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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尽调为王。投资前的尽调,可以帮助投资者发现风险、考虑报价,可以说,尽调是购买资产包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 尽调按照手段不同,可以分为书面尽调和现场尽调。尽管网络上关于书面尽调和现场尽调的模板很多,但尽调尤其是现场尽调是一项经验活。根据前期书面尽调的结果,调查律师会判定现场尽调的重点和方法,然后再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转变思路和策略,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寻找隐藏的财产和未知的风险。其中种种机动应变,换一个调查律师,结果就会很不一样。 本篇为团队多年购买资产包前尽调的心得体会,请读者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切莫生搬硬套。 文章概要 不动产抵押物的现场尽调关注点 1.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抵押物现状和基本情况 经营现状(用于经营的抵押物会带来稳定的收入、也有希望被经营者购买) 建造的特定背景(如物权法生效之前订立的集资建房的内部协议,涉及多方,而且不能用物权法规制) 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位置(周边有无地铁口、商业区、学区、医院等使不动产增值的设施,或是噪声、空气污染源等使不动产贬值的因素) 目前该抵押物是否正在被租赁?出租率是多少?租金和租赁条款如何?如果要求提前退租,租户是否会同意退租?需要支付给租户多少费用?如果租户不对债务方支付租金,是否对其他方支付?其他方与债务该公司有无关联关系? 抵押物是否存在物理缺陷。如有,相应修理费用是多少? 有无可能对抵押物存在争议的其他人?比如所有权争议或建筑工程纠纷? 2.通过实地走访,核实书面尽调得知的情况: 在得知抵押权的抵押登记情况和抵押顺位的情况下(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可以根据不动产的位置查询查封情况,但是有的年限比较早的不一定能查到),可以走访其他抵押权人了解情况。 抵押物所有权如果不是债务人,且抵押人与债务公司有什么特殊关系(实际控制人之间、董监高和股东的重叠),可以实地走访调查看他们之间是否已就该资产签订抵贷协议。 如果所有权不完整,为了便于处置,可以与共有人商谈取得合法可转让所有权的可能性有多大及相关费用是多少? 实地查看抵押物的被占有情况,看是否可以直接出售。很多闲置多年的不动产被其他债权人或者或非法转租人等占据,为了方便处置,要调查在转移资产所有给潜在资产购买者之前,需要如何腾退以及支付哪些费用。 动产抵押物的现场尽调关注点 动产抵押物,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实践中多为机器设备。经过长时间的折旧、技术迭代等因素,基本已经无价值,甚至灭失,很多机器设备在处理的时候只能作为废铁卖掉。所以,笔者奉劝各位,在尽调时把不动产抵押物作为调查重点。 调查抵押的机器设备的价值,可以从交付情况、成新率、折旧后的价值入手,通过采集机器设备的账面净值、购买日期、最后评估日期、评估目的、评估值和优先权利等其他情况,综合判断。有时间的,可以实地走访类似经营范围的企业,寻找可能的购买人。 (一)债务人、保证人偿债能力的通用现场尽调关注点 1.核实通过书面尽调了解到的债务人的对外债权(债务人名称、金额、到期日、债务人主要财产等),并且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的对外债权或收益(收益类型、预期收益金额及时间)? 2.债务人在抵押物之外的可回收资产 债务人的动产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确定性,不便于固定和处置,所以债务人最主要资产描述中针对的主要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债务人主要的资产类型有地产、房产、机器设备等。列出主要固定资产(资产现状、地址、面积、股价及追索途径等)。 2.1土地——以不动产登记或者生效判决为准 土地使用权包括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几种分类。核实银行给的资料内记载的土地性质,如果是划拨地,是否有当地政府批准证明该土地已合法抵押?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多少?以评估变现价值。 土地权利状况:有无他项物权。 土地已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最新土地基准地价,根据最近的相邻地块的拍卖成交价,初步评估。 2.2房产建筑——以不动产登记或者生效判决为准 如上文调查抵押物现状的要点一样,需要调查:
(二)债务人、保证人是法人的特别现场尽调关注点 1.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状态。 如果是在注册地正常经营的,调查经营现状及收入来源如何,调查在职人数和在岗人数,除了现场走访、打听之外,查询社保记录也是一个好方法。对于登记注销吊销和实际停止经营的,调查何时停止经营、是否已经变更营业地点、新营业地点的经营情况。 2.是否存在严重的职工问题 比如职工安置费和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工伤赔偿款等,除了应在裁判文书网查询涉及的劳动纠纷,还应实地走访多核实、了解情况。 3.破产情况 债务企业和保证企业往往负债累累,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需要了解是否在破产程序中或已经破产;如果已经破产,是一般破产还是政策性破产,破产工作进度(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多少?破产财产有多少?清算委员会或债权方委员会是否已经提出或批准了清算、还款计划?)。
(三)债务人、保证人是自然人的特别现场尽调关注点 自然人的资产情况和收入属于个人隐私,不像企业法人那样容易调查,在调查中要注意: 1.在不打扰债务人的情况下,多方打听,比如可以前往银行贷款资料中写明的债务人住址的物业询问,查看水电表,询问邻居等; 2.夫妻法定共同财产制下,债务人的婚姻情况、配偶的资产情况也是需要了解的,包括其配偶担任股东的公司也需要走访。 在尽职调查中,对保证人信息需要了解的与债务人基本相同,除此之外需要收集以下信息: 1.保证是否有效和保证方式。 2.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保证人与其他保证人的关系。 为了避免重复评估债务人或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尽职调查中还需要对资产组合中债务人或保证人的关联关系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注重谈话,用聊天的方式获取有用信息,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的套取有用信息。不放过每一个在楼下下象棋跳广场舞的平凡大爷大妈,老居民一般对当地变迁和小区八卦都了如指掌,往往就是掌握关键的信息的“扫地神僧”。 数据为王,尽可能在书面尽调的基础上多方收集数据,便于全面分析。比如,评估不动产的价值的时候,要注意到这是多因素作用的结果,全面调查可能影响价格的全部因素,同一地区近期的拍卖成交价只能作为参考;必要的时候可以寻找潜在的购买人; 和债务人的沟通要张弛有度,必要的时候伪装一下身份也是可以的。因为金融债权是公告催收的,债务承继的债务人有时候并不知道这个债务的存在,笔者团队遇见过几个这样的债务人,他们得知之后偿债心切,就在收购资产包之前向资产管理公司清偿了债务,这是不良资产处置团队的损失。所以在尽职调查的时候,不要一开始就沟通的太深入,要在沟通中不断转变策略。 购买前的尽职调查,以4小时现场调查一个债务公司为宜,所以不要迷信任何长篇累牍的尽调模板,根据经验取舍重点调查项目,并且努力探求可能的财产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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