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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耶糊涂耶

 空谷天籁 2019-12-12

作者简介叶之秋,江西鹰潭余江人,在国内各大文史期刊发表有数十万字,出版有《大宋最官场》《宋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变革卷》《大汉变局》《大宋后宫》《宋太祖的御人之道》等。

正史中,包拯断的案子只有两个。
先说包拯出任天长知县时处理的“割牛舌案”。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有一个农户到县衙告状,说有人把他家牛的舌头割掉了,恳请包大人缉拿凶手。割掉舌头后,牛不能吃草,过不了几天就会活活饿死。包拯交代牛主人,回去之后,可以把牛杀了卖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他特意提醒,自己同意杀牛这件事情对任何人都不能说。在宋代,宰杀耕牛乃是大罪,轻则坐牢,重则处死。听到包大人允许杀牛,牛主人千恩万谢而去。几天之后,有人到县衙禀告,说邻家某某竟然私自宰杀耕牛,犯下大罪,恳请包大人惩处。包拯大怒,把告状者抓了起来,训斥说:“你为何割掉别人家的牛舌头,又到县衙告人家呢?”(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那人大吃一惊,最后低头认罪。
在“割牛舌案”中,包拯判断,割牛舌者必定和农户有矛盾。割牛舌不但可以害死农户一头牛,还可以让牛主人因私自宰杀耕牛而坐牢。包拯将计就计,不但抓获了真凶,还保全了农户的利益,可谓一箭双雕。
第二个案子是“冒认皇子案”。当时是皇祐二年,钱明逸担任开封府尹。有一天,衙役来报,说街头有一个青年男子,到处和人说他是仁宗皇帝的私生子。那人自称冷青,说母亲王氏本是皇宫宫女,因为大内火灾被遣散出宫。可是,出宫的时候王氏已经怀有龙种。王氏出宫后嫁给了一个叫作冷绪的普通人,婚后没过多久就生下了冷青。冷青还拿出一件肚兜,肚兜上有龙凤图纹。无论是模样还是绣工都不是民间所有。短短几天,京城就传得沸沸扬扬。开封府尹钱明逸一听大惊,急忙命人把那个自称皇子的家伙抓到开封府。冷青大摇大摆进入开封府大堂,一见面,就呵斥钱明逸:“钱明逸你见了我怎么敢不起身!”(明逸安得不起!)钱明逸吓了一跳,连忙站起来。想想又觉得不对,自己站起来不就等于承认了冷青皇子的身份吗?这可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当时宋仁宗还没有生下皇子呢。钱明逸又坐了下去。一番审讯之后,钱明逸判决,认定冷青乃是一疯子,满嘴胡说八道,打了一顿流放到汝州。
可是,开封府的推官(主管诉讼)韩绛提出,汝州靠近开封,若冷青还四处散布流言,极大影响朝廷的声誉。一些官员就提出,不如把冷青远远流放到江南。翰林学士赵慨则认为,流放不是好办法,若是冷青所说属实,那么不能流放;若是冷青冒认皇子,那就应该砍头。(青言不妄,不当流;若诈,不当不诛。)宋仁宗觉得赵慨说得很有道理,就下诏让知谏院包拯复查。
“冒认皇子案”本身并不复杂,只要详细了解冷青的身世与行踪就可以辨明真伪。经过仔细调查后,包拯禀奏仁宗,冷青的母亲王氏确实曾在皇宫做过宫女,也确实是在皇宫大火之后被遣散出宫,不过,出宫时并未怀孕。王氏在嫁给冷绪之后数年生下一女,又过了数年才生下冷青。冷青所说皇宫大火前后王氏已经怀孕,不是事实。那么,冷青为何胆敢冒认皇子呢?这个冷青家境贫寒,成年后在一家药铺做杂役,日子过得很艰辛。数年前,冷青漂泊到江西庐山,在庐山的寺庙里遇到了一个法号全大道的和尚。两人一番交谈后,全大道觉得冷青奇货可居,就教冷青编造自己的身世,意图谋取富贵。经过包拯详细调查后,冷青和全大道已经招供。最后,二人被斩首示众,开封府尹钱明逸也因为断案不明被罢黜。
