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出台 让民警执法更有底气更硬气 如何切实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为遭受侵害的民警撑腰鼓劲?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制定《山东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实招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确保公安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办法》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加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本级行政首长为主任,其他负责人为副主任,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的重要事项;发布有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工作决定、命令,对民警履职是否存在过错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对民警因履职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有异议的情形进行复核,并视情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提供复核意见。维权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开展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 《办法》规定,民警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遇到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为让民警执法更有底气,《办法》明确规定了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不应当追究民警执法过错责任的行为: 《办法》规定,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应当依照规定程序进行。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民警所属单位维权办负责办理本单位民警执法权威被侵犯事项。对涉及跨区域的民警执法权威被侵犯事项,由民警所属单位维权办逐级申请,由共同上级维权办指定管辖。网络上发生的民警执法权威被侵犯事项,由市级以上维权办办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报告制度,维权办定期向本级公安机关维权委及上一级公安机关维权办报告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案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维权委定期召开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制定工作措施,及时研究重大事项。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维权办受理的侵犯公安民警执法权威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对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等情况要全程跟踪、督办。建立沟通协调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建立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 作者:张瑜 战小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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