”而“不德”为“下德”,而老氏之徒且斥为举名乖正而拟实失当矣,然“上”、“下”二字仍无伤为六书中之指事也。凡此尚是迹之粗而论之卑者焉。字取有意,名求傅实;意义可了(meaningful),字之职志也;真实不虚(truthful),名之祈向也。因字会意,文从理顺,而控名责实,又无征不信,“虚名”、“华词”、“空文”、“浪语”之目,所由起也。“名”之与“字”,殊功异趣,岂可混为一谈耶?《太平广记》卷一七三引《小说》载东方朔曰:“夫大为马,小为驹;长为鸡,小为雏;大为牛,小为犊;人生为儿,长为老。岂有定名哉?”即韩非《解老》所谓“初盛而后衰”,初名旧名无当后实新实,故易字而另名之。此亦“可名非常名”也。夫易字以为新名,正缘旧名之字“常”保本意而不符新实耳。故名之变易不“常”,固因实之多方无方,而亦因字之守“常”难变其意。至若人之形貌品性,则更非“儿”、“老”等名所能举拟,当别易他名如“美、丑”、“善、恶”之类,又所谓“可名非常名”也。“竹帛金石”、“篇章形埒”之留传为“糟粕”者,岂非由于文字之“常”不足为道与名之“常”乎?执礼经之批注以概道家之名理,曰“古谓文字为‘名’”,亦思不审而辩不明者欤。“名家”将无同于文字学家耶?管子、申子、尹文子、公孙龙子、吕不韦、荀子、韩非子诸家之言“正名”、形名参同、名以喻实,岂为许慎、刘熙拥帚先驱耶?余寻绎《论语》郑玄注,尝笑其以《子路》章为政先务之“正名”解为“正书字”;清之为“汉学”者至以《述而》两言“好古”之“古”,解为“训诂”(参观方东树《汉学商兑》卷中之下)。信斯言也,孔子之道不过塾师训蒙之莫写破体、常翻字典而已,彼尸祝孔林者以及破孔户而据床唾堂者,皆视虱如轮、小题大做矣!盖学究执分寸而忽亿度,处把握而却寥廓,恢张怀抱,亦仅足以容学究;其心目中,治国、平天下、博文、约礼皆莫急乎而不外乎正字体、究字义。一经笺释,哲人智士悉学究之化身,要言妙道皆字典之剩义。俞氏之解老,犹郑君之注孔也。或有据《周礼》、《礼记》注,因说《老子》五章“不如守中”之“中”为“图籍”者;是“竹帛”、“篇章”虽“糟粕”而必保“守”勿失也,岂老子柱下守藏史之故态复萌、结习难除乎?亦如以孔子说成训蒙师矣。“书名”之“名”,常语也;“正名”之“名”,术语也。今世字书于专门术语之训诂,尚犹略诸,况自古在昔乎?专家著作取常语而损益其意义,俾成术语;术语流行,傅会失本而复成常语。梭穿轮转,往返周旋。作者之圣、文人之雄,用字每守经而尤达权,则传注之神、笺疏之哲,其解诂也,亦不可知常而不通变耳。

