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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12月开始,工资 个税 增值税 抄报税 营业执照 注销再出新规!所有会计今夜无眠!

 熊猫吉他 2019-12-09
月开始,又一大波税务政策执行,会计这个月会有很多事情要忙,个税扣缴申报需要完成,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审批取消,还有工资 个税 增值税 抄报税 营业执照 注销新规开始,这些和工资、工作息息相关,会计必须要马上学习!
12月要学习的政策,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开始!请各位及时相互通知!
2、增值税《征求意见稿》出炉,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不再区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3、个税又有新优惠!年收入不超12万可暂免汇算清缴义务
4、税局通知!企业注销流程又简化了!这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
5、今年年底前将取消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6、取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审批,以后不能再随意填写经营范围

1

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开始!
请各位及时相互通知!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2020年需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需进行确认或重新采集,以免影响明年的收入。重新确认怎么操作?未及时修正相关扣除信息,有什么影响?年终奖个税怎么交?戳图了解↓↓转发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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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为起征点
不再区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法表明将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是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为起征点,很可能的情形是,增值税纳税人默认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特定情形或不超过一定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增值税法中的变与不变:

1、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统一表述为「增值税应税交易」,替代了目前暂行条例中的「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2、将现行征税范围中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同时从现行「金融服务」「销售金融商品」单列。
3、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是以季度销售额30万元为起征点,超过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未超过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但可以赋予其自愿选择缴纳增值税的权利,标志着国际通行的增值税纳税人登记制度引入我国。
很可能的情形是,增值税纳税人默认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特定情形或不超过一定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取消5%征收率,维持3%征收率,13%、9%、6%三档税率及其适用范围依然未变,但考虑到征求意见与税率简并工作并不冲突,所以税率是否会继续简并税率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5、视同销售口径收窄,第十一条提到只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金融商品才有可能涉及视同销售,单位和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如无偿提供资金借贷,不再属于视同销售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如无特殊规定)。
6、非应税交易新增「因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项目,36号文附件一第十条第(三)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项目不再属于非应税交易。
36号文附件二第一条第(二)项列举的「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产重组过程中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等项目,以及现行增值税政策中已明确的其他不征税项目,未出现在《征求意见稿》中。
7、销售额的定义发生了变化,不再使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表述方式,而是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8、进项税额定义增加了相关性的限制,第二十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的与应税交易相关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9、留抵退税上升为法律条款,第二十一条: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予以退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1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口径发生变化,一是继续明确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和贷款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二是在不得抵扣的餐饮服务之前新增定于「直接用于消费的」。
如提供旅游服务的一般纳税人,购进的由旅客消费的餐饮服务,当可抵扣进项税额,但同时一定会取消旅游服务差额计算销售的规定;影视拍摄中作为拍摄成本耗费的餐饮服务,当可抵扣进项税额。
11、混合销售的范围和界定方法变化较大,第二十七条:纳税人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或者征收率的,从主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一是不再将混合销售限制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五种征税范围只要出现在同一项应税交易中,均属于混合销售,如EPC;二是不再以纳税人的营业范围作为税率确定的因素,而是提出了「从主」的概念,具体含义有待观察。
12、原「纳税期限」改称「计税期间」,使表述更为精准,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计税期间,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降低纳税人负担。
13、合并纳税重出江湖,第三十八条:符合规定条件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可以选择作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表明,被财税〔2017〕58号废止的36号文附件一第七条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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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又有新优惠!

年收入不超12万可暂免汇算清缴义务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个税最新政策。暂定两年内,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即使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高于预缴税额,也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下面是陈老师的学习笔记:

1.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学习笔记】

(1)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很快出台;

(2)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难道会有补充?
2.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学习笔记】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年度补税金额较低:后续会有政策明确“金额较低”的标准;
(3)12万元的字眼又出来,跟以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办理上一年度的个税申报”后果完全不一样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国家将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3.会议要求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税服务,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
【学习笔记】
绝对放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APP申报一样简单、方便和快捷。
4.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学习笔记】
(1)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超过183天:字面意思不含183天,按照“优惠政策”的思路,应该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的概念,不是“连续”的概念 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不是应纳税额,如:某“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2019年12月份工资20000元,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就是按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去计算缴纳个税;
(3)征管问题:
①2019年已经11月份,也就是2019年1-10月的某“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工资薪金按照全额收入计算缴纳个税,应该在2019年申报11-12月工资个税开始计算或2020年3-6月汇算清缴申请退税。
②2020-2023年度,因年初不知道是否“在船航行超过183天”,所以年初如何申报个税,工资薪金收入是否减按50%等后续征管政策明确。

4

企业注销流程又简化了!

这两类企业可以直接注销!

