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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系“大一统”还是分裂帝国?带你了解东汉“故吏”的双重作用

 花间挹香 2019-12-10

笔者在头条的上一篇文章中以袁绍为例子,对东汉“故吏”做了一个初步地讨论。前文对所谓的“故吏”概念,谈了一些笔者个人的看法,并结合史籍中的大量例子,对“故吏”和故主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然而因为篇幅关系,对于故吏在东汉政权中的影响只是在文末稍有提及未作展开,因此似有剩意。

维系“大一统”还是分裂帝国?带你了解东汉“故吏”的双重作用

袁氏故吏无疑是分裂国家的“助推剂”

按照笔者读史的体会,现在主流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故吏”在历史上的作用较为消极,主要体现在加速了东汉的分裂局面。比如钱穆先生就认为,在地方官吏的观念里,中央的分量极轻,甚至并不存在。又比如,吉林大学张鹤泉老师也提出了“ 由于故吏与举主、府主主从关系的形成,促使在官僚阶层中,出现了以举主、府主为中心的大小不同的政治集团 ”。“故吏”确实具有轻视汉廷而重故主的诸多表现,这一点笔者在上一篇文章中也表示了的赞同。然而笔者觉得这种看法似乎却并不全面,因为这无法解释在东汉开国后就兴起的“故吏”阶层,为何在东汉社会中存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却并没有导致国家陷入分裂,其“助推分裂”的作用在汉末三国时期才开始显现。不仅如此,我们还看到,代表东汉官方意识形态的《白虎通》对“故吏”和故主的关系竟然还是加以肯定的。

维系“大一统”还是分裂帝国?带你了解东汉“故吏”的双重作用

故吏的作用其实具有双重性,这正是本文要加以讨论的

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呢?“故吏”到底是维系东汉国家大一统的纽带?还是助推东汉帝国分裂的消极力量呢?这个问题就是本文想要单独加以讨论的。

一、西汉时代,“故吏”的萌芽

应该说,在东汉以前,虽然史籍中也出现过“故吏”一词,但是实际政治生态中是不存在东汉意义上的“故吏”的。然而,东汉的“故吏”又确实是源于西汉的。

西汉建政之初,全国尚处于“形式上的统一”。特别是其郡国并行的体制,在笔者看来是带有强烈的秦周混合色彩的。因为诸侯国显然是周代“封建”的特征,而郡县制则直接来自于秦制。从理论上讲,汉天子是唯一能和各级官吏以君臣相称的,这里我们姑且把它称为“第一重君臣关系”。然而在实际的政治生态中,地方行政权力并不被汉廷中央所完全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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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年,国家其实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统一

吕思勉先生曾经对这个阶段的地方长官和属吏的关系做过一个总结性的梳理,“秦汉去封建之世近,故其民犹有各忠其君之心,为三公九卿郡国守相所辟置,即同家臣,故其风义尤笃”。吕思勉先生认为秦汉的地方长官和其属吏是具有“君臣关系”的,并把原因归纳为两点,一是距离“封建”的周代时间较近,还有“遗风”;第二点,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三公九卿郡国守相”具有自己征辟属吏的权力,所以属吏就如同他们的“家臣”。

应该说,不仅在天子和各级官员之间,诸侯王和王国官员之间,甚至守相令长和他们的属吏之间,确实都存在过“君臣关系”。从这个角度讲,吕思勉先生的总结无疑是正确的,然而笔者觉得问题在于,吕思勉先生是以“秦汉”笼统言之,而即便就西汉的情况而言,也是一直在不断变化中的。地方长官和属吏的“君臣关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而本文所说的“故吏”,也正是伴随着这个过程,才逐步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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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的制度,几乎是照搬了秦制

《后汉书·续百官志》:

“汉之初兴,承继大乱,兵不及戢,法度草创,略依秦制,后嗣因循。”

《后汉书》中这段叙述,向我们揭示了汉初的诸项制度皆来自于秦制,而秦代地方长官和属吏显然不具备“君臣关系”,自然也不会有东汉意义上的“故吏”。根据历史学家廖伯源对张家山汉墓竹简的研究,西汉之初县令的属吏,甚至是乡、亭这样最基层的行政单位的属吏,都是直接来自于汉廷中央的任命。据此,西汉的情况显然和吕思勉先生所说长官和属吏承“封建遗风”具备“君臣关系”,是相颉颃的。

