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父母将房子无偿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父母对于儿子的赠予关系成立,无论儿子成年与否,都是房子的产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便是父母,对于该房产,也没有任何权利。 其次,该房子不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或婚内财产,父母离婚,不应再将该房产考虑在瓜分范围之内。 最后,除了这套房产,应该还有其他资产,比如现金,父母离婚,妻子可通过其他财产的分配获得一定的资产,不算是净身出户。退一万步讲,确实没有其他财产,那么净身出户的不止妻子,还有丈夫,因为房子是属于儿子的,如果儿子同意,丈夫或妻子可以居住,儿子不同意,两人只有净身出户了。 |
|
来自: 阿勇jp93n0acdk >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