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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教丨“高等职业学校”变“职业高等学校”,平等类型教育第一步

 昵称815848 2019-12-10

12月5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涉及几十处,其中一个措辞的变化意味深长。同时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情况说明介绍,新法将用职业高等学校的概念替代高等职业学校概念。

国务院2019年1月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因此,用职业高等学校代替高等职业学校,是为了落实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的定位,让职业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职业高等学校,既有专科层次、本科层次,而非以前一提“高职”就和高专联在一起,使高等职业教育变为低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层次。

但是,真要让“职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获得平等的地位,所有职业高等学校能安于职业教育的定位办学,以就业为导向办学,还任重道远。要避免在把职业教育建成类型教育的过程,把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依旧视为整体低于普通教育的教育。

将高等职业学校,调整为职业高等学校,主要是打破之前对“高等职业学校”的陈见。之前,我国已经在进行这方面的探索,今年教育部批准15所高职学院更名为“大学”,升级为本科院校,同时名称中保留“职业”二字,成为国内首批本科“职业大学”。按照职业高等学校的提法,这15所职业大学,就是职业本科高等学校,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是进行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在建设职业本科院校之后,有专家指出,未来中国本科院校,将有三类:学术本科、应用本科、职业本科。而事实上,应用本科和职业本科,应该属于一类,都是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而之所以还要列出应用本科,估计是考虑到一大批地方本科院校不愿意成为“职业本科院校”,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梦想提升层次,办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从办学定位看,我国地方本科院校,都应该进行职业教育,然而,很多地方本科院校是偏离职业教育的定位的。主要原因是,在崇尚学历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低。2014年,教育部提出推动600所地方本科院校转型进行职业教育,可是,地方本科院校却不积极,社会舆论则把转型进行职业教育,解读为“降格”。也就是说,就是进行本科教育层次办学,只要进行职业教育,都被认为比其他本科低一等,如果这一观念不转变,把职业教育建成类型教育后,哪怕职业高等教育,有研究生、博士层次教育,整个职业教育类型,很可能还是低于普通教育,职业本科教育,低于普通本科教育,职业研究生教育,低于普通研究生教育。

这就和新高考改革,实行分类高考,把高考分为学术型高考,和技能型高考一样,这两类高考在考生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技能型高考就比学术型高考低。我国研究生培养从2010年起,就进行研究生培养结构改革,增加专业硕士招生,到2017年,专业硕士招生已经超过学术硕士,但是,专业硕士还是部分学生考研上不了学硕的“备胎”。而从专业硕士的人才培养定位看,就是培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人才,属于职业高等教育。

也就是说,就是综合性大学中,某些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也是进行职业教育,因此,把高等学校分为职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并不能清晰地对学校的办学定位进行分类,要让学校办学有明确的定位,是进行通识教育的进行通识教育,该进行职业教育的,就进行职业教育,这需要让各类教育平等,并给学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由学校选择自身的办学定位。

要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平等,对高等职业学校进行名称调整,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改革对高等学校的办学评价和对人才的评价,不能采用评价普通高校的指标,评价职业高校,如普通高校建设教师队伍,会要求有博士学历,而职业院校建设教师队伍,则应该强调“双师”。当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地位完全平等,那高等教育的结构,也就自然会趋向合理。否则,即便校名中有“职业”字样,职业本科院校很可能还是不安于职业教育定位。想着改变,取消“职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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