《汉后书·续百官志》:

“太尉,公一人……长史一人,千石。本注曰:署诸曹事。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

从这段史料我们可以看到,吕思勉先生所说的情况,其实要到了西汉中叶以后,才开始逐步出现。这也就是廖伯源教授所说的“传统以为县属吏为郡县长吏自行辟除,此实西汉中叶以后形成之制度。”因为只有当“自行征辟”开始较为普遍地出现以后,地方长官和属吏之间的“君臣关系”才会开始萌芽

正常来讲,从维护皇权的角度,汉廷中央对地方的这种第二重“君臣关系”,显然是要给予打压和限制的。但我们却看到西汉统治者又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这种关系的存在,这又是为什么呢?

秦代二世而亡,无疑给了汉初统治者深刻的警示。汉初的帝王们已经注意到了,秦代因为一味追求地方长官“公而佐上”,从而导致了地方属吏对于其长官的普遍背叛的教训。日本学者增渊龙夫在《汉代民间秩序的构成和任侠习俗》中,就以大量的例子向我们展示了秦末“豪吏”与反秦势力的相互结合,从而对于秦帝国土崩瓦解所起的巨大作用。曾经提到过的萧何,就是其中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萧何本身作为沛县的县吏,非但不全力支持县令,反而伙同刘邦一起攻杀县令;而东阳令史陈婴更是直接充当了当地反秦势力的领头人,并随后投奔项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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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追求“公而佐上”是秦亡的一个教训

在这种情况下,所以即便到了汉武帝推恩削藩,实现了真正的大一统之后,汉武帝依然在积极探寻在我们前面所说的“打压和限制”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地方豪强的办法。崔向东老师指出,“汉武帝通过权力支配实现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控制,这种权力支配除了表现为对社会势力进行强力规制外,还表现为开放权力体系,吸收社会势力进入国家权力体系之中。”所以我们看到,在汉武帝和随后的“昭宣之治”时期,随着征辟制度的运转,地方长官和其属吏的“君臣关系”虽然已经开始萌芽,但是又得到了较好的限制。当时地方长官代表汉廷中央的意志,更多的是通过控制属吏的方式来贯彻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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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积极扩大统治基础,开放权力体系

《汉书·赵广汉传》:

“赵广汉……守京兆尹。会昭帝崩,而新丰杜建为京兆掾,护作平陵方上。建素豪侠,宾客为奸利,广汉闻之,先风告。建不改,于是收案致法。中贵人豪长者为请无不至,终无所听。宗族宾客谋欲篡取,广汉尽知其计议主名起居,使吏告曰:“若计如此,且并灭家。”令数吏将建弃市,莫敢近者。京师称之。 ”

赵广汉是西汉一个颇为传奇的人物,被誉为中国古代的十大清官之一,同时也是“举报箱”的发明人。《汉书》中记载的,正是时任“京兆尹”的赵广汉利用威势和权谋处置自己属吏“京兆掾”杜建的事情。从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出,在这个阶段,郡县长官代表汉廷中央,对于多以地方豪强充任的自己属吏,更多是采取权谋威势加以控制

由此观之,在这个阶段,因为地方长官已经可以通过征辟制度,选择自己的属吏,相比秦代和汉初,地方长官和属吏的关系已经有所加强,但是还远没有形成真正的“君臣关系”,所以也就没有出现东汉时代意义上的“故吏”。西汉政府通过开放权力体系,目的是吸引更多的社会势力参与国家统治,是为了扩大统治基础,根本上还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大一统”。应该说,西汉中期以前,由于皇权强大,地方豪强处于相对较弱的位置,所以并没有出现地方长官和属吏关系过于密切,以至于出现对抗中央集权的离心力的情况。笔者觉得,这或许就是汉宣帝所说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以霸王道杂之”的实际政治内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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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自有制度,本以以霸王道杂之”——图文汉宣帝杜陵

