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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问答

 滇东雪鹰 2019-11-26

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不可以起诉!原因如下:

其一,纪委已经与检察院的反贪局、反渎局,监察局合并,现在叫纪委监委。现在是将所有公务人员违纪违法的查处权力,全部移交给纪委监委;

其二,纪委监委虽然是一个机构,但是其在内部,还是可以分为两部分,一个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处分,一个是针对所有公务员的违法处分。所以,纪委监委的调查结果可能是两种情况:一是纪律处分(针对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是监察处分(针对所有公务员,依据新通过的《监察法》);

其三,简单讲,中央对党员的要求更为严格一些,不仅不能违法,而且不能违纪。好多人分不清违纪与违法的区别,其实很简单,违法的必然违纪,违纪的不一定违法。

比如八戒贪污了20万,是违法行为,构成贪污罪,但如果他只贪污了20块钱,是违纪行为,不构成贪污罪。所以,不以恶小而为之,是纪律处分一贯的起点。

其四,无论是纪律处分,还是监察委的违法处理,其后果是不一样的,但都不可以起诉。我们先谈纪律处分,如果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因为党员是一个人的政治身份,纪律处分是内部事务,而法院的审判权是国家公权力,所以纪律处分不能提起诉讼;

再谈依据《监察法》的处分,这个处分有两个后果,一是案件继续走下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这就走入到刑事诉讼的程序。本身就是一个诉讼,所以作为当事人,当你对各种决定不服,只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本次诉讼过程中提出和解决,不能另行提起诉讼。

二是案件终结了,没有移送审查起诉,《监察法》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四十九条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这个程序叫申请复审,只能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或者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如果复审后认为监委作的决定没错,你也是不能再提起诉讼的。

所以,无论如何,保持清廉公正,洁身自好,是一个公务员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

我是法律微言,如果你喜欢我的回答,麻烦加一下关注,如果你还有问题,可以私信或者留言给我,良心保证,免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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