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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天穹的雄鹰 2019-12-01

孔乙己,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这位活在鲁迅笔下的小人物,卑微得是个人都能嘲笑他。不知生于何年,卒于何月,在世唯一的“被官宣”则是屈辱的窃书。有他在场就是笑料,无他生活还是照过。

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有好友曾问过鲁迅,最喜欢自己写的哪篇文章?鲁迅先生回答:《孔乙己》。

《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之后,鲁迅创作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作品堪称其短篇小说中的经典之作,不仅在中国文坛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还被收录进了语文课本中。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上段摘自网络,是对《孔乙己》普遍意义上的归纳和总结。

但是,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这篇文章虽然写于1919年,但故事内容描述的是20多年前穷困潦倒的知识分子生活。所有的人物分析都离不开社会背景与当时的生活环境。那么,除了批判封建制度和封建地主阶级外,我们应以新时代的格局和眼光再来重新审视他,度量他。

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一、孔乙己:世人判我五宗罪,除了“窃书”,其余何罪之有?

总结下来,人们对孔乙己的诟病大致有以下几点:

第一宗罪:迂腐顽固。总是不肯脱下长衫;

第二宗罪:自恃清高。满口“之乎者也”,爱用别人听不懂的话为自己辩解;

第三宗罪:刻板炫耀。教小伙计识字以及“茴”字的四种写法,把无用的知识当本领炫耀;

第四宗罪:死要面子。不肯承认“窃”书就算“偷”;

第五宗罪:好吃懒做。不好好营生,连抄书都做不下去,越过越穷。

1. 第一宗罪:迂腐顽固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站着喝酒”说明没有进雅间的消费能力,“穿长衫”在当时代表一种身份和地位,而孔乙己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

透过这件破旧的长衫,我们可以窥见一个旧时代知识分子虽然生活困窘,但执意清高的内心世界。

表面上,孔乙己不肯脱去的是长衫,实际上,他是不肯放下对梦想的执念。

会有人批判,他坚持的这个“梦想”是想通过封建科举考试达到往上爬的目的,是不正当的。但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这有错吗?

我们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必然会跟着大环境走,每个身处其中的人,大多数都容易被趋势洪流所左右。要说有错的话,错不在某个人,而在于那个时代。

在孔乙己所处的时代,清政府腐败,封建科举制度仍然盛行。对于百姓来说,要提高社会地位,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理想,考取功名可以说是唯一的出路。

多少有才能的人,在其有生之年过得穷困潦倒。如我们所熟知的孔子、梵高、卡夫卡等人。

还有诗圣杜甫,曾乞讨度日。寄居于他人屋檐之下的杜甫曾写过《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描绘当时的凄凉:“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杜甫也是个自视清高,高不成低不就的人,有《新唐诗》记载为据,称杜甫为:“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 ”但这些都不妨碍文人对于人生准则的恪守。

孔乙己:坚守自己的信念,不应是被嘲笑的理由。

2. 第二宗罪:自恃清高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很多人认为这是他自恃清高的表现,总爱用别人听不懂的词去说话。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见到这样的现象:有人说话时习惯夹杂几句英文,有人演讲时喜欢引用名言警句,有人写文章时文言经典信手拈来。我想问,孔乙己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吗?

当在公司开会时,做报告的人中英双语运用自如,我是应该指责他“装B”,还是应该自叹弗如?

董卿在节目中诗词歌赋能脱口而出,我是应该骂她“卖弄”,还是应该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

马未都、梁宏达,高晓松等人说话时常常引经据典,博古通今,我是应该指责他们“显摆”,还是应该笑话我自己太粗陋寡闻了?

孔乙己的话在毫无文学储备的人面前,也就只是听不懂的外来之语,是“不说人话”,那听不懂的人为什么就不反思一下自己呢?

如果说,引用古代先哲的经典名句也叫“自恃清高”的话,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都躺枪了。

孔乙己:我爱说什么,是我的自由。你听不懂是你的事,与我何干。

3. 第三宗罪:刻板爱炫耀

孔乙己问:“茴香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地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帐要用。”

除了以上孔乙己上杆子要教小伙计写字外,还想教他“回”字的四种写法,很多人以此认为孔乙己是个很刻板的人,他爱把无用的知识当本领炫耀。

他真的是“刻板”,“爱炫耀”的人吗?未必!

先说“炫耀”。作为一介书生,自然认为作学问才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当看到成天无所事事,虚度青春的小伙计时,他发自内心地替这个孩子着急。试想,一位长辈劝说不爱求学、不思进取的年轻人也算“爱炫耀”吗?

再来说“刻板”。以下两张图片分别是小学语文课本和初中语文试卷。

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小学语文课本

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初中语文试卷

探究“回”字四种写法的意义与之无异。如果说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已经无关紧要了,那为什么中小学的语文课上还要学习字体的演变过程?

众所周知,中国的汉字是表意文字,从甲骨文、金文、大小篆、隶书,到楷书的字形变化,承载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的演变和发展。

或许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这些与生活毫无关联,但研究字形的过程也是与历史对话的过程,在文化和历史领域,这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现代有一种思潮叫“无用论”。孩子在看课外书时,老师会指责:“别看那些没用的,考试的时候会考吗”;孩子觉得数学太难时,家长会抱怨:“真不知道数学学那么深有什么用,买菜时别算错就可以了”;有人业余时喜欢画画弹琴,也会被打击:“搞这些有用吗?不如把时间花在业务能力的提升上。”

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有人认为孔乙己研究“回”字的四种写法没用,但何谓“有用”和“无用”?这个界限需要去做严格的定义吗?

