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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高手,都会用这两个思维去理解世界,尤其第二个

 智卓见 2019-11-30

如果你站在我面前,我会显得有点不善言辞......

但是通过文字,我可以很好地表达我想要说的话,而且很多时候逻辑都比较清晰。

在这段时间里,我写了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关于规律、思维、思考、沟通、原则之类的思维模型,有很强的内在逻辑在里面。这也是我这些年来成长的感悟和学习到的知识,想分享给大家一起共勉。

在前几天,我发布了几篇关于淘宝运营的底层逻辑文章,有一篇被推到某网站首页,一篇推送到频道首页,引来了不少围观和评论。这让我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差异,首先就在于认知

大多数的人,都只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比如对于淘宝天猫的运营,特别热衷于操作层面上的“术”,最好是能拿来马上就套用的。但是,我想引用古典的话告诉你:这个世界已经早你先行!我们只不过是这颗星球的过客,一切的行为准则早已被写了下来。

因此,学会与这个自然环境、学会与这个社会规则如何和谐相处,学会按规律办事,我想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修的一堂课

在接下来的时间,我会继续发布我写的文章,之前已经分享完了“规律”的文章,接下为是分享“思维”的文章。

但是在分享“思维”类的文章之前,我首先要分享一篇关于逻辑思维的文章。也许我们每天都在使用,但可能未曾显性地意识到它的存在。

一、归纳法

归纳法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它通过许多个别的事例或一系列具体的事实,然后归纳出它们所共有的特性或者说共性,从而得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

举例子说明一下。

比如:中国的天鹅是白色的,美国的天鹅是白色的,欧美的天鹅也是白色的,所以可以总结为全世界的天鹅都是白色的。

再比如:第一年秋天到了,燕子南飞,第二年秋天到了,燕子继续南飞,第三年秋天到了,燕子依然南飞,所以可以总结为每年只要秋天到了,燕子都会南飞。

这就是从个别到一般的论证方法。

事实上归纳是人类最基础的逻辑思维之一,是我们人类认识事物,获取知识的最基础思维。比如小学的时候,教师把几样蔬菜,几样肉类,还有几个水果放在一起,让我们把他们分类好。

我们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使用着归纳法,只是由于它过于常用,我们并没有显性地去思考:“这个问题我是使用了归纳法”而已。

归纳法的使用,一般分为下面三个步骤:

一是搜集和积累一系列事物经验或知识素材;

二是分析所得材料的基本性质和特点,寻找出其服从的基本规律或共同规律;

三是描述和概括(作出系统化判断)所得材料的规律和特点,从而将这些规律作为预测同类事物的其他事物的基本原理。

尽管归纳法是我们人类最基础的思维,但是它却有很大的局限性,如下所示:

第一,它只能得出不充分可靠的结论。也就是说用归纳法得出的结论不一定是正确的,换句话来说就是“不可证明”为真,因为事实上我们不可能穷尽世间所有的个别事物,更不能保证未来也是一样的。

第二,它未必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因为我们从个别事物上做的归纳都是从现象层面下结论,但现象背后的真实原因我们未必真正了解和把握。

第三,它在概括事物的共性时,把事物的属性看做为某种既成的东西、静态的东西,它所概括的是事物的过去,难以概括它的发展和未来。比如说: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但将来白天鹅生了一个黑色的天鹅呢?那么“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结论就错了。

归纳思维比较简单,说白了就是归类总结,不再作过多的阐述。

二、演绎法

前面说了归纳法,它有很大的先天局限性,归纳出来的东西不一定是正确的,这可怎么办?并且即使是正确的,归纳出一般结论后应该怎么应用?

这个时候就要使用与其对应的“演绎法”了。

所谓演绎法或称演绎推理,是指人们以一定的反映客观规律的理论认识为依据,从该认识的已知部分推知事物的未知部分思维方法。演绎法是由一般到个别的认识方法。

演绎法有三种形式,分别是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

1. 三段论

三段论,是指由两个简单判断作前提,和一个简单判断作结论组成的推理。三段论中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大前提;二是小前提;三是结论。

运用三段论,其前提一般应是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否则就推不出正确的结论,或者说结论是错误的。

其中最著名的是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如下:

大前提:所有人都会死;

小前提:苏格拉底人;

结论:所以苏格拉会死。

我们也可以通过三段论来做一下推理,如下:

大前提:密度小于水的物体能浮在水上面;