语言文字为人生日用之所必须,著书立说尤寓托焉而不得须臾或离者也。顾求全责善,啧有烦言。作者每病其传情、说理、状物、述事,未能无欠无余,恰如人意中之所欲出。务致密则苦其粗疏,钩深赜又嫌其浮泛;怪其粘着欠灵活者有之,恶其暧昧不清明者有之。立言之人句斟字酌、慎择精研,而受言之人往往不获尽解,且易曲解而滋误解。“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刘禹锡《视刀环歌》),岂独男女之情而已哉?“解人难索”,“余欲无言”,叹息弥襟,良非无故。语文之于心志,为之役而亦为之累焉。是以或谓其本出猿犬之鸣吠(le cri perfectionné des sin- ges et des chiens),哲人妄图利用;或谓其有若虺蛇之奸狡(der Schlangenbetrug der Sprache),学者早蓄戒心。不能不用语言文字,而复不愿用、不敢用抑且不屑用,或更张焉,或摈弃焉,初非一家之私忧过计,无庸少见多怪也。象数格物诸科,于习用语文,避之若浼,而别籍符号,固置不论。哲学家湛冥如黑格尔、矫激如尼采之流,或病语文宣示心藴既过又不及(dass diese Äusserungen das Innere zu sehrals dass sie es zu wenig ausdrücken),或鄙语文乃为可落言诠之凡庸事物而设,故“开口便俗”(Die Sprache ist nur für DurchschnittlichesMittleresMitteilsames erfunden. Mit der Sprache vulgarisiert bereits der Sprechende),亦且舍旃。即较能践实平心者,亦每鉴于语文之惑乱心目,告戒谆谆。如《墨子·小取》谓“言多方”,“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吕氏春秋·察传》谓“言不可以不察”,“多类非而是,多类是而非”;斯宾诺莎谓文字乃迷误之源(the cause of many and great errors);霍柏士以滥用语言(the abuses of speech)判为四类,均孳生谬妄;边沁所持“语言能幻构事物”(fictitious entities)之说,近人表章,已成显学。词章之士以语文为专门本分,托命安身,而叹恨其不足以宣心写妙者,又比比焉。陆机《文赋》曰:“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陶潜《饮酒》曰:“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文心雕龙·神思》曰:“思表纤旨,文外曲致,言所不追,笔固知止”;黄庭坚《品令》曰:“口不能言,心下快活自省”;古希腊文家(Favorinus)曰:“目所能辨之色,多于语言文字所能道”(Plura sunt in sensibus oculorum quam in verbis vocibusque colorum discrimina);但丁叹言为意胜(Il parlare per lo pensiero è vinto);歌德谓事物之真质殊性非笔舌能传(Den eigentlichen Charakter irgendeines Wesens kann sie[eine schriftliche und mündliche Ueberlieferung] doch nicht mittheilenselbst nicht in geistigen Dingen)。

【增订四】福楼拜《包法利夫人》中有一节致慨于言语之不堪宣情尽意:“历来无人能恰如其分以达己之需求,思念或悲痛;语言犹破锅然,人敲击之成调,冀感动星辰,而祇足使狗熊踊跃耳”(...puisque personnejamaisne peut donner lexacte mesure de ses besoinsni de ses conceptionsni de ses douleurset que la parole humaine est comme un chaudron fêlé où nous battons des mélodies àfaire danser les oursquand on voudrait attendrir les étoiles. Madame BovaryII. xiiop. cit.p. 265)。但丁、歌德之旨得此乃罕譬而喻矣。

聊举荦荦大者,以见责备语文,实繁有徒。要莫过于神秘宗者。彼法中人充类至尽,矫枉过正,以为至理妙道非言可喻,副墨洛诵乃守株待兔、刻舟求剑耳。《庄子·秋水》谓“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即《妙法莲华经·方便品》第二佛说偈之“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亦即智者《摩诃止观》卷五之“不可思议境”。《法华玄义》卷一下所谓“圣默然”,西方神秘家言标目全同,几若迻译。

【增订四】西班牙神秘宗师谓“圣默然”乃无言、无欲、无思之毕静俱寂境界,上帝此际与灵魂密语(No hablandono deseandono pensando se llega al verdadero y perfecto si- lencio místicoen el cual habla Diós con el alma. MolinosGuía espirituallib. Icap. 17in B. CroceLa Poesia5a ed.1953p. 263)。

