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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二年

 解决人生问题 2019-11-25

桓公二年

文】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及者何?累也。就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孔父可谓义形于色1矣。其义形于色奈何?督将就荡公,孔父生而存,则荡公不可得而弑也。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荡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于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樱。以成宋乱2。内大恶讳,此其目3言之何?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隐贤而桓贱也。

夏,四月,取4大鼎于宋。此取之宋,其谓之鼎何?器从名,地从主人。器何以从名,地何以从主人?器之与人,非有即尔,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鼎。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然则为取可以为其有乎?曰:否。何者?若楚王之妻婿,无时焉可5也。

戊申,纳于大庙。何以书?讥。何讥尔?遂乱受赂,纳于大庙,非礼也。
  秋,七月,纪侯来朝。
  蔡侯、郑伯会于邓。离不言会,此其言会何?盖邓与会尔。
  九月,入6
  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译文】鲁桓公二年,春天,周历正月,戊申这天,宋国华父督杀害了他的国君宋疡公与夷,“及”宋国大司马孔父。“及”是什么意思?就是连累。弑杀国君的事很多,除了孔父就没有受连累被杀的人吗?回答说:“有。仇牧、荀息都是受连累被杀的人。”除了仇牧、荀息就没有受连累的人了吗?回答说:“还有。”既然还有,这里为什么要记载孔父受连累的事呢?因为孔父贤良。孔父有什么贤良?孔父可以说义形于色。义行于色是什么意思?华父督准备杀害宋疡公,只要孔父还活着并站在朝廷上,那么宋荡公就不可能被抓住并遭杀害。因此华父督先攻打孔父的家,宋疡公知道如果孔父死了,自己一定会死,就跑去救援孔父,于是他俩都死在那里。孔父表情严肃地站在朝廷上,就没有人敢于过去把灾难加在他的国君身上,孔父可以说是正义之气都流露在脸上了。滕国国君来鲁国朝见鲁桓公。
  三月,鲁桓公在宋国的樱这个地方会见齐僖公、陈桓公、郑庄公。他们共同促成宋国的大祸乱。《春秋》对鲁国国内的大恶行总是避讳的,这里标明鲁国的罪恶并说出来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事发生得太久远了。在孔子能看到的时代已有不同的说法,在孔子听到的时代说法也不相同,更何况是在孔子听到传说的时代呢,那更有不同的说法了。鲁隐公离孔子也很远,为什么要为他避讳呢?因为鲁隐公贤良而鲁桓公卑贱。

夏天,四月,鲁国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这是从宋国取来的,为什么叫做郜鼎呢?器物的名称都用原定的本名,土地的名称跟从它的主人。器物为什么都用原定的本名,土地为什么跟从它的主人呢?因为器物给了人,并非占有了就是他的了,这个鼎就是当初宋国用不正当的手段从郜国夺来的,所以人们仍然叫它郜鼎。至于土地给了人,就不一样了,瞬间就已成为他人所有。那么随意夺取的就可以为占有者所有吗?回答是:“不行。”为什么呢?这就好像楚王以妹妹为妻子,这个妻子的名份任何时候都不会得到人们的承认。
  戊申这天,把郜鼎送进鲁国的太庙。《春秋》为什么要记载这事呢?为了谴责。谴责什么?谴责鲁桓公趁着宋国的祸乱,接受华父督的贿赂,并把贿赂物送进太庙,这是不合于礼的。
  秋天,七月,纪国国君来鲁国朝见鲁桓公。
  蔡侯和郑伯在邓这个地方会见。二国相会一般是不说会见的,这里说会见是为什么呢?因为邓人也参加了会见。
  九月,鲁桓公认为杞国不敬而入侵杞国。
  鲁桓公与戎人在唐这个地方盟会。
  冬天,桓公从唐地回到国都。

说明本篇《桓公二年》,主要描述的是鲁桓公二年发生的故事。主要记述了宋国的内乱,以及华父督强夺人妻,杀死宋殇公之事。由于华父督向各诸侯赠送了礼物,各诸侯国君主便默认了他的胡作非为。而鲁桓公更是将他赠送的郜国大鼎放置在鲁国太庙里,这显然就是在鼓励以下叛上。虽然有大臣劝谏,但鲁桓公财迷心窍,毫不听劝。然后鲁桓公又因为杞侯不恭敬而举兵攻打杞国。所以本篇记载了鲁惠公时代晋国内乱之事,以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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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义形于色:正义之气见于神色。

2.宋乱:指宋国华父督杀害国君宋疡公和大司马孔父的祸乱。成:成全,促成。

3.目:品评。引申为标明。

4.郜:(Gào告)周代诸侯国名。周文王庶子始封此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为宋所灭。《左传·隐公十年》:“庚午,郑师入郜。”《公羊传·桓公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说文》:“郜,周文王子所封国。从邑,告声。”

5.无时焉可:无时,即任何时候。可,认可,得到承认。这句的意思是:以妹为妻,这个妻子的名份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被人们认可的。徐彦疏:“以妹为妻,终无可时,似若器从今主之名,地取便为己有,亦无可时,故言此也。”

6.杞:(qǐ企)古国名。公元前11世纪周分封的诸侯国。杞君是夏禹的后代。公元前445年为楚所灭。《管子·大匡》:“五年,宋伐杞。”《左传·桓公二年》:“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论语·八佾》:“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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