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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期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培训班圆满结束

 书洋康乐 2019-12-05

为全面提升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适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南通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结合全年执法培训工作部署,于12月2日-3日期间举办了第二期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市100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钱亚洲出席12月2日上午的开班仪式并做动员讲话,市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丁年龙主持会议。钱亚洲结合响水“3·21”爆炸事故经验教训,围绕此次培训,就今后进一步做好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学习,提高尽职履责能力,真正将学习内容运用到执法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发现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隐患的能力;二要提高站位,克服执法畏难情绪,准确把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真正内涵,正确认识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中所肩负的安全监管职责;三要严格管理,落实执法闭环要求,以响水“3·21”爆炸事故为鉴,严格抓好案件闭环管理,切实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此次培训采取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方式,既邀请了兄弟县市环境法制专家、第三方应急专家等进行典型案例、应用情景讲解,也安排了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职能科室业务骨干进行具体实务解读。在课程安排上,紧紧围绕垂改后环境执法队伍面临的短板,安排了包括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环境应急装备及物资使用、核与辐射现场监管要点、信访系统操作及环境信访化解技巧、污染源自动监控应用等相关课程,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密切相关。此外,针对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任务重、一线执法人员工作压力大的问题,邀请了南通大学应用心理学罗雪莲教授,就如何做好日常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心理健康调适进行了详细讲解。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全域安全”的责任意识,正确认识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中所肩负的安全监管职责,此次培训特意邀请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及生态环境局政府法律顾问吴荣良律师,就“与环境执法相关的安全监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吴律师结合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就生态环境执法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受到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将积极消化培训内容,结合岗位实际学以致用,为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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