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法官开庭 | 大法官积极调解三方共赢,东源煤业破产重整获新生

 公司总裁 2019-12-06
 
公平正义
在具体案件中都是具体的

李少平,山西武乡人,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司法理念:司法不仅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


确定案件争议焦点

2013年,云南东源煤电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5亿元,用于云南恩洪矿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建设,并以电厂相关发电设备进行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未按期偿付利息,国开行遂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提起诉讼。上海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也作为第三人介入到本案之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这是一个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有着十分尖锐矛盾冲突的案子,在开庭审理之前,李少平大法官制定了三方面的核心计划,首先是组成精兵强将的五人合议庭,接着深入到案发地进行详细的调研,并且到案发地召开庭前会议,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2019年10月16日,李少平大法官来到了恩洪煤矿。在矿区,李少平大法官看到了矿工们生计的艰难和煤矿的困境,而在东源曲靖电力公司,李少平大法官看到两家银行机构诉争的五项大型发电设备,静静地躺在云南曲靖的大山里,不仅不能发挥生产效益,还要每年耗费企业几百万元的看守维护费用。
 
调研结束后,2019年10月15日,合议庭主持召开庭前会议,明确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和答辩意见,组织各方当事人交换证据,确定了二审的争议焦点。


10月21日上午,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李少平大法官与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魏文超,主审法官黄年、王海峰、葛洪涛共同组成合议庭,依法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庭就本案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国家开发银行的抵押物与招银租赁公司的租赁物有5项完全重合——汽轮发电机、凝汽式汽轮机、锅炉、主变压器以及布袋除尘器。双方都主张自己对这5项设备的权利。

此前,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早在2012年8月,为了给曲靖电力筹措建设资金,东源煤电就与上海招银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价值3亿8千万元的大型设备以回收租赁的方式转让给了上海招银公司。
 
之后,在2016年7月,招银租赁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争议设备的所有权。2017年2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东源煤电返还争议设备,并对争议设备予以查封。


然而对于这个查封的意义,国家开发银行却有着不同的解读。国家开发银行诉讼代理人提出,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仅明确了东源煤电对相应设备的返还义务,并未确认这些设备的所有权归招银租赁所有。
 
2018年9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关于此争议焦点,云南高院支持了招银租赁公司,认定其对于争议标的物享有所有权。

重大案件背景

招银租赁公司之所以早在2016年就将东源集团告上了法庭,是因为他们发现,东源集团的上级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被相关的债权人申请了破产重整。而这个重大案件背景,大法官和合议庭早在审阅案卷阶段就已发现。

于是,2019年9月,大法官和合议庭亲临云南,了解煤化工集团和下属企业东源集团的破产重整情况。大法官李少平了解到,就在云南煤化工集团面临破产的危急时刻,2017年3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为了不让风险外溢,2016年,煤化工集团进入破产清算重整程序。云南省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省长、副省长任组长,国资委牵头,整合各方力量,对云南煤化工集团进行改革。2017年6月,云南省昆明中院开始对云南煤化工集团进行破产重整工作,东源煤电被纳入其中。
 
谢一华,原云南省国资委副主任,受云南省委省政府委托,担任云南煤化工集团破产重整的主要负责人。


2019年2月,在东源煤电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就东源煤电是否要被破产重整的问题,行了一个关键的投票表决。这次投票决定的不仅仅是东源煤电的生死,还关系着它身后那些无数债权人牵连的公司、家庭的命运。
 


这次投票的过程对当事人来说,可谓惊心动魄。


破产重整的决议在债权人会议上通过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东源煤电公司和东源煤业公司的重整计划申请。

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10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现金清偿,普通债权超过100万元部分以现金和股权全额清偿。这对于煤炭职工和很多小债权人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令人值得兴奋的事情。


调解解决诉讼问题

破产重整获得了成功,东源煤电被救活了,云南煤化工集团的4万多人的饭碗保住了,恩洪煤矿的工人们也顺利开工,生活得以继续。但国家开发银行、东源集团以及招银租赁公司之间的官司还在等待着法官的妥善处理。


在李少平大法官看来,案件牵涉到的虽然是93套机器设备,但实际上,汽轮发电机、凝汽式汽轮机、锅炉、主变压器、布袋除尘器等这5项设备的价值就值3.7个亿,其它的只是辅助设备,争则双输,合则双利,如何处置本案的争议设备,是对司法智慧的考验。

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李少平大法官确定了此次审判的理念——法庭主动调解,最大化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尽可能地盘活被封存废弃的生产设备。


结合案涉发电设备的登记、相关企业的破产重整等情况,联系我国动产担保及融资租赁登记不完善的现实背景,合议庭裁定,统一处置包括5争议设备在内的整体设备能最大化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

经调解,国家开发银行对东源煤电的债权,扣除破产中已经清偿的本金外共获得利息、罚息、复利640多万元;确定国家开发银行对93项设备有抵押权,招银租赁公司对6项设备有所有权,招银租赁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对以上案涉全部发电设备整体盘活处置,并从变现款中实现各自的债权,双方各得50%。在李少平大法官及合议庭高质量、高效率的调解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了共识。



通过对这个案件的研究,大法官李少平发现,本案争议产生的根源在于,现行法律制度对生产设备等动产的物权登记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将向司法部发送司法建议函。


东源煤业经过破产重整解决了本金问题,经过大法官的调解,解决了诉讼的问题,东源煤业终于获得了重生,云南“煤老大”也复活了。

大法官说

——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中有着具体含义

李少平大法官:靠判,可能对双方只能是雪上加霜,所以这个案子在当事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现在找到一个相对比较合理,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处理方案,最大的好处就是对三家来说,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公平正义,在具体案件中都是具体的,所以我们从大的宏观角度来看,破产重整,在这个案子里整整花了三年的时间,使企业能够走出困境。那么从这个具体案件来说,不能脱离开这个背景,就招银租赁所有权和国开行抵押权来单独说事,而是要把整个案子放到这样一个宏观背景下,看怎么妥善去解决,能够把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甚至在某种程度还应该把政治效果,三个效果认真地统一起来,我们司法不仅需要力度,更需要温度。

在李少平大法官看来,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需要有温度。他说,这个力度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严格依法办案,把公平正义送到老百姓的心中,这个温度则要求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把热情倾注在案件中,提升裁判质量。在巡回法庭这个中国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窗口,大法官和他们带领的司法队伍将继续为推动国家的法治进步不懈努力。


编辑 | 孙舒洁(实习)

护 | 宋小军

主编 | 张颖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之《重生》(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