人生应是饱满的、立体的,我们自己可以不去做,但请不要以个人的标准去贬低他人的喜好。

孔乙己:国学文化虽有糟粕,但也有很多精髓。尊重传统多元包容,更是我们需要做的。

4. 第四宗罪:死要面子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有人认为,孔乙己一直不肯承认“窃”就是“偷”,也拒不承认自己偷书的事实,死要面子活受罪。

但在古代文人看来,“窃”在词义的严重程度上,确实不等同于偷。

古时“偷”通“媮”,比如偷人、偷情、偷欢,都会用“偷”字,它有“苟且”之意。古文中的“且”为象形字,指代男性的生殖器。苟且之事,意为男女之间不正当的关系,该成语取自于《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中的一句话:“我只要委曲周全你家主一桩大事,并无欺心,若有苟且,天地不容。”

孔乙己正是深知两字的差别,因此认为被定义为“偷”,是对他人格上的侮辱,所以才有了“涨红了脸,青筋绽出”的愤怒反应,只是他的愤怒如此卑微,在众人的嘲笑中毫无力度。

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字的很多本意如大浪淘沙一般沉溺于深海,人们越来越喜欢更为简单、直接的表意。但正如我前面所说,孔乙己的行为与其所处的时代和他的经历密不可分,自然要以那个时代的眼光去分析他。

曾经看过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篇文章《我的“偷书”经历》。林海音曾自曝,她的童年有许多“偷书”的经历,即使感觉尴尬屈辱,有时甚至还心惊胆战,但热爱看书又想去偷书的瘾始终无法戒掉。

偷书这个行为确实很不光彩,但因偷书就被一个举人打折了腿。我们不去指责仰仗权势滥用刑罚的人,反而嘲笑一个“不欠酒钱”,热爱看书又不可得只能去偷书的人,未免太过冷漠了吧。退一万步讲,孔乙己如果生活在我们这个新时代,一定会幸福得每天扎在图书馆里“免费”看书了。

孔乙己:你们可以贬低我,嘲笑我,但万不可侮辱我。

5. 第五宗罪:好吃懒做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

鲁迅在文中描述众人对孔乙己的议论中写道:“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但同时,鲁迅还以孔乙己之口说出了“君子固穷”这个词。

“君子固穷”出自《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意为“君子即使穷途末路,依然固守节操和本分;小人身处逆境,就容易想入非非,胡作非为。”

对于孔乙己来说,博览诗书追求学问是比挣钱更要紧的事,于是才有了接连不断的“失踪”。此时的他可能是在“窃书”的路上,也可能是在读书的角落里,却不管不顾地砸了自己的饭碗。

对于一个学者来说,如果守不住清贫,把时间花在盈利,而非求知上,是否又会受到大家的非议和谴责呢?

孔乙己对着一众粗人道出一句“君子固穷”,表达了自己的信仰和坚守,却无人能懂。加上他卑微的身份,知识分子的风骨在浅薄的哄笑声中显得轻飘绵软,豪无底气。

孔乙己:你们所见非我本来面目。我虽然喜好喝些小酒,却并不贪杯;我不“好吃”,也不“懒做”,我的梦想只是饱读诗书,何罪之有?

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二、看客心态,以无知当有知

《孔乙己》这篇文章通过第一人称的手法,以小伙计的视角去观察评说孔乙己。我们应明确一点,“我”并不代表鲁迅的观点,而是小伙计的想法,他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这类人在评价他人或事物的时候,只会“我看到”,“我听说”,从不曾真正去走近、去思考。

这类人以无知当有知,不探究竟,人云亦云。他们畏惧恶人,才有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的言论;同时他们又欺凌弱小,才有了对孔乙己再三的当众羞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如果我们在品读《孔乙己》时,以小伙计的观点去评价主人公,恐怕就与鲁迅的本义背道而驰了。

鲁迅批判的重点不在孔乙己,而是以小伙计、掌柜、食客为主的“无知冷漠”的平庸之辈,以丁举人为主仗势欺人的官僚阶层,更鞭笞了当时不公平、人吃人的罪恶制度。

在鲁迅笔下,孔乙己其实是善良的:他虽然穷,但从不拖欠酒钱;他是爱孩子的,可以把自己最爱的茴香豆分一部分给孩子们吃;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替人家抄书;他知道“窃”与“偷”的本质区别,以及“回”字的四种写法,说明他对文学有一定的探究。

被诟病百年的孔乙己,是时候该翻身了

文中孔乙受到酒馆众人的三次嘲笑,分别有三种不同的反应:

第一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清筋条条绽出,争辩道”,

第二次:“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

第三次:“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辨,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的’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

以上三次被嘲笑后的反应表现了孔乙己从“争”到“不争”,从清高到绝望的心理变化。

鲁迅对于当时的中国和国民,抱以深深的爱,才有了“爱之深,责之切”与“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愤。

鲁迅将这些感叹都融在了最后一句的留白中“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参考文献:

《孔乙己》

《史记·孔子世家》

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新唐诗》

《醒世恒言·钱秀才错占凤凰俦》

林海音《我的“偷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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