税务注销“不用办”!是的,您没看错:

如果您打算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恭喜您!您不用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后,市场监管部门会自动向税务部门核对您是否符合上述情形,税务部门自动确认后符合的,免予办理税务注销。
税务注销“即时办”: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如果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不欠国家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已经缴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没有正在被税务机关检查,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六)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纳税人。

恭喜您!您可以享受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目前北京市95%的税务注销业务都已经即时办结了!一天内完成!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哪怕资料不齐,还可以享受“承诺制”容缺办理。只要您向税务局做出承诺后,可以即时得到清税文书!


重要提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业务可以到各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更可以足不出户“网上办”,动动手指,轻松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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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开始,取消经营范围审批

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日:
最新文件重点一览:
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试点地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
“证照分离”最新文件的4大变化:
1、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
2、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
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3、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有关主管部门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将企业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因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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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抄报税!
12月后改为对开票数据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9〕19号)一文决定: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
按附件的进度安排表,这项工作将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一、如何查看自己是否抄报成功
抄报税前后,金税盘是有变化的,我们可以通过查询看自己是否抄报成功。
如图所示「都是以金税盘举例」,左边是抄报税前,右边是抄报税后,我们来看看有什么变化。
这个图片查询都是在开票系统通过报税处理-状态查询获取的,你也可以自己看看哟。
1. 锁死期不会改变,只有你在抄报税后,再通过申报系统填写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把增值税申报缴纳并清卡后锁死期才会跳转到下个征期,而清卡必须抄报税后再进行纳税申报才能清。
抄报税虽然有个报字,但是其实说的不是纳税申报,当然实际工作中很多人把抄报税的概念等同于含了纳税申报,他们说抄报税就是说抄税并申报税的意思。其实呢,这只是个习惯问题,实际上这两个工作还是分开完成的。
抄报完成后,我们就需要进行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上传申报表,有税款的进行扣款,成功后,申报信息通过网络反馈回来,系统才会实现清卡,当然这个动作也是自动完成的。
2. 上次报税日期改变,自动跳转到当月1日,注意,这里显示的报税不是纳税申报的意思,就是指的抄报税。自动跳转说明已经完成了上报。如图:
3.抄税起始日期改变,抄税完后自动跳转到下月1日。代表你本月已经抄税了。
4.报税资料变成有,已经完成抄税。金税盘有汇总资料了。再进行纳税申报并清卡后,这个地方就会变成无。
以上就是抄报税前后的变化对比,如果只完成了这个,你的卡过了征收期,也就是锁死期一样会被锁死,不是说你抄报税了就不会被锁死
只有当你完成了纳税申报,通过了一窗式比对,然后清卡后才算完成了整个增值税征收期的工作。锁死期才会跳转到下个月。
接下来你应该完成纳税申报和清卡了。
打开申报软件,完成网上申报。各地的申报软件是不一样的,但是申报表格都是一样的。

再打开开票软件,远程清卡。
现在清卡也是自动的,你申报成功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系统会提示你已经完成清卡,很人性化。
抄报税和纳税申报,一定要先抄报税再做纳税申报。否则申报就会出现问题。

目前基本是抄报税-纳税申报-清卡。
纳税申报时候系统会对企业的申报开票数据和实际上的报税数据进行比对。
2018年5月1日,《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税总发〔2017〕124号)将正式执行。增值税申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如果不熟悉该操作规程,增值税申报比对将无法通过,税控设备将锁死,发票无法开出。 
而你抄报税的发票开具内容和你增值税申报填写的数据就属于比对的范围。

当然,你认证抵扣的数据也会和你申报表的数据进行规则比对,以此来判断你是否申报正确。
在实践中,我们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核心征管系统将相关比对不符信息及提示信息反馈给网报系统。纳税人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信息,排查比对不符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调整申报表数据,能够防范错误填报风险,提高纳税申报质量,比如下面这些填表问题,出现提示,你需要进一步检查

系统提示比对不符信息的同时,将提示纳税人“此申报信息存在异常,若继续提交,将启动异常核查流程,且税控器具不能解锁”

出现异常,纳税人应该及时检查,按照提示信息修改申报数据。若各项数据都没有问题,系统还是提示,可以继续提交,但是系统会启动异常处理流程且税控器具不能自动解锁。
申报比对不符,没有经过税务机关处理解除异常,纳税人不能领用发票,开具发票也会受到影响。
这种情况下,需要携带金税盘及相关证明资料前往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异常处理岗经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系统将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异常处理岗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将转到税源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税源管理部门经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系统将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处理。
注意:
1、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务必按月对税控设备进行抄报和清零解锁。
2、逾期抄报锁死的状态,需携带身份证(已实名办税)、营业执照副本与税控设备至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清零解锁。
3、一旦锁死,系统暂停开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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