然而这种相对稳定的政治生态,并没有长期地维持下去。随着豪强势力不断增强,地方长官和属吏的关系也即将迎来根本性的改变,而“故吏”这一阶层也呼之欲出了

二、东汉的特殊性,故吏问题的形成和发展

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的实力进一步增强,之前类似赵广汉那种依靠郡县长官的威势,来控制属吏的方法就开始变得越来越难以奏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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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很多政策都是针对豪强的

面对越来越强大的地方豪强势力,首先不信邪站出来的是王莽。王莽的“托古改制”企图消灭西汉越来越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大部分内容都是针对地方豪强的。然而事情的结果我们都知道,王莽的政策迅速地破产了,并且他自己也走向了身败名裂的结局。应该说,王莽的结局昭示着这样一个历史经验,那就是不面对“新情况”——已经发生了深刻改变的历史环境,凭着理想主义采取“老办法”——打压带有豪强性质的地方属吏来解决问题,只能让情况变得更糟。

《后汉书·光武帝纪》

“秋九月,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

《后汉书》这则关于“度田事件”的记载,现在我们读来依然感到触目惊心。建武十六年(40年)刘秀企图通过度田和清查人口,来和豪强争夺土地和人口。然而我们看到豪强竟然可以直接和皇权对抗,显示了令人震撼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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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田失败,东汉政权不得不重新思考对待豪强的政策

而“公孙丹事件”,则更加直接地显示了地方长官和豪强的关系,已经到了不得不做出调整的时候了

《后汉书·蔡茂传》:

“会洛阳令董宣举纠湖阳公主,帝始怒收宣,既而赦之。茂喜宣刚正,欲令朝廷禁制贵戚……光武纳之。”

《后汉书·酷吏传》:

“董宣……累迁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杀之。丹宗族亲党三十余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

董宣刚正,杀起公主的家奴来也毫不手软,光武帝刘秀最终也不得不认可他的做法,还因此留下了“强项令”的历史佳话。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刚正”的董宣,到了北海为相之后,却依然不得不征辟当地的豪强公孙丹来做他的属吏,共同治理地方。后来公孙丹父子滥杀行人,被董宣按律处死。公孙丹的宗族竟然带着兵器叫嚣公府,光武帝不仅不治罪于这些形同造反的公孙丹宗族,反而先把董宣下狱,来安抚这些地方豪强。这种情况在皇权强大的西汉时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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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本人也是豪强出身

我们知道,刘秀的东汉政权本身就是在地方豪强支持的基础上建立的,可以说东汉得以建立的社会基础就是地方豪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待实力已经今非昔比的豪强,赋予地方长官和属吏以何种全新关系,来与新的豪强政策相适应,成为东汉统治者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而“故吏”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最终站上历史舞台的。东汉立国以后,吸取了王莽的教训,不再企图消灭土地兼并,并且向豪强妥协和退让,以求得他们的长久支持。这种全新的政治生态,反映到地方长官和属吏的关系上,就是作为东汉中央的代表的地方长官,和其属吏的关系不再像西汉时期处于控制和反控制状态,而是开始以“恩义”相连结,正式形成“君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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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吏”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登上历史舞台的

这种“第二重的君臣关系”背后的实质,其实就是东汉中央向地方长官出让部分行政权力,以换取地方对中央的支持。这些行政权力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征辟权,地方长官征辟地方豪强成为自己的属吏,是他们之间形成“君臣关系”的重要基础。带有地方豪强性质的属吏,他们的利益在得到了保障的情况下,也不会去触犯长官甚至汉廷的权威,他们是以自己对长官的忠诚来换取政权对自己利益的保护。另外一方面,东汉以后豪强开始儒学化和官僚化,儒学化使得“忠君”的思想成为意识形态主流,而官僚化又使得长官属吏其实和长官“处于同一阶层”,属吏自己也是有可能升任郡县甚至中央官员的,所以他们也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属吏,因为他们自然对于“第二重君臣关系”有一种天然的认可

