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男子倒卖废机油污染环境被判刑

 时间变成水 2019-11-28

据大众日报消息,东阿县一男子未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一己私利收购国家限制买卖的废矿物油(俗称废机油),并以高价出售给没有处置废矿物油资质的公司获利。11月21日,东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唐某犯污染环境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唐某系东阿县人,游手好闲,无固定收入来源。2014年,正苦于没有“来钱门路”的唐某得知不少企业需要大量废机油作原料,“市场潜力”很大,顿时萌生收购并出售废机油赚钱的念头。自2014年2月至2018年7月间,唐某在没有取得任何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大肆收购并兜售废旧机油,因为缺乏专业的过滤手段,唐某在私自从事废机油收购过程中,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接到群众举报,当地环保部门与警方迅速出动,将唐某缉拿归案。

经审查,自2014年2月起,唐某在没有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东阿县多家机动车辆维修公司及个人收购废矿物油,并以高价出售给茌平区一家没有处置废矿物油资质的建材有限公司31.18吨和东阿一建材有限公司4.03吨,从中赚取差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在未取得行政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收购废机油并对废机油进行过滤的处置行为,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其行为已经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涉案19.35吨废矿物油予以没收,由东阿县环境保护局处置;作案工具单排货车一辆、油罐三个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东阿县人民法院郑重提示,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因个人私利,从事违法交易,引发环境污染恶果,必受法律制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