小前提:汽油的密度小于水;

结论:所以汽油能浮在水上面。

但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为了语言的简洁,我们说话或写文章用到三段论大都采取了省略形式,有的省略大前提,有的省略小前提,有时省略不言而喻的结论。

比如,“我是班长,应在纪律上起带头作用”这个推理,省略了大前提“班长应在纪律上起带头作用”。也可以省略小前提,表述为“班长应该在纪律上起带头作用,我就应该在纪律上起带头作用”。

2. 假言推理

所谓假言推理是指:以假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假言推理又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A.“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

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要肯定大前提的前件。

例如:只有肥料足,菜才长得好;这块地的菜长得好,所以,这块地肥料足。

解释说明:

大前提(必要条件):只有肥料足,菜才长得好。

小提前:这块地的菜长得好,

结论:所以,这块地肥料足。

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要否定大前提的后件。

例如:育种时,只有达到一定的温度,种子才能发芽;这次育种没有达到一定的温度,所以,种子没有发芽。

解释说明:

大前提(必要条件):育种时,只有达到一定的温度,种子才能发芽;

小前提:这次育种没有达到一定的温度,

结论:所以,种子没有发芽。

B. “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

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前件,结论就肯定大前提的后件。

例如:如果一个数的末位是0,那么这个数能被5整除;这个数的末位是0,所以这个数能被5整除。

解释说明:

大前提(充分条件):如果一个数的末位是0,那么这个数能被5整除;

小前提:这个数的末位是0,

结论:所以这个数能被5整除。

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后件,结论就否定大前提的前件。

例如:如果一个图形是正方形,那么它的四边相等;这个图形四边不相等,所以,它不是正方形。

解释说明:

大前提(充分条件):如果一个图形是正方形,那么它的四边相等;

小前提:这个图形四边不相等,

结论:所以,它不是正方形。

3. 选言推理

所谓选言推理是指:选言推理是以选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选言推理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两种。

A.“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

大前提是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否定了其中一个(或一部分)选言肢,结论就要肯定剩下的一个选言肢。

例如: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或者是由于长期努力学习,或者是他请了家庭教师;事实上,他没有请家庭教师,所以,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是由于长期刻苦学习。

解释说明:

大前提(相容):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或者是由于长期努力学习,或者是他请了家庭教师;

小前提(否定一部分):事实上,他没有请家庭教师,

结论(必须肯定剩下的部分):所以,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是由于长期刻苦学习。

大前提是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肯定了其中一个(或一部分)选言肢,结论不能否定剩下的一个选言肢(即:可同时为真)。

例如: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或者是由于长期努力学习,或者是他请了家庭教师;事实上,他请了家庭教师,所以,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不一定是长期刻苦学习。

解释说明:

大前提(相容):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或者是由于长期努力学习,或者是他请了家庭教师;

小前提(肯定其中一部分):事实上,他请了家庭教师,

结论(不能否定剩下的部分):所以,小明同学获得优异成绩不一定是长期刻苦学习。

B.“不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

大前提是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肯定其中的一个选言肢,结论则否定其它选言肢。

例如:一个词,要么是褒义的、要么是贬义的、要么是中性的。“结果”是个中性词,所以,“结果”不是褒义词,也不是贬义词。

解释说明:

大前提(不相容):一个词,要么是褒义的、要么是贬义的、要么是中性的。

小前提(肯定):“结果”是个中性词,

结论(否定其它):所以,“结果”不是褒义词,也不是贬义词。

大前提是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否定除其中一个以外的选言肢,结论则肯定剩下的那个选言肢。

例如:一个三角形,要么是锐角三角形,要么是钝角三角形,要么是直角三角形。这个三角形不是锐角三角形和直角三角形,所以,它是个钝角三角形。

解释说明:

大前提(不相容):一个三角形,要么是锐角三角形,要么是钝角三角形,要么是直角三角形。

小前提(否定其中一个以外):这个三角形不是锐角三角形和直角三角形。

结论(肯定剩下的):所以,它是个钝角三角形。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看似有点复杂,其实这两种推理都是基于“三段论”的一个复杂变体。假言推理讲的是“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为大前提的推理;选言推理讲的是“或者”(相容)、或“要么”(不相容)为大前提的推理。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我们人类的基础思维之一,是极其的重要,同时也是本章思维内容的重要基础,所以有必要放在前面先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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