依靠这样的方式,地方长官变成了东汉中央和地方的重要纽带。而这种“君臣关系”不仅不会成为分裂割据的助推剂,反而对于维护东汉中央政权在地方的统治,还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然而这只是在皇权强大,政局稳定,汉廷中央可以为地方豪强提供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的情况下,“故吏”才会成为维护国家统一的力量。而一旦到了类似汉末那种社会秩序崩溃,割据倾向越来越严重的时期,“故吏”又会变成国家分裂的助推剂。

三、党锢之祸,故吏问题的分水岭

“故吏”的作用,从维系国家统一,转变为分裂国家的力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这个过程的分水岭就是东汉的“党锢之祸”。在党锢之前,“故吏”虽然身上带有强烈的豪强色彩,但是儒学化之后的“故吏”阶层,饱受“忠君”思想的浸淫,在自身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首先效忠自己的故主,对汉廷也能保持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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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吏起什么作用,和皇权强弱有很大关系

《三国志·刘表传》:

“嵩,守节者也。夫事君为君,君臣命定,以死守之;今策名委质,唯将军所命,虽赴汤蹈火,死无辞也。以嵩观之,曹公至明,必济天下。将军能上顺天子,下归曹公,必享百世之利,楚国实受其祐,使嵩可也。设计未定,嵩使京师,天子假嵩一官,则天子之臣,而将军之故吏耳。在君为君,则嵩守天子之命,义不得复为将军死也。唯将军重思,无负嵩。”

在韩嵩对刘表所说的这番话里,他并不否定有为刘表“赴汤蹈火,死无辞也”的“第二重君臣关系”下的义务,但是他又说“在君为君”,其实这又反映了在他那里,“第一重君臣关系”依然有效。韩嵩嘴里的天子,虽然是汉廷的象征,但是这个汉廷实际上是代表曹操意志的汉廷,而曹操和刘表相比,显然具备更强大的实力,所以韩嵩选择了效忠“第一重君臣关系”。

虽然韩嵩所处的年代已经是东汉末年,但是我们依然可以以此窥之,当地方长官的实力不足以和皇权对抗的时候,“故吏”并不会主动去促成故主割据自守,甚至还会主张故主维护“大一统”。这也许就是在党锢之前,“故吏”虽然和长官有君臣关系,但是却并没有成为威胁国家统一局面的分裂因素的原因

东汉的两次“党锢之祸”,特别是第二次“党锢之祸”,对于士人的心态打击是致命的。而这些士人或者说清流官员,本身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儒学化的地方豪强。而我们前文分析过,其实地方长官和“故吏”本身就属于同一阶层,所以这里面心态产生变化的也包括“故吏”。由于“党锢之祸”使得士人对于东汉中央彻底失望,“第一重的君臣关系”面临实际的崩溃,那么“第二重的君臣关系”就会登上历史的前台。党锢之后,很多“故吏”不再支持汉廷中央,而经过了黄巾起义打击的东汉王朝,皇权已经摇摇欲坠,“故吏”在这种情况下,转而支持自己的故主进行割据,或者干脆自己就占据州郡,成为实际上的割据势力。所以有人把“故吏”问题,视为后来作为禅代预备政权的“霸府”滥觞,也是不无道理的。

维系“大一统”还是分裂帝国?带你了解东汉“故吏”的双重作用

故吏其实具有双重作用,或有利于维护统一,或加剧国家分裂

结论

“故吏”萌芽可以追溯到西汉,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的教训,开放政权让豪强得以参与国家政治,目的是为了巩固“大一统”。应该说,在西汉时代,豪强性质的地方属吏是被中央政权很好地加以了控制,并没有和其长官形成“君臣关系”,是有利于西汉国家的统一的。然而随着豪强实力的进一步壮大,东汉政权不得不面对需要和豪强“共天下”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相比起利用威势打压,让“故吏”和其长官形成“君臣关系”则更有利于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而“党锢之后”爆发前,东汉的这一政权模式也是稳定的,“故吏”的作用也主要体现在积极方面。然而随着“党锢之祸”的爆发,“第一重君臣关系”被瓦解,“故吏”纷纷支持故主和汉廷中央分庭抗礼,或者自己站上前台,成为割据势力,“故吏”也由此最终变成了分裂帝国的助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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