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又没赔偿金,员工多留个心眼,结果赚翻了 最近公司内部群里消息炸翻了天,有匿名同事爆料其裁员背后的黑幕,在强烈的八卦心理的驱使下,众人纷纷围观“吃瓜”。 近几年公司发展不景气,速度也相对滞后;领导趁着年底考核这一机会,全权放责给HR进行裁员,同事老李不幸中招,成为了第一个对象。 消息一出,大家都为此打抱不平。老李作为公司的元老级员工,平时虽默不作声,但做的都是实事,这点大家都看在眼里;他的为人处事更是令人钦佩,万事以和为贵。 大家在私底下猜测HR这是欺软怕硬,利用老李“好说话,不闹事”的性格;甚至明确表示没有赔偿金,还“恐吓”老李如不同意,就在工作履历上写“被辞退”一说。 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老李第一次没有妥协。他不慌不忙地去找HR理论,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在一番坚持下,HR依旧在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而且仍不愿支付赔偿金。 好在老李多留了个心眼,将HR恐吓他的话录音了下来,老李先是拿着离职证明去人社部门办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随后又带着录音去法院告公司,由于证据确凿,公司无从抵赖。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需支付老李双倍的经济补偿并开具标准的离职证明报告。 如今各行各业都有发展不景气的时候,面对被公司劝退,而HR又不想支付赔偿金的员工,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①选择主动提离职,离职证明上写的是协商离职; ②选择要赔偿金,离职证明上写的是“被辞退”。 而作为像老李这样既是“被辞退”,又无赔偿金的职场员工时,我们该怎么办? ⒈具备基本的劳动法常识,并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现如今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职场上总是“吃闷亏”,就连被辞退且无赔偿金,也只能被迫接受。 而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否则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当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出现以下三种情况,那么作为劳动者,是时候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 ①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地辞退你,而自身没有过错的,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应支付2N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劳动法第19条规定解除合同关系的,并符合劳动法46条规定的,应支付员工N赔偿金,且没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即N + 1。 ③当劳动者存在劳动法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且不用提前通知,但必须举证且书面通知。 ⒉要敢于发声说“不”,不要畏手畏脚。 现如今处处存在“潜规则”,职场上也是如此。 当公司自身发展不好时,便会想方设法地以各种理由裁员,这时HR的首要人选往往是公司中的“老好人”,又或者胆小怕事的人。在HR的心里认定了他们不会反抗,便欺软怕硬。 但其实那些员工真正担忧的是,在面临被辞退或主动离职时,如不听从HR安排,自己的离职证明上会留下不好的评价,从而影响下一份工作。 但你要知道,无声的反抗只会一次次助长他人的野心,况且那样的行为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畏手畏脚,担心这担心那。相反,应该勇于对HR说“不”。 ⒊有危机意识,提前考虑到各种情况,处理时能做到临危不乱。 在职场中很多人以为拥有了一份工作,就是稳定的“铁饭碗”。 可意外总比明天提前到来,谁也猜不到下一秒发生的事。也许公司突然倒闭,自身突然面临“被裁员”等等。 处于变化无常的职场生活中,自身一定要有危机意识,因为你随时可能被顶替;其次,要提前考虑好后路、找好“下家”,即使在被辞退时也能轻松应对。 正如人们常言道,人一定要跳出舒适圈。 在职场中“被辞退”是常事,但如果遇到公司不支付应得的赔偿金时,我们也不能畏手畏脚、就此罢休,而要学会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此一来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赚了一笔赔偿金,能够帮我们度过眼下的危机。 作为一个职场人,你是否也遇到过被HR无理由地辞退呢?当时你是默默承受还是奋力反抗的呢?欢迎你和我一同分享自己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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