如果说,“割牛舌案”可以体现包拯处事明敏,颇有见识,那么,“冒认皇子案”则体现了包拯处事认真,不偏不倚。开封府尹钱明逸和朝中许多大臣对于“冒认皇子案”的真相并不关心。当时,后宫中张贵妃专宠,宋仁宗确实做过把怀孕宫女偷偷送出皇宫的事情。就连宋仁宗本人,也拿不准王氏当时有没有怀孕。于是,百官含含糊糊地主张把冷青驱逐出京,来讨好张贵妃,顾全宋仁宗的颜面。可是,包拯却一查到底,将真相公之于众。
在民间印象中,开封府尹成了包拯的专利,其实,包拯担任开封府尹的时间很短,不过一年多。这一年多,包拯政绩平平,正史当中不过一笔带过。野史之中倒是流传下来几则故事,却多是包拯断案的一些糗事。
包拯执掌京城,执法严峻,对权贵刚正不阿,可对百姓也毫不留情。只要触犯法律,一律公平对待。这点,和寻常官员偏袒权贵不同,和一些士大夫偏向小民也不同。应该说,包拯的这个态度更加理性。只是,理性的包拯也有被感情挟持的时候。一旦感情用事,公平刚正自律的包拯也不免犯浑。
有一次,京城某街道发生火灾。和唐代有严格的城市规划不同,宋都汴京的商业区和住宅区混杂在一起。随着商业的繁盛,出现了许多店铺商贩占道现象,交通经常拥堵。就算是天子出巡,也不得不多次停驻,等待百姓散开。此时发生大火,一旦拥堵,后果不堪设想。包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看到府尹大人都行动起来,各有关部门也不敢懈怠,立刻行动起来。
包拯到达现场,看到烈火熊熊,大火已经延及十多家房舍,很是焦虑。这时候有个人跑来禀奏:“是到甜水巷取水呢,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呢?”(一日闾巷火作,救焚方亟,有无赖子相约乘变调公,亟走声喏于前曰:“取水于甜水巷耶?苦水巷耶?”)包拯一听大怒,非常时刻,竟然如此糊涂。救火还分甜水苦水吗?!包拯断定这个人是有意戏弄,下令将这个人当场砍头。整个火场的官员百姓没有一个不感到害怕,人人对包拯“畏服”不已。
故事出自《独醒杂志》,作者为南宋学者曾敏行。杨万里曾经给此书作序,称赞此书:“其载之无谀笔也。”对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很是肯定。不过,记述这件事情时,曾敏行却包含个人情感。在曾敏行看来,请示者是个“无赖子”,无聊青年聚在一起想戏弄包拯。其实,也有另一种可能。可能请示者就属于那种做事情瞻前顾后、毫无主见、面临大火时手足无措的平凡人。既然府尹大人亲临现场,任何事情那都要先请示才行。包拯不问情由,断定此人目无官长,贻误灾情,将那人砍头。就算此人有意戏弄,也罪不至死。包拯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单凭个人印象就杀人,实在是以情代法,谈何公正,不配称作“包青天”。
在北宋名家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记载了包拯的另一件事情。
有一个大款犯法了,按律应当受杖刑。大款有钱,可包拯廉洁刚正不爱钱,大款找到了具体负责打板子的小吏。这个小吏收了红包,就指点说:“你今天会见到府尹大人,府尹大人盘问之后必定会把案件交给我。这时候你只要大喊冤枉,其他的事情你都交给我。”(“今见尹,必付我责状。汝第呼号自辨,我为汝分此罪。”)不久,包拯提审。一番盘问之后,果然交付小吏用刑。大款大喊冤枉,小吏大声呵斥:“你只要老老实实接受杖刑就可以离开,何必多说?”(“但受脊杖出去,何用多言。”)小吏的意思,是告诉包拯,既然府尹大人已经断案,自然不会有错。一般官员喜欢这样的奉承话,可包拯与众不同,听后不喜反怒,认为小吏只是小吏,根本没有资格评价案件,此举有弄权的嫌疑。包拯下令停止用刑,把小吏拖下去打了十多板子,将大款无罪释放。
包拯的本意是要打压手下官差的气焰,让他们不能够从中偷奸,妨碍司法公正。包拯自认为精明,谁料想一切都在小吏的预料之中,用个苦肉计,就让大款逃脱了法律制裁。(拯以抑吏势,不知已为所卖矣。)

——摘自 叶之秋 《宋史其实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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