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建筑设计中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 问题的解读

 wu6388 2019-11-27

在建筑施工图设计中,消防设计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广大设计人员和审查人员都将消防安全作为工作的一大重点内容。但从笔者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案例来看,不少项目存在偏重于建筑单体内部消防设计内容而较少考虑总图设计或室外消防设施配置的情况,现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将较为常见的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灭火救援窗设置的效果问题总结梳理如下,供我院设计及审查人员在工作中参考。

作者:杨亚超

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灭火救援窗,是火灾时进行有效的灭火救援行动的重要设施。本文主要介绍这些消防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

 一、定义 

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在高层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一侧,地面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和供消防车停靠并实施登高作业的作业场地,该场地就叫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灭火救援窗——在高层建筑的消防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一侧外墙上设置的供消防人员快速进入建筑主体且便于识别的灭火救援窗口称为灭火救援窗。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 

 二、合理确定消防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根据《建规》第7.1.1条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需要注意的是,设置消防车道计算建筑长度时,其内折线或内凹曲线,可按突出点间的直线距离确定;外折线或突出曲线,应按实际长度确定。突出或内凹部分距离以5米为限,具体详下图。

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民用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对于高层建筑,应根据建筑的立面和消防车道等情况,合理确定建筑的消防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根据消防登高车的变幅角的范围以及实地作业,进深不大于4m的裙房不会影响举高车的操作,因此,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现行规范的规定,取消了原《高规》对于裙房高度的限制。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按照图示示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间距按场地直线距离计,不必依据消防车道取折线距离。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方便救援人员快速进入建筑展开灭火和救援。 

 三、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要求  

(一)最小操作场地面积 

规范根据火灾扑救实战需要规定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基本要求。考虑到举高车的支腿横向跨距一般为6-8m,同时考虑普通车(宽度为2.5m)的交会以及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具的通行,一般以10m为妥。根据登高车的车长15m以及车道的宽度,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10m,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考虑大型消防车辆灭火救援作业的需求,如对于举升高度112m、车长19m、展开支腿跨度8m、车重75t的消防车,灭火救援场地的平面尺寸不小于20m×10m,场地的承载力不小于10kg/cm2,转弯半径不小于18m。

一般举高消防车停留、展开操作的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坡地等特殊情况,允许采用5%的坡度。当建筑屋顶或高架桥等兼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屋顶或高架桥等的承载能力要符合消防车满载时的停靠要求。

(二)场地与建筑的距离 

根据火场经验和登高车的操作,一般离建筑5m,最大距离可由建筑高度、举高车的额定工作高度确定。一般如果扑救50m以上的建筑火灾,在5~13m内消防登高车可达其额定高度,为方便布置,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三)操作场地荷载计算 

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由于需承受30t至50t举高车的重量,对中后桥的荷载也需26t,故从结构上考虑应作局部处理还是十分需要的。虽然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不会很影响消防车荷载,但为安全起见,不宜把上述地下设施布置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内。同时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应按承载大型重系列消防车计算。  

(四)操作空间的控制

应根据高层建筑的实际高度,合理控制消防登高场地的操作空间, 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架空高压电线、树木、车库出入口等障碍,同时要避开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危险场所等的泄爆口。

 四、灭火救援窗的设置要求  

在灭火时,只有将灭火剂直接作用于火源或燃烧的可燃物,才能有效灭火。在实际火灾事故中,大部分建筑的火灾在消防队到达时均已发展到比较大的规模,从楼梯间进入有时难以直接接近火源,因此有必要在外墙上设置供灭火救援用的入口。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设置可供消防车登高操作人员进入的窗口。

灭火救援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1.0m,下沿距室内陆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明显的识别标志。在在工程实践中,灭火救援窗口经常出现漏设或仅设一个的情况,这点也值得大家引起注意。



编辑制作: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信息中心

城市规划市政设计分院

城市规划综合设计分院

城市规划标准设计分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