《老子》开宗明义,勿外斯意。心行处灭,言语道断也。

“道可道,非常道”;第一、三两“道”字为道理之“道”,第二“道”字为道白之“道”,如《诗·墙有茨》“不可道也”之“道”,即文字语言。

【增订二】《礼记·礼器》:“盖道求而未之得也。……则礼不虚道”;郑玄注前“道”:“犹言也”,注后“道”:“犹由也、从也。”“道可道”一句中之前“道”即郑注之后“道”,其后“道”则郑注之前“道”也。

【增订四】《庄子·知北游》:“道不可言,言而非也。……道不当名”;《五灯会元》卷一六元丰清满章次:“僧问:‘如何是道?’师曰:‘不道。’曰:‘为甚么不道?’师曰:‘道是闲名字。’”二节均足笺“道可道”两句。

古希腊文“道”(logos)兼“理”(ratio)与“言”(oratio)两义,可以相参,近世且有谓相传“人乃具理性之动物”本意为“人乃能言语之动物”。“名可名,非常名”;“名”如《书·大禹谟》“名言兹在兹”之“名”,两句申说“可道”。第二五章云:“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三二章云:“道常无名”,第四一章云:“道隐无名”,可以移解。“名”,名道也;“非常名”,不能常以某名名之也;“无名,天地之始”,复初守静,则道体浑然而莫可名也;“有名,万物之母”,显迹赋形,则道用粲然而各具名也。首以道理之“道”,双关而起道白之“道”,继转而以“名”释道白之“道”,道理之见于道白者,即“名”也,遂以“有名”、“无名”双承之。由道白之“道”引入“名”,如波之折,由“名”分为“有名”、“无名”,如云之展,而始终贯注者,道理之“道”。两“道”字所指各别,道理与语文判作两事,故一彼一此,是非异同。倘依俞氏,两“道”字均指“言词”,则一事耳,“道可道”即“言可言”,与一一得一、以水济水,相去几何?“言可言,非常言”:语大类冯道门客避府主名讳而诵《五千文》之“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义殆等“逢人只说三分话”、“好话说三遍,听了也讨厌”,变老子为老妪矣!一四章云:“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二五章云:“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乃“非常名”之示例。道之全体大用,非片词只语所能名言;多方拟议,但得梗概之略,迹象之粗,不足为其定名,亦即“非常名”,故“常无名”。苟不贰不测之道而以定名举之,是为致远恐泥之小道,非大含细入、理一分殊之“常道”。盖可定者乃有限者(le défini est le fini)也。不可名故无定名,无定名故非一名,别见《周易》卷《系辞》(一)论“无名”而亦“多名”。世俗恒言:“知难而退”;然事难而人以之愈敢,勿可为而遂多方尝试,拒之适所以挑之。道不可说、无能名,固须卷舌缄口,不着一字,顾又滋生横说竖说、千名万号,虽知其不能尽道而犹求亿或偶中、抑各有所当焉。谈艺时每萌此感。听乐、读画,覩好色胜景,神会魂与,而欲明何故,则已大难,即欲道何如,亦类贾生赋中鵩鸟之有臆无词。巧构形似,广设譬喻,有如司空图以还撰《诗品》者之所为,纵极描摹刻划之功,仅收影响模糊之效,终不获使他人闻见亲切。是以或云诗文品藻祇是绕不可言传者而盘旋(ein Herumgehen um das Unaussprechliche)。亦差同“不知其名”,而“强为之名”矣!柏拉图早谓言语文字薄劣(the inadequacy of language),故不堪载道,名皆非常(Hence no intelligent man will ever be bold as to put into language those things which his reason has contem- platedespecially into a form that is unalterable. NamesI maintainare in no case stable);几可以译注《老子》也。

《全唐文》卷五三八裴度《寄李翱书》论《六经》之文“至易至直。奇言怪语未之或有,此所谓‘文可文,非常文’也。”盖谓平易质直之文经久长新,而雕饰矫揉之文则朝华夕秀、花归叶别,非“常文”也。“可文”即指“奇言怪语”,“常文”正仿“常道”、“常名”。足资参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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