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说了商鞅在秦国举行的第一次变法,效果非常好,新法实施十年以后,秦国的百姓幸福指数直线上升。因为这时候的秦国,如果有丢在街上的物品,不会别他人占为己有,山里也没有了小偷,家家户户都能靠着自己的劳动吃饱穿暖,军队勇敢地为国家作战,私底下不会争权夺利,因为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个新法对秦国的长远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当初对新法不认同的那些人,现在也开始赞扬新法的好处,这样的让秦孝公非常满意,接下来商鞅又打算进行第二次的变法。 秦孝公把商鞅升为大良造,也称作大上造,这个官职在秦国排第十六级。卫鞅带着兵马攻打魏国的安邑,大败魏军,所以商鞅不仅是在内政上很擅长,在军事方面也是很厉害的,三年后(公元前350年),秦国在咸阳盖起宫殿,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卫鞅在全国下令,禁止父子兄弟住在一起。凡是男子,就得独立生活,从事生产劳动,这样的新法虽然说很严厉,但是在古代那样比较趋向于群居的社会,商鞅这样提倡独立的看法是非常现代化的,能把人作为个体去对待,注重人的自我,而不是血缘亲情,这样的想法在当时的是非常先进的,说明商鞅的思想是不太受当时制度的限制的。 卫鞅推行县制,将全国的乡里、邑地聚集成四十一个县,并设置县令和县臣。如果是太过分散是很难管理的,就像我们现在一样,是从村组成乡,从乡组成区,从区组成市,从市再到省,然后每个省组成国,这样层层递进才能从底层到高层分工明确,如果分散的太细,那君王处理的事情就会太多,而且没有一个总的分类,这样是不能管理好的,而把分散的一些小地方统一组合成一个大地方,这才是能让秦国越发展越壮大,这就很像我们现代的城市规划,当时商鞅这个做法可以说是推动了整个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而县令这个词也是在战国时期首次创造的,古代的县令和我们现在的县委书记和县长差不多,他们不仅管理整个县的治安,而且还要负责整个县的财政税收,另外还要负责安抚百姓,如果县令做的好,可以让整个县都繁荣昌盛。 接着卫鞅下令清除田间的疆界,以增加耕地的面积,然后平衡赋税,统一度量衡。地球上的资源,只要是有用的就可以拿来造福人名,就像红楼梦里面探春的做法,当时大观园的一草一木都是作为园艺而欣赏,但是很多东西其实在提供审美价值的同时也可以带来实用价值,就比如说那些竹子,完全可以把以前需要裁剪掉的不整齐部分拿来吃竹笋,而且如果把这些任务细分给每个人的话,那么关乎到个人的利益,就不会坐视不管,不会像以前一样,不细分到个人,而且也得不到好处,所以长成山也没人管,商鞅这个做法就是这个道理,把土地的边界去掉,可以让百姓有自己的私田,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摧毁奴隶制生产关系,按个人所占土地的多寡缴纳赋税,这对百姓是很有好处的,有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秦国的经济也会越来越好。而统一度量衡让国家更加团结,商人不再是一小片一小片,这更利于人们之间进行商品交易,使得秦国不再局限于片面的发展,而是让商品可以在整个国家流通。 第二次新法实施的第四年,公子虔又犯了法,在第一次变法的时候,太子犯法后,商鞅只是惩罚了他的老师,徒弟错了,那可能是老师没有教好,这样小惩大诫也能让百姓对新法的权威抱起尊敬的态度,但是人们不免会觉得不公平,如果是一个平民百姓犯了法,那可能会直接怪罪到自己的身上,但是为什么太子犯法,却可以把责任推给自己的老师,所以百姓就算表面上不说,心里还是对这件事耿耿于怀的,这次变法,如果商鞅还是像上次那么做,人们可能也不会心甘情愿去遵纪守法了,而得民心者的天下,所以商鞅割去了太子的鼻子。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古代那样等级分明的时代,商鞅这样的办法的确是打破陈贵的,而只有拿地位高的人开先例,下面的人才能心服口服,对于新的法令才能严格遵守,不会觉得不公,也不会抱有侥幸心理。 在这样的变法之下,仅仅过了五年的时间,秦国已经和以前大不相同,国家面目焕然一新,法律井井有条,经济富裕充足,百姓自给自足,而国家也越来越富强,而这也只是一个开头,古往今来,学者们对这次变法的看法大致有两点:一、这次一次成功的变法。二、变法让战国时期的秦国由弱变强。但是这两个观点,近年来却遭到质疑。 对于人们对商鞅变法成功与否的质疑,下一篇文章会和大家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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