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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孔乙己》:年少不懂孔乙己,读懂已是书中人

 故土难忘 2019-12-11

上学的时候读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只是觉得老夫子般的迂腐形象很好笑。成年后再读《孔乙己》,才发现“年少不懂孔乙己,读懂已是书中人。”

在鲁迅创作的众小说中,他也最喜欢《孔乙己》,有外国翻译者请他推荐自己的作品,他也是首推这篇《孔乙己》。学生孙伏园曾问及缘由,他说:“在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显露,有一种大家风范。”

不管是封建社会还是现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总能发现有孔乙己这样的人,时时刺痛着我们的神经,在追求梦想的路上警醒着每一个人。也正因此,孔乙已的艺术形象不是刻板的,而是鲜活的,在现代文学史上有着很高的地位。

《孔乙己》创作于1918年冬天,五四运动前夕,意在抨击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让人们从孔乙己的身上反省当时的教育现状,得到救赎。

孔乙己善良,迂腐,用“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句话来形容,最贴切不过。他的一生仿佛就是为读书而存在的,读了几十年的书连秀才的资格也没有考上,导致孔乙己只会满口的“之乎者也”。

他的眼里只有书里死板的知识,不懂得变通。孔乙已渴望得到出头之日,在世上觅得知音,在受到身体和精神的戕害后悲惨死去。孔乙已的悲剧不能只简单地归结于封建社会的科考制度,还有他自己的原因。

纵观孔乙己的一生,他是读书人中的一个典型代表,前途无望,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痛苦地游离在社会的边缘,找不到存在感。孔乙己从读书人到窃书,只能在精神世界里孤独的寻找自我。

一、不被人认同,沦为别人眼中的笑柄

鲁镇的咸亨酒店不仅仅是一个供人消遣休憩的地方,更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当街曲尺形的大柜台分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孔乙已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寥寥数语就写出了孔乙己这个人身上的矛盾特点。虽然孔乙己贫困潦倒,没有社会地位,但是他有着读书人的清高。

他不屑于和那些短衣帮坐在一起,降低了身份,从精神上感觉高人一等。他的这种个性做法,注定融入不了群体,成为看客们的笑柄。本来是个体面的读书人,面对生活的窘迫,孔乙已一开始也能靠写得一手好字,替人家抄书写字,换碗饭吃。可是,由于他好吃懒做,不懂得营生,把自己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了。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在压抑的社会环境下,孔乙己的身份成为了酒店看客们的谈资。在喝酒闲聊中,孔乙已的出场仿佛就是舞台剧上的小丑,就是为了供大家一乐,没有一点儿地位和尊严。

读书没有出路,脱掉长衫去做工,又做不到。生存都成了问题,他也不愿放下身段去谋生。“短衣帮”尚且能通过自己的双手努力活下去,可是他崇拜上层阶级,对劳动人民是鄙视的。

孔乙己无法和酒店里其他人聊天,只能和孩子去说话,在他们面前展示出自己的优越感。可是就连小孩子们也是看不起他的,认为这个讨饭的人不配和自己交流。

曾经孔乙己也有着踌躇满志的梦想,渴望光宗耀祖,挤进长衫客的行列。当他从懵懂的少年活到头发花白的年龄时,仍把“学而优则仕”当做人生的目标。梦想破碎后,孔乙己仍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被社会排挤到了社会的边缘。他不被人理解,无人愿同他真心交流,他也只能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说着别人听不懂的话孤独苟活。

二、从读书人到窃书,在精神世界中里孤独的寻找自我

《说文》一书中说:“偷,苟且也。”偷,指的是行苟且之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见不得光。

而窃字,古书上是这样解释的:

《说文》 :“窃,盗自中出曰窃。”对窃字的描述对象,是限于财物或者物品之上的,并没有偷人、偷情的意思。

孔乙己对偷、窃的概念有着清晰的划分,所以他用了窃书而不是偷书这个概念。在小说中,对于窃书的行为有两次描写。

第一次,别人在酒店大声宣扬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只见他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说:“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算偷么?”

第二次,他因为到丁举人的家里窃书,被抓住后打断了腿,面对酒店掌柜的嘲笑,他没有第一次那般尽力地辩解,而是恳求掌柜,不要取笑他。

同样是读书人,丁举人之流爬上了社会的顶端,而孔乙己只能被他踩在脚下。读过书的丁举人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心,甚至在家里私设公堂,下狠手处罚他。这样一个悲惨的小人物,即使死了也没人在乎。

有人说孔乙己窃书是为了换取钱财,可我并不这么认为。在当时的境遇下,孔乙己连饭都吃不饱,为什么不直接偷取更值钱的东西,偏偏要去窃书呢 ?纵观整篇小说,书是孔乙己生活的希望,是精神世界的支柱。

美学家刘再复曾这样评价孔乙已:“贫贱而悲惨的多余人,失去人的尊严与资格,被社会所耻的下层知识分子。”

从孔乙己干过的抄书的营生中不难看出,孔乙己想看书但是买不起书。他和别人争辩时用晦涩难懂的话回击,足以证明孔乙己是个书痴。

他对书有着疯狂的痴迷,在现实的世界里被人踩踏,毫无尊严。处在一群热闹的人中间,却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孔乙己太空虚了,被人疏远和排斥,只能寄希望于精神世界,孤独的寻找自我。仿佛这是世间救赎他的唯一稻草,心存着一丝幻想。

三、两个暗示揭示了孔乙已的悲惨结局

小说的结尾这样写道:“大约孔乙己真的死了。”因为这句矛盾的话,对孔乙己的结局很多人持不同的态度。我认为,从文中的一些细节来看,有两个暗示揭示了孔乙己死去的悲惨结局。

第一个暗示:孔乙己一开始出场的时候,“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被打后“他脸上黑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

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成了残疾,连走动都非常困难,在没有营生的前提下,除非靠乞讨养活自己。可是读书人的清高让他不会这么做,那么只能在瑟瑟寒风中悄然死去。他活着的时候别人不惦记他,死了更不会被人想起。

第二个暗示:“孔乙己在店里,品行比别人都好,从不拖欠”,即使没有现钱,也是在一个月内就能还清的。可是断腿后的孔乙己,好久没有到咸亨酒店里去了。唯一惦记他的酒店掌柜,是因为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

年关和第二年端午的时候,掌柜还在唠叨着孔乙己欠的酒钱。可是到第二年的中秋,掌柜已经不再提孔乙己这个名字了。

孔乙己这一生几十年都在求取功名中度过,一肚子的学问没有用武之地。留给世人的只是在咸亨酒店留下的笑料,如路边的一棵孤零零的枯草结束了悲哀的一生。

四、人要认清现实,不要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成为现代的“孔乙己”

在现代的社会中,很多人的身上都有着孔乙己的影子。他们一心想找个体面的工作岗位,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很多人有着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好的单位没有能力进去,对底层的工作又看不起。

他们在工作中端着架子,不愿意和读书少的人来往,说着君子固穷的话,又融不进集体。和孔乙己一样,固守着心中的那份清高和执念,沦为了亲戚朋友眼中的笑柄和反面教材。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自命不凡,却活成了孔乙己的模样。

对比现在的教育,经常听到有的家长劝告孩子要好好读书,将来考一座好大学,找一个好工作。于是,我们都禁锢在这个“好”字的表面,渴望将来出人头地,光耀门楣。从来没有人教给孩子,在这个社会学会“能屈能伸”更重要。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悲惨的命运曾经震撼我们的心灵,如今我们在享受现代化教育的同时,要明白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脚踏实地,认清现实才不至于成为现代的“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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