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延军)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日前,证监会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并同时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H股指的是中国注册的公司在中国香港股票市场IPO,新发行出来的股票(外资股)在香港交易所自由交易,而上市公司原有股东的股份(内资股)无法在港交所交易。部分H股上市公司的内资股在A股市场交易,称作A+H股。 资讯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1月1日,港股市场有H股278只,这些H股中包括A+H股107只,纯正的H股(不包括A+H股)171只。 据了解,证监会于2018年就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较好效果,推动H股全流通改革条件已基本具备。 在总结2018年H股全流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主